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意见 1(A1):妊娠期免疫和内分泌变化会增加结核病诊疗难度,同时活动性结核病也会显著升高孕妇及胎儿的不良结局风险。因此,对孕妇应加强结核病筛查与监测,并在治疗中关注药物浓度及母婴安全。
推荐意见 2(A1):所有孕妇应在首次产前检查时进行结核病症状筛查(如
推荐意见 3(C2):对于结核进展风险不高的孕妇,结核潜伏感染(LTBI)者的预防性治疗可推迟到产后 2 ~ 3 个月;但对于 HIV 阳性或其他具有高进展为活动性结核病风险的孕妇,应权衡利弊,考虑在孕期开始预防性治疗,方案可选择6H、4R、3HR或3HP等。
推荐意见 4(B2):对疑似结核病的孕妇,应优先使用快速分子生物学检测(如Xpert MTB/RIF、靶向测序、熔解曲线、线性探针检测(LPA)等)作为初始诊断工具,并尽可能进行
推荐意见5(B2):影像学检查首选超声或MRI。单次X线或 CT检测的辐射剂量远低于致畸阈值,有临床应用指征时可在腹部屏蔽保护下使用;但须尊重孕妇及家属的知情同意权,在检查前充分告知其目前已知的疾病相关信息、辐射性影像学检查的诊断重要性及潜在的胎儿伤害风险,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推荐意见6(B2):若孕妇结核病无严重并发症,且患者能接受规范治疗与产科监测,可继续妊娠;终止妊娠需慎重,一般在母体状况危重、无法组成有效治疗方案或存在其他妊娠禁忌症时考虑,并需多学科团队评估。任何决策均应充分告知相关风险及利弊,在患者及家属知情并自愿选择的基础上实施。
推荐意见7(B2):妊娠期药物敏感性结核病可采用标准一线方案(包含HRZE),并补充
推荐意见 8(B1):所有妊娠合并结核病母亲所生的新生儿均需接受结核病筛查,并依据母亲传染性及婴儿是否感染,实施分层管理:确诊先天性结核者需接受至少 6 个月的标准联合治疗方案;母亲
推荐意见 9(B2):一线抗结核药物(HRZE)在乳汁中浓度低,对新生儿造成风险的可能性较小,因此对于服用一线抗结核药物的患者,做好个人防护后可进行母乳喂养;对于服用 MDR-TB二线药物的患者,由于目前缺乏母乳中药物浓度等安全性数据,应充分评估利弊。
推荐意见 10(A1):接受 ART的女性应在治疗前进行结核病筛查(TST、EC 或 IGRA 等),对潜伏感染者需进行预防性抗结核治疗;对于考虑存在活动性结核病的患者(包括
信源:妊娠合并结核病的筛查、诊断与治疗专家共识[J].实用医学杂志,2026,42(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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