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孕关爱门诊咨询要点专家共识(2025年版)
2026-01-14 来源:中国实用妇科与产科杂志
关键词: 早孕关爱

作者:中国优生优育协会生育健康与出生缺陷防控专业委员会,中国妇幼健康研究会生育调控学专业委员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相关部署,有效做好基层生殖健康咨询服务和优生优育指导,中国优生优育协会生育健康与出生缺陷防控专业委员会联合中国妇幼健康研究会生育调控学专业委员会组织跨学科专家团队,针对早孕关爱服务中常见的咨询需求,基于当前循证医学证据,经充分讨论制定本共识,旨在为早孕关爱服务提供循证医学依据和实践指导,助力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本共识推荐级别及其代表意义见表1。


1早孕关爱服务对象


早孕关爱服务主要面向就诊于各级医院所有妊娠14周内的早孕人群,具体包括:(1)正常妊娠人群:确认宫内妊娠,指导其尽早建立孕期保健手册,分级管理,提供营养指导、生活方式建议以及心理关怀等。(2)病理妊娠人群(如自然流产先兆流产、稽留流产、异位妊娠等):对具备继续妊娠条件者提供个性化治疗和保胎方案;对无法继续妊娠者,综合评估,选择合适的终止妊娠方式,加强心理咨询及生育力保护等措施。(3)拟终止妊娠人群:如医学原因者参考本共识,且及时多学科会诊;社会因素经劝导仍选择终止妊娠者,选择合适的终止方式,并提供避孕指导,落实生育力保护措施。


2如何判断早孕期胚胎发育是否正常


育龄期女性孕早期典型首要症状为停经,部分女性可伴随恶心呕吐、嗜睡、尿频等早孕反应。实验室检测可见尿中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hCG)阳性、血清hCG水平显著升高;经阴道超声检查可见:孕5周时宫腔内显现圆形或椭圆形妊娠囊及卵黄囊;孕6周时可观察到胚芽组织和原始心管搏动征象;孕14周前可采用测量胎儿顶臀长(CRL)的方法估计孕周[1-2]。符合以下任意一项超声检查特征即可诊断为稽留流产:(1)超声检查显示顶臀径≥7 mm但未探及胎心搏动。(2)宫腔内妊娠囊平均直径≥25 mm而未见有胎心搏动的胚胎。(3)宫腔内妊娠囊内未见卵黄囊,2周后仍然未见胚胎及胎心搏动。(4)宫腔内妊娠可见卵黄囊,间隔11 d后仍未见胎心搏动[3]。


共识推荐意见:孕早期应基于临床症状和体征,结合血清hCG值及其增长趋势和超声检查结果,以明确宫内妊娠诊断并评估胚胎生长发育情况(推荐级别:1类)。


3孕前及孕早期未及时服用叶酸如何处理


叶酸是一种水溶性B族维生素,参与蛋氨酸的代谢,对核酸和核苷酸的合成与转化具有重要生理意义。胚胎发育过程中,神经管闭合不全可导致胎儿神经管缺陷(NTDs),发病率约为0.05%~1%[4]。研究表明,母体叶酸水平与NTDs的风险呈显著负相关[5]。多项高质量的随机对照试验证据显示:自受孕前至妊娠满3个月期间规范补充叶酸,可使NTDs发生风险降低约40%~60%[6-7]。我国一项纳入24万余例妊娠女性的队列研究结果表明:相较于未补充叶酸者,即使在末次月经后开始每日补充叶酸0.4 mg,北方地区的NTDs发生率仍可由0.48%降至0.16%,南方地区则从0.10%降至0.07%,该结果表明,孕早期及时补充叶酸仍具有一定程度的NTDs预防作用[8]。研究数据特别提示,对于既往有NTDs妊娠史的妇女,孕前开始每日补充4 mg大剂量叶酸,可使NTDs再发风险降低72%。此外,特殊人群(包括糖尿病患者、肥胖人群、存在胃肠吸收障碍以及服用特殊药物的女性等)的胎儿发生NTDs及其他出生缺陷的风险显著高于普通人群,此类人群在备孕期及孕早期的叶酸补充基础剂量一般为每日0.8~1.0 mg,但具体补充方案仍建议个性化调整[9]。除预防出生缺陷外,叶酸补充还具有多重临床获益,包括有效预防和改善妊娠期巨幼红细胞性贫血,以及降低流产、早产及子痫前期等妊娠并发症的发生风险[10-11]。


