作者:中国优生优育协会生育健康与出生缺陷防控专业委员会,中国妇幼健康研究会生育调控学专业委员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相关部署,有效做好基层生殖健康咨询服务和优生优育指导,中国优生优育协会生育健康与出生缺陷防控专业委员会联合中国妇幼健康研究会生育调控学专业委员会组织跨学科专家团队,针对早孕关爱服务中常见的咨询需求,基于当前循证医学证据,经充分讨论制定本共识,旨在为早孕关爱服务提供循证医学依据和实践指导,助力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本共识推荐级别及其代表意义见表1。
1早孕关爱服务对象
早孕关爱服务主要面向就诊于各级医院所有妊娠14周内的早孕人群,具体包括:(1)正常妊娠人群:确认宫内妊娠,指导其尽早建立孕期保健手册,分级管理,提供营养指导、生活方式建议以及心理关怀等。(2)病理妊娠人群(如
2如何判断早孕期胚胎发育是否正常
育龄期女性孕早期典型首要症状为停经,部分女性可伴随恶心
共识推荐意见:孕早期应基于临床症状和体征,结合血清hCG值及其增长趋势和超声检查结果,以明确宫内妊娠诊断并评估胚胎生长发育情况(推荐级别:1类)。
3孕前及孕早期未及时服用
叶酸是一种水溶性B族
共识推荐意见:(1)健康育龄女性:计划受孕前3个月开始每日补充0.4~0.8 mg叶酸,并持续至妊娠满3个月(推荐级别:1类)。(2)孕前未补充叶酸者:确诊妊娠后立即开始每日补充0.4~0.8 mg叶酸至妊娠满3个月,孕期需加强相关指标监测(推荐级别:2A类)。(3)NTDs高风险人群(包括既往NTDs生育史、家族史、夫妻任一方存在神经管缺陷疾病):于计划受孕前3个月起每日补充4~5 mg大剂量叶酸,维持至妊娠满3个月(推荐级别:1类)。(4)特殊人群:计划受孕前3个月开始每日补充0.8~1.0 mg叶酸,持续至妊娠满3个月,必要时可个性化调整补充剂量(推荐级别:1类)。
4如何评估孕前和孕早期用药的安全性
胚胎发育过程中,各器官对药物致畸敏感性存在相应时间窗(图1)[12]。受精后1~2周内,绝大部分药物暴露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全或无”效应,即胚胎或完全死亡,或存活无影响。受精后第3~8周(器官分化形成期),胚胎对药物致畸作用高度敏感,此时药物暴露可能导致严重的结构畸形。而受精8周后胎儿开始形成,药物对胎儿的致畸风险降低,主要影响表现为功能性缺陷和轻微结构异常。
共识推荐意见:本共识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中国国家处方集》等权威文献,并结合当前循证医学证据,对妊娠期药物使用安全性提出推荐意见:(1)受精2周内的绝大部分药物暴露,临床咨询可按“全或无”的原则进行评估(推荐级别:2A类)。(2)受精第3周起,所有慎用及禁用药物应进行全面分析,包括药物种类、用药时间(对应药物致畸敏感性妊娠时间窗)、药物剂量等因素,并联合药学、优生遗传等专家进行多学科会诊,综合评估风险收益比做出临床决策(推荐级别:2A类)。(3)对于已明确具有胚胎毒性的特殊药物(如
5孕前及孕早期接种疫苗的安全性评估和接种策略
根据技术路线,疫苗可分为减毒活疫苗、灭活全微生物疫苗、天然蛋白或多糖疫苗、基因工程疫苗等,不同类型疫苗免疫特性和安全性特征差异显著,而孕妇及其胎儿免疫状态特殊,为传染病易感高危人群。基于国内外权威指南及循证医学证据,本共识形成以下备孕期疫苗接种原则以及妊娠期常见疫苗接种建议(表2)[16-19]。
