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家宝总理于2010年至2012年,连续3年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开展提高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工作,将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重性精神病、艾滋病机会感染、尿毒症、结肠癌、直肠癌、胃癌等20种重大疾病纳入保障和救助试点范围。
继胃癌治疗相关6个临床路径制定、发布后,卫生部组织有关专家,结合我国医疗实际,研究制定了结肠癌、直肠癌相关临床路径,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障提高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工作顺利推进。
本次通知中同时强调:请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结合当地医疗实际,在制定的临床路径原则内,指导辖区内有关医院细化各相关病种的临床路径,并在开展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和救助试点工作中实施。并及时总结结、直肠癌等重大疾病医疗救治工作经验,将有关情况反馈回卫生部医政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