共识推荐意见:(1)健康育龄女性:计划受孕前3个月开始每日补充0.4~0.8 mg叶酸,并持续至妊娠满3个月(推荐级别:1类)。(2)孕前未补充叶酸者:确诊妊娠后立即开始每日补充0.4~0.8 mg叶酸至妊娠满3个月,孕期需加强相关指标监测(推荐级别:2A类)。(3)NTDs高风险人群(包括既往NTDs生育史、家族史、夫妻任一方存在神经管缺陷疾病):于计划受孕前3个月起每日补充4~5 mg大剂量叶酸,维持至妊娠满3个月(推荐级别:1类)。(4)特殊人群:计划受孕前3个月开始每日补充0.8~1.0 mg叶酸,持续至妊娠满3个月,必要时可个性化调整补充剂量(推荐级别:1类)。


4如何评估孕前和孕早期用药的安全性


胚胎发育过程中,各器官对药物致畸敏感性存在相应时间窗(图1)[12]。受精后1~2周内,绝大部分药物暴露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全或无”效应,即胚胎或完全死亡,或存活无影响。受精后第3~8周(器官分化形成期),胚胎对药物致畸作用高度敏感,此时药物暴露可能导致严重的结构畸形。而受精8周后胎儿开始形成,药物对胎儿的致畸风险降低,主要影响表现为功能性缺陷和轻微结构异常。


共识推荐意见:本共识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中国国家处方集》等权威文献,并结合当前循证医学证据,对妊娠期药物使用安全性提出推荐意见:(1)受精2周内的绝大部分药物暴露,临床咨询可按“全或无”的原则进行评估(推荐级别:2A类)。(2)受精第3周起,所有慎用及禁用药物应进行全面分析,包括药物种类、用药时间(对应药物致畸敏感性妊娠时间窗)、药物剂量等因素,并联合药学、优生遗传等专家进行多学科会诊,综合评估风险收益比做出临床决策(推荐级别:2A类)。(3)对于已明确具有胚胎毒性的特殊药物(如利巴韦林、来佛米特、沙利度胺甲氨蝶呤维A酸、他汀类等),应严格遵循用药后避孕时间间隔,以最大限度降低潜在致畸风险(推荐级别:2A类)[13-15]。


5孕前及孕早期接种疫苗的安全性评估和接种策略


根据技术路线,疫苗可分为减毒活疫苗、灭活全微生物疫苗、天然蛋白或多糖疫苗、基因工程疫苗等,不同类型疫苗免疫特性和安全性特征差异显著,而孕妇及其胎儿免疫状态特殊,为传染病易感高危人群。基于国内外权威指南及循证医学证据,本共识形成以下备孕期疫苗接种原则以及妊娠期常见疫苗接种建议(表2)[16-19]。


共识推荐意见:(1)对于狂犬病疫苗和吸附破伤风疫苗,应遵循暴露后预防原则及时接种,以保障母儿安全(推荐级别:1类)。(2)灭活流感疫苗、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等在孕前或孕期接种可有效增强母胎免疫保护,建议依据推荐的接种时间窗规范计划免疫(推荐级别:1类)。(3)对于接种周期长且需多剂次接种的疫苗[如人乳头瘤病毒(HPV)疫苗],若接种期间发现妊娠,建议将剩余剂次延至产后完成(推荐级别:2A类)。(4)麻疹-风疹-腮腺炎病毒有致畸流产死胎风险,孕前抗体检测阴性者应在计划妊娠前完成免疫接种,并严格避孕4周以上(推荐级别:1类)。(5)鉴于疫苗品种繁多且妊娠期间免疫应答及安全性存在差异,原则上应遵循“非必要不接种”的临床决策准则。若疫苗接种后发现妊娠,建议由药学、遗传咨询及疫苗规划专家进行多学科评估,并在妊娠期间加强母胎监测,以动态调整管理策略(推荐级别:2B类)。