共识推荐意见:(1)对于
6孕前及孕早期放射性检查对胎儿发育影响的风险评估
孕前及孕早期接受放射性检查的女性,临床决策时应系统收集检查类型、照射部位、单次剂量及累积辐射剂量等关键参数,以便提供专业的风险评估。孕期放射性影像学检查应遵循“临床考量、合理且尽可能低剂量”的原则,并在检查前向孕妇及家属充分沟通辐射暴露的潜在风险,确保知情同意。依据国内外相关标准的安全阈值,本共识对孕早期辐射暴露的胚胎安全性风险给予相关建议(表3)[20-24]。
在诊断性核医学领域,绝大部分用于诊断目的的放射性药物如99TCm显像、133Xe肺通气检测、67Ga脊柱呈像等,给药浓度低且半衰期较短,因此辐射剂量极低,辐射风险极低(但放射性
部分含钆对比剂可穿过胎盘屏障进入非人灵长类动物的胎儿循环系统,回顾性研究显示,使用含钆对比剂孕妇的出生畸形风险与未接受
孕早期若需检测
日常生活中常见的WiFi、电线、微波炉等低频电磁场暴露等非电离辐射,现有流行病学证据均未提示与胎儿发育异常存在明确关联。
共识推荐意见:(1)孕期累积辐射剂量低于50 mGy时,现有证据支持继续妊娠(推荐级别:1类)。(2)累积辐射剂量在50~100 mGy之间,若发生在受精后2周内可依据“全或无”效应评估胚胎存活状态;若发生在受精2周后,建议由专业医师核实胚胎或胎儿累积辐射剂量,评估后给出是否继续妊娠的推荐意见,若继续妊娠,需加强孕期监测(推荐级别:2A类)。(3)若多次接受放射性检查或照射剂量不清楚时,建议咨询专业医师,进一步核实累积辐射剂量,综合考虑妊娠相关各种因素评估妊娠风险,结合孕妇个体情况给出临床建议;接受放射性碘(如131I)治疗的患者应严格避孕6个月以上(推荐级别:2A类)。
7盆腔手术史女性的妊娠风险评估
有盆腔手术史的女性妊娠风险评估需结合疾病种类、手术时间、手术方式(开腹或
共识推荐意见:(1)推荐结合盆腔疾病种类、病灶性质、手术方式、辅助治疗方案等因素,制定个体化术后避孕时限(推荐级别:2B类)。(2)未达推荐避孕时限的妊娠,需综合考虑手术种类、手术妊娠间隔、围术期特殊用药史、生育意愿等因素,遵循风险获益平衡的原则给出是否继续妊娠的建议,必要时进行多学科讨论(推荐级别:2B类)。
8妊娠期烟草暴露对胎儿发育及妊娠安全的影响
烟草暴露(包括主动吸烟和被动吸烟)已被明确证实为自然流产的独立危险因素。男性吸烟可导致精子质量下降,当每日吸烟量超过16支时,其对男性生育力的负面影响更为显著[34]。女性孕前及孕期长期烟草暴露可导致多种母胎并发症,包括
共识推荐意见:(1)烟草暴露危害两性生殖健康,计划妊娠夫妇应在受孕前3~6个月戒烟(推荐级别:2A类)。(2)妊娠期应尽量避免烟草暴露,偶尔少量的烟草暴露,目前尚无证据证实会对胎儿造成绝对影响,可孕期加强监测(推荐级别:2A类)。(3)对于受孕后仍持续存在烟草暴露的孕妇,应在妊娠期间加强孕期检查和产前诊断评估(推荐级别:2A类)。
9妊娠期酒精暴露对胎儿发育及妊娠安全的影响
酒精能够通过被动扩散的方式穿过胎盘屏障,在母体饮酒后2 h内,胎儿血液中的酒精浓度即可达到与母体相近水平。酒精对胎儿生长发育最严重的后果是可能导致死产和胎儿酒精谱系障碍,后者主要表现为胎儿生长受限、神经系统损伤和认知功能障碍[38]。研究表明,孕期饮酒显著增加胎儿发育异常、流产、低出生体重儿及早产等不良妊娠结局风险,并且这种风险与饮酒量呈剂量反应关系[39]。近年来有研究发现,孕期饮酒与儿童面部形态异常相关,且与饮酒量呈正相关。然而,随着儿童的生长发育,这种相关性可能逐渐减弱[40]。有研究认为,即使是低至中度的饮酒量也可能对子代神经系统发育产生不利影响,但不同研究结论不一,目前尚未形成统一定论[41]。妊娠期戒酒可降低酒精相关先天性畸形和发育障碍的风险,包括由此引发的神经认知和行为问题的风险[42]。男性长期酗酒可能增加子代出生缺陷的风险,但目前尚未建立安全的酒精摄入阈值[43]。
