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欧洲
医脉通:新指南废除了“门球时间”的术语,将
颜红兵教授:今年ESC共发布了四份指南,其中既有新指南,也有指南更新,比如《ST段抬高型急性心肌梗死管理指南》,就是对五年前的指南进行了更新。指南之所以要定期更新,是因为循证医学发展迅速,人们对问题的认知更加深化,需要对原有的知识进行修正。因此,为了指导临床实践,要对指南进行更新。
本次《ST段抬高型急性心肌梗死管理指南》更新,是在大环境下实现的,比如门球时间的概念发生了改变,之前叫做门球时间,如今叫首次医疗接触(FMC)到血管开通的时间;再比如说多支病变的处理策略,血栓抽吸导管的应用,抗栓药物(如比伐卢定)的应用等,都有了新的循证医学证据,这些都为本次指南的全面更新奠定了基础。
刚刚提到的FMC时间,实际上早在几年前就提出来了。我们知道,急性心肌梗死治疗最重要的目标就是缩短再灌注治疗时间,也就是病人从发病到接受治疗的时间。另一个目标是提高再灌注比例,之前的门球时间只顾及到了病人到医院后的时间,如果时间点前移,兼顾到病人发病到医疗接触的时间,再到球囊的时间,这样将时间大幅缩短,对于心肌梗死救治更有意义。
目前的急性心肌梗死医疗救援已经很及时,但仍有提高空间。如今面临的主要问题在于,尽管医疗器械、药物以及治疗策略有了很大改变,但是病人的30天到1年死亡率仍有6%~10%,10年
本次FMC的提出,只能说向这个方面进了一大步。更重要的问题在于,病人发病到医疗接触这段时间,是完全建立在病人的认知上,如果能将这段时间缩短,从病人发病到再灌注时间控制在60分钟内的话,心衰发生率及死亡率必会显著降低。这次改变虽然不能算作尽善尽美,但确实是很大的进步,而且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当然也会有深远的历史意义
医脉通:新指南对血栓抽吸和非罪犯病变处理是如何推荐的?对于中国心肌梗死患者,能不能这样做?
颜红兵教授:血栓抽吸的推荐等级主要是基于欧洲的三个研究(TAPAS、TASTE、TOTAL),我们称之为3T研究,这些研究提示常规的血栓抽吸可能不获益。我个人认为,应该认识到欧洲人群与中国人群之间的差异,欧洲人群通常在发生心肌梗死3小时内就接受了治疗,这时新鲜的血栓会更多一些,血栓抽吸的效果就不太好。而在中国,病人通常是在发病后6个小时、甚至更长时间才接受治疗,其血栓性质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我同意反对进行常规血栓抽吸,但需要明确“常规”的概念。对于血栓负荷重、就诊比较急的病人,血栓抽吸仍然是一个工具。
刚才提到的非罪犯血管处理问题,也就是指急性心肌梗死合并多支血管病变病人的处理问题,首先要明确为何要处理。有研究显示,合并多支血管病变的心肌梗死病人约占全部心肌梗死病人的60.9%,也就是说大部分心肌梗死病人都合并有多支血管病变;与未合并多支血管病变病人相比,合并多支血管病变病人的30天死亡率和心血管事件发生率至少增加50%。这就是为何要对非罪犯血管要进行干预,也是基于过去几年研究得出的结论。目前的共识是,对于
我个人认为,对于心源性休克和血流动力学不稳定的病人,同时处理非罪犯血管是必要的。对于病情稳定的病人,要注意三点:第一,病人抗栓治疗是否足够,是否有有力的保证;第二,病人的血管解剖是否复杂;第三,自己是否有能力来处理。如果病人的病变不复杂,处理起来就相对简单,在有抗栓治疗作为保证的前提下,可以考虑处理。
因此,不能笼统地说“常规如何”,这是我对这两个问题的观点。
医脉通:新指南单独列出了非阻塞型冠状动脉疾病(MINOCA)作为一个章节。其中有哪些核心推荐?为什么如此重视这一类型?
颜红兵教授:对于急性心肌梗死的治疗,就目前来讲已经做到了极致,但是也会出现漏诊或者延误诊断的情况。比如,冠脉造影正常,过去一般认为只是见于冠状动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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