6孕前及孕早期放射性检查对胎儿发育影响的风险评估


孕前及孕早期接受放射性检查的女性,临床决策时应系统收集检查类型、照射部位、单次剂量及累积辐射剂量等关键参数,以便提供专业的风险评估。孕期放射性影像学检查应遵循“临床考量、合理且尽可能低剂量”的原则,并在检查前向孕妇及家属充分沟通辐射暴露的潜在风险,确保知情同意。依据国内外相关标准的安全阈值,本共识对孕早期辐射暴露的胚胎安全性风险给予相关建议(表3)[20-24]。


在诊断性核医学领域,绝大部分用于诊断目的的放射性药物如99TCm显像、133Xe肺通气检测、67Ga脊柱呈像等,给药浓度低且半衰期较短,因此辐射剂量极低,辐射风险极低(但放射性除外,因其半衰期较长,可使胚胎或胎儿暴露剂量超过安全阈值)。


部分含钆对比剂可穿过胎盘屏障进入非人灵长类动物的胎儿循环系统,回顾性研究显示,使用含钆对比剂孕妇的出生畸形风险与未接受磁共振成像(MRI)检查者无差异,但基于审慎的原则,若非临床获益显著大于风险,不建议使用;此外,诊断用碘对比剂可透过人类胎盘进入胎儿体内,个案报道未见孕期使用与新生儿甲减的关系,但高质量证据少,建议权衡利弊认为临床获益显著大于风险才考虑使用。


孕早期若需检测幽门螺杆菌,尽管14C尿素呼气试验所含辐射剂量很小,且衰减较快,但出于对孕早期孕妇及胚胎或胎儿的安全考虑,仍优先推荐非放射性的13C尿素呼气试验。


日常生活中常见的WiFi、电线、微波炉等低频电磁场暴露等非电离辐射,现有流行病学证据均未提示与胎儿发育异常存在明确关联。


共识推荐意见:(1)孕期累积辐射剂量低于50 mGy时,现有证据支持继续妊娠(推荐级别:1类)。(2)累积辐射剂量在50~100 mGy之间,若发生在受精后2周内可依据“全或无”效应评估胚胎存活状态;若发生在受精2周后,建议由专业医师核实胚胎或胎儿累积辐射剂量,评估后给出是否继续妊娠的推荐意见,若继续妊娠,需加强孕期监测(推荐级别:2A类)。(3)若多次接受放射性检查或照射剂量不清楚时,建议咨询专业医师,进一步核实累积辐射剂量,综合考虑妊娠相关各种因素评估妊娠风险,结合孕妇个体情况给出临床建议;接受放射性碘(如131I)治疗的患者应严格避孕6个月以上(推荐级别:2A类)。


7盆腔手术史女性的妊娠风险评估


有盆腔手术史的女性妊娠风险评估需结合疾病种类、手术时间、手术方式(开腹或腹腔镜)、术后康复指标以及手术至生育间隔时间等关键临床参数进行综合评估。依据现有循证医学证据和国内外相关临床指南及本共识参编专家讨论意见,针对不同盆腔手术类型给出以下早孕风险评估及生育间隔时间。(1)子宫相关手术:应遵循个体化原则,一般建议生育间隔6~12个月,某些情况延长至18~24个月,关键在于确保子宫瘢痕充分愈合,以降低妊娠期子宫破裂风险。建议术后定期复查,由专业医生评估后再决定备孕时机。①宫腔操作史者,一般建议3~6个月后妊娠,生育间隔期内妊娠无特殊情况者可按正常早孕进行管理,孕期加强监测;②宫体手术者,手术穿透子宫肌层全层或子宫腺肌病手术,术后需避孕1.5~2年,若生育间隔期内妊娠,严密超声动态监测,多学科会诊,充分告知存在子宫破裂、胎盘植入等风险[25-29];③子宫颈手术者,建议术后避孕3~6个月,若生育间隔期内妊娠,孕期应加强子宫颈机能监测,预防流产及早产[30]。(2)输卵管相关手术:建议术后尽早试孕,6个月内为佳[31],受孕后应及时超声检查明确妊娠部位。(3)卵巢手术:建议术后3~6个月内试孕,孕期加强监测。(4)女性生殖器官恶性肿瘤保留生育功能手术:此类患者需结合肿瘤分期、手术情况、放化疗情况等因素,进行多学科充分评估,给出是否适合妊娠以及生育间隔时间的建议。(5)子宫动脉栓塞手术:目前关于子宫动脉栓塞术对生育功能的远期影响仍存争议,高质量循证医学证据有限,推荐术后避孕至少6个月[32-33],若生育间隔期内妊娠,孕期应加强胎儿生长等指标的动态监测。