共识推荐意见:(1)计划妊娠的夫妇应在受孕前至少3~6个月戒酒(推荐级别:2A类)。(2)妊娠期应尽量避免酒精摄入,偶尔少量含酒精饮料摄入目前尚无证据证实会对胚胎造成绝对影响,可孕期加强监测(推荐级别:2A类)。(3)对于受孕后仍持续饮酒的孕妇,应在妊娠过程中加强孕期检查和产前诊断评估(推荐级别:2A类)。
10改善
我国将复发性流产定义为妊娠28周前,与同一配偶连续发生≥2次妊娠丢失,涵盖临床妊娠及生化妊娠[44]。流行病学数据显示,流产次数与再次妊娠失败风险呈正相关,≥3次流产者再发风险较一般人群增加约4倍[45]。对于有复发性流产史的早孕女性,建议针对其潜在病因加强个体化监测及干预(表4)。
共识推荐意见:(1)对于已明确病因的复发性流产女性,建议孕早期针对病因进行上述专科检查及实施针对性预防和治疗干预(推荐级别:2A类)。(2)对于不明原因的复发性流产女性,建议强化孕早期监测,必要时适当给予
11子宫解剖结构异常患者的孕期风险评估与管理
子宫解剖结构异常是影响妊娠结局的重要因素,临床常见类型包括弓形子宫、纵隔子宫、双子宫、双角子宫、单角子宫、残角子宫等。子宫解剖结构异常可能增加不良妊娠结局的发生风险,常见的包括流产、早产、
共识推荐意见:(1)与子宫解剖结构异常相关的不良孕产史的女性,建议在孕前评估必要时实施畸形矫正手术(推荐级别:2B类)。(2)对于孕期新发现的子宫解剖结构异常患者,若无明显临床症状,则应加强孕期监护,定期评估胎儿生长发育情况及子宫形态变化(推荐级别:2B类)。(3)残角子宫妊娠属于异位妊娠,一旦确诊建议立即终止妊娠,并行残角子宫切除,避免严重并发症的发生(推荐级别:2B类)。
12子宫颈机能不全患者的孕期风险评估与管理
子宫颈机能不全是一种以无痛性晚期难免流产或超早产(妊娠<28周)为典型临床表现的疾病。具有子宫颈机能不全高危因素或早产风险的患者,建议最早于孕11~14周开始动态监测子宫颈形态及子宫颈管长度变化,尽早识别子宫颈机能不全,从而采取相应的干预措施[59]。对于既往明确诊断为子宫颈机能不全的患者,多项研究支持行预防性子宫颈环扎手术,可以有效延长妊娠孕周并改善围产结局[60-61]。
共识推荐意见:建议子宫颈机能不全患者于孕11~16周或早于既往流产发生前3~4周行预防性子宫颈环扎手术(推荐级别:1类)。
13精神疾病患者妊娠期药物使用风险评估与管理
精神疾病主要包括焦虑症、
共识推荐意见:建议精神疾病患者在妊娠早期即应接受专科医院系统评估,由精神心理、临床药学、遗传咨询及产科专家等联合制定个体化诊疗方案,综合评估精神疾病控制需求及妊娠安全性,以权衡母儿风险并决定继续妊娠的可行性(推荐级别:2A类)。
由于孕期临床研究的伦理限制及知情同意的挑战,相关循证医学证据仍较有限,本共识的推荐意见存在一定的临床适用局限性,后续仍需根据最新的研究证据进一步完善。
利益冲突声明 所有作者声明不存在利益冲突
参考文献略
来源:中国优生优育协会生育健康与出生缺陷防控专业委员会,中国妇幼健康研究会生育调控学专业委员会.早孕关爱门诊咨询要点专家共识(2025年版)[J].中国实用妇科与产科杂志,2025,41(12):1218-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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