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VV-ECMO 在成人

1.1 环境及设施设备
1.1.1 具备重症监护病房或相应抢救设施的单元。
1.1.2 至少配备的设备有:血气分析仪、血流动力学监测设备、有创呼吸机、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设备。
1.1.3 使用具有产品合格证的,满足技术及安全性要求的 VV-ECMO 器械、耗材及配套相关设施。
1.2 人员及团队
1.2.1 开展 VV-ECMO 技术的医生需具备:①5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②执业范围涵盖急诊科、重症医学科、内科、外科等专业之一;③通过 VV-ECMO 专项系统培训并考核合格。
1.2.2 开展 VV-ECMO 技术的护士需经过系统培训,并通过考核。
1.2.3 VV-ECMO 团队至少包括3名人员,其中2名执业医师及1名护士。2名执业医师中需有1名技术负责人,其具备 VV-ECMO 操作经验的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
医师负责:适应证评估、置管操作、VV-ECMO 治疗策略制定与运行管理(抗凝方案制定、血流动力学调控)、撤机与并发症处理等。
护士负责:设备管理与参数监测、抗凝执行与并发症预防、精细化患者护理、转运与应急响应等。

2.1适应证
2.1.1 最优
2.1.2 优化机械通气(呼吸频率≥ 35 次/min,气道平台压≤30 cmH₂O)后,仍存在高碳酸血症:pH ≤ 7.25且 PaCO₂ ≥ 60 mmHg的呼吸衰竭患者。
2.2禁忌证
无绝对禁忌证,相对禁忌证包括如下:①高龄;②免疫抑制;③中枢神经系统出血,严重的中枢神经系:统损伤,不可逆和丧失能力的中枢神经系统病理改变;④全身性出血,抗凝治疗禁忌;⑤机械通气(气道平台压> 30 cmH₂O 同时 FiO₂ > 90%)7d以上。

3.1联用供氧调节指标
3.1.1 通则
在呼吸机与 VV-ECMO 联用供氧过程中,用供氧调节指标动态评估患者的供氧情况,供氧调节指标即氧供与氧耗的比值始终保持在3~5合理区间。3~5合理区间是经抽取患者血液样本由实验室检测,再经公式(1)计算得出。
3.1.2 计算公式
公式(1):供氧调节指标 =(Hb×SaO₂ ×1.34+ PaO₂ ×0.0031)/[Hb×(SaO₂ -SvO₂)×1.34]。
式中:供氧调节指标:呼吸机与 VV-ECMO 联用供氧调节使用的目标值,氧供与氧耗的比值始终保持在3~5合理区间内。Hb(g/dL):由患者静脉抽血检验测量得出;SaO₂(%):由患者动脉抽血检验测量得出;PaO₂(mmHg):由患者动脉抽血检验测量得出;SvO₂(%):由患者 ECMO 膜前抽血检验测量得出。
3.2 初始供氧调节
3.2.1 初始设置呼吸机参数
①初始给予中高水平的 PEEP(≥10 cmH₂O)。②同时综合考虑肺泡可复张性、气压伤发生风险、病变均一性、血流动力学和体重等因素,动态调节潮气量、呼吸频率、PEEP 和FiO₂ 的设置。
3.2.2 初始设置 VV-ECMO 参数
①血流量:60~80 mL/kg/min。如血容量足够而静脉引流量远小于该值,需检查管路、插管位置及胸内压、腹内压等因素。②气流量:血流量≈1:1。对于存在高碳酸血症及 pH 明显降低的患者,可适当提高气流量。③空氧混合器初始氧浓度设定 100%。
3.2.3 初始供氧指标评估
初始设置后按照公式(1)计算,评估供氧是否达到3.1所述的合理区间,达到时执行3.3,不达到时按3.4处理。
3.3运行期供氧调节
3.3.1 运行期
运行过程中评估患者是否已发生气压伤(
3.3.2 呼吸机超保护通气参数设置
参数设置如下:
①FiO₂:30%~50%。
②潮气量:潮气量≤4 mL/kgPBW。
③PEEP:在 VV-ECMO 支持期间保持 PEEP水平≥10 cmH₂O,可根据跨肺压监测、肺电阻抗成像、肺部超声等技术进行个体化设置。
④呼吸频率:呼吸频率设为4~15次/min。
⑤平台压:将平台压保持在25 cmH₂O 以下。
⑥驱动压:驱动压≤15 cmH₂O,若患者存在
3.3.3 VV-ECMO 参数调节
参数调节如下:
①联用时避免低氧血症和高碳酸血症的发生,气体交换目标为PaO₂:65~90 mmHg,PaCO₂:35~45 mmHg。
②避免在 VV-ECMO 开始后快速纠正高碳酸血症,导致
3.3.4 运行期供氧指标评估
运行过程中按照公式(1)计算,评估供氧是否达到3.1所述的合理区间,达到时执行3.2,不达到时按3.4处理。
3.4 供氧评估未达到合理区间时供氧调节
3.4.1 VV-ECMO 参数调整
优先调整 VV-ECMO 参数,如调整 VV-ECMO 的血流量、氧浓度和气流速等。
3.4.2 呼吸机参数调整
如调整 VV-ECMO 参数后,按照公式(1)计算比值仍不能达到合理区间,可增加呼吸机的 FiO₂、适当增加潮气量、调整 PEEP及呼吸频率等参数,然后重新按照公式(1)计算评估,直到达到合理区间为止。
3.4.3 在进行供氧调节的同时应寻找供氧不达标原因并积极针对病因治疗。