共识推荐意见:(1)推荐结合盆腔疾病种类、病灶性质、手术方式、辅助治疗方案等因素,制定个体化术后避孕时限(推荐级别:2B类)。(2)未达推荐避孕时限的妊娠,需综合考虑手术种类、手术妊娠间隔、围术期特殊用药史、生育意愿等因素,遵循风险获益平衡的原则给出是否继续妊娠的建议,必要时进行多学科讨论(推荐级别:2B类)。


8妊娠期烟草暴露对胎儿发育及妊娠安全的影响


烟草暴露(包括主动吸烟和被动吸烟)已被明确证实为自然流产的独立危险因素。男性吸烟可导致精子质量下降,当每日吸烟量超过16支时,其对男性生育力的负面影响更为显著[34]。女性孕前及孕期长期烟草暴露可导致多种母胎并发症,包括胎儿生长受限、早产、婴儿猝死综合征等,且可显著增加胎儿结构畸形风险[35-36]。有证据表明孕期吸烟导致的不良妊娠结局具有明确的剂量依赖性,孕前成功戒烟者的不良妊娠结局风险可降至非吸烟者相近水平[37]。


共识推荐意见:(1)烟草暴露危害两性生殖健康,计划妊娠夫妇应在受孕前3~6个月戒烟(推荐级别:2A类)。(2)妊娠期应尽量避免烟草暴露,偶尔少量的烟草暴露,目前尚无证据证实会对胎儿造成绝对影响,可孕期加强监测(推荐级别:2A类)。(3)对于受孕后仍持续存在烟草暴露的孕妇,应在妊娠期间加强孕期检查和产前诊断评估(推荐级别:2A类)。


9妊娠期酒精暴露对胎儿发育及妊娠安全的影响


酒精能够通过被动扩散的方式穿过胎盘屏障,在母体饮酒后2 h内,胎儿血液中的酒精浓度即可达到与母体相近水平。酒精对胎儿生长发育最严重的后果是可能导致死产和胎儿酒精谱系障碍,后者主要表现为胎儿生长受限、神经系统损伤和认知功能障碍[38]。研究表明,孕期饮酒显著增加胎儿发育异常、流产、低出生体重儿及早产等不良妊娠结局风险,并且这种风险与饮酒量呈剂量反应关系[39]。近年来有研究发现,孕期饮酒与儿童面部形态异常相关,且与饮酒量呈正相关。然而,随着儿童的生长发育,这种相关性可能逐渐减弱[40]。有研究认为,即使是低至中度的饮酒量也可能对子代神经系统发育产生不利影响,但不同研究结论不一,目前尚未形成统一定论[41]。妊娠期戒酒可降低酒精相关先天性畸形和发育障碍的风险,包括由此引发的神经认知和行为问题的风险[42]。男性长期酗酒可能增加子代出生缺陷的风险,但目前尚未建立安全的酒精摄入阈值[43]。


共识推荐意见:(1)计划妊娠的夫妇应在受孕前至少3~6个月戒酒(推荐级别:2A类)。(2)妊娠期应尽量避免酒精摄入,偶尔少量含酒精饮料摄入目前尚无证据证实会对胚胎造成绝对影响,可孕期加强监测(推荐级别:2A类)。(3)对于受孕后仍持续饮酒的孕妇,应在妊娠过程中加强孕期检查和产前诊断评估(推荐级别:2A类)。


10改善复发性流产患者妊娠结局的策略


我国将复发性流产定义为妊娠28周前,与同一配偶连续发生≥2次妊娠丢失,涵盖临床妊娠及生化妊娠[44]。流行病学数据显示,流产次数与再次妊娠失败风险呈正相关,≥3次流产者再发风险较一般人群增加约4倍[45]。对于有复发性流产史的早孕女性,建议针对其潜在病因加强个体化监测及干预(表4)。


