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儿童期低社会经济地位(SES)是日后暴力犯罪及物质滥用的远期预测因素。然而,由于相关研究对混杂因素的校正往往不足,SES与日后行为问题之间的因果关系尚不确定。一项在线发表于8月21日《英国精神病学杂志》(Br J Psychiatry online August 21, 2014)的研究显示,在充分校正遗传风险因素后,两者之间并无因果关系。
本项研究由瑞典卡罗林斯卡研究所的Amir Sariaslan等开展,旨在探讨童年期家庭收入与日后暴力犯罪及物质使用问题之间是否相关,以及此种相关性是否可被遗传风险因素所解释。研究采用了准实验设计,对1989-1993年间瑞典出生的594 127名儿童进行了筛选,去除了
研究者将这些个体的父母可支配收入分为5档,自1档至5档逐渐升高;研究中的暴力犯罪包括凶杀、攻击、抢劫、威胁、胁迫、绑架、非法拘禁、纵火、恐吓、性侵犯等。
结果显示:
1、青少年暴力犯罪及物质滥用与童年期家庭收入呈负相关。例如,对于家庭收入最低的个体而言,其因暴力犯罪而被指控的比率为11.05/千人·年,而这一数字在家庭收入最高的个体中仅为1.77/千人·年;
2、多变量Cox回归分析则显示,来自收入最低家庭的儿童因暴力犯罪被指控的风险接近最高者的7倍(原始风险比[HR]= 6.78, 95% CI 6.23–7.38),物质使用问题的风险则升高近1.5倍(HR = 2.45, 95% CI: 2.32–2.58);
3、当研究者校正了可被观察到的家庭遗传风险时,童年期家庭收入与暴力犯罪的相关性被减弱,但仍然较强(HR = 3.93, 95% CI 3.59–4.30);物质使用问题也呈现同样趋势(HR = 1.98, 95% CI 1.86–2.10);
而在校正未加观察的家族遗传风险时:
4、比较大家庭内的表/堂兄弟姐妹,暴力犯罪及物质使用问题的风险比分别下降了50%和25%;
5、比较核心家庭内的亲兄弟姐妹,童年期家庭收入与暴力犯罪(0.95,95% CI 0.44–2.03)及物质使用问题(1.11,95% CI 0.62–1.98)的相关性均消失,提示家庭遗传风险可完全解释先前风险比的升高。
研究者得到结论,在校正未加观察的家庭遗传风险后,童年期家庭收入与日后暴力犯罪及物质使用障碍之间并不具有相关性。在仅校正观察到的协变量后即声称存在因果关系,此类结果须谨慎解读。人们尚需进一步的研究,进而在其他设置中验证上述结果,并阐述作用机制的本质,包括基因与环境对上述不良预后的相对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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