共识推荐意见:(1)对于已明确病因的复发性流产女性,建议孕早期针对病因进行上述专科检查及实施针对性预防和治疗干预(推荐级别:2A类)。(2)对于不明原因的复发性流产女性,建议强化孕早期监测,必要时适当给予孕激素支持治疗;如无明确适应证(如抗磷脂综合征易栓症以及自身免疫性疾病等),不推荐预防性使用低分子量肝素泼尼松等药物治疗(推荐级别:2B类)。(3)如妊娠再次失败,建议对流产组织进行胚胎染色体检查,并指导后续生育管理(推荐级别:2A类)。


11子宫解剖结构异常患者的孕期风险评估与管理


子宫解剖结构异常是影响妊娠结局的重要因素,临床常见类型包括弓形子宫、纵隔子宫、双子宫、双角子宫、单角子宫、残角子宫等。子宫解剖结构异常可能增加不良妊娠结局的发生风险,常见的包括流产、早产、胎膜早破胎盘早剥、胎位不正、胎儿生长受限、子宫颈机能不全等,孕期应加强监测[53-57]。残角子宫妊娠早期误诊率较高,高达60%患者出现腹痛等典型子宫破裂症状后被诊断,常导致严重后果,一旦确诊应立即终止妊娠[58]。针对此类患者,建议采取个体化的风险评估及孕期管理模式,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干预策略。


共识推荐意见:(1)与子宫解剖结构异常相关的不良孕产史的女性,建议在孕前评估必要时实施畸形矫正手术(推荐级别:2B类)。(2)对于孕期新发现的子宫解剖结构异常患者,若无明显临床症状,则应加强孕期监护,定期评估胎儿生长发育情况及子宫形态变化(推荐级别:2B类)。(3)残角子宫妊娠属于异位妊娠,一旦确诊建议立即终止妊娠,并行残角子宫切除,避免严重并发症的发生(推荐级别:2B类)。


12子宫颈机能不全患者的孕期风险评估与管理


子宫颈机能不全是一种以无痛性晚期难免流产或超早产(妊娠<28周)为典型临床表现的疾病。具有子宫颈机能不全高危因素或早产风险的患者,建议最早于孕11~14周开始动态监测子宫颈形态及子宫颈管长度变化,尽早识别子宫颈机能不全,从而采取相应的干预措施[59]。对于既往明确诊断为子宫颈机能不全的患者,多项研究支持行预防性子宫颈环扎手术,可以有效延长妊娠孕周并改善围产结局[60-61]。


共识推荐意见:建议子宫颈机能不全患者于孕11~16周或早于既往流产发生前3~4周行预防性子宫颈环扎手术(推荐级别:1类)。


13精神疾病患者妊娠期药物使用风险评估与管理


精神疾病主要包括焦虑症、抑郁症双相情感障碍精神分裂症等。孕妇的焦虑抑郁状态可激活交感神经系统,减少子宫和胎盘血流灌注,从而增加胎儿窘迫、胎儿生长受限、自然流产及早产等不良妊娠结局风险。部分抗抑郁药物可能影响胎盘5-羟色胺转运体的表达,干扰胎儿神经发育[62-63]。精神分裂症和双相情感障碍患者的妊娠及分娩并发症和合并症(如妊娠期糖尿病、妊娠期高血压、泌尿生殖系统感染、胎儿生长受限和先兆早产、死产和剖宫产率增加等)及新生儿不良结局(如早产、低胎龄体重儿、低体重儿等)发生率显著增高[64-66]。


共识推荐意见:建议精神疾病患者在妊娠早期即应接受专科医院系统评估,由精神心理、临床药学、遗传咨询及产科专家等联合制定个体化诊疗方案,综合评估精神疾病控制需求及妊娠安全性,以权衡母儿风险并决定继续妊娠的可行性(推荐级别:2A类)。


由于孕期临床研究的伦理限制及知情同意的挑战,相关循证医学证据仍较有限,本共识的推荐意见存在一定的临床适用局限性,后续仍需根据最新的研究证据进一步完善。


利益冲突声明  所有作者声明不存在利益冲突 


参考文献略


来源:中国优生优育协会生育健康与出生缺陷防控专业委员会,中国妇幼健康研究会生育调控学专业委员会.早孕关爱门诊咨询要点专家共识(2025年版)[J].中国实用妇科与产科杂志,2025,41(12):1218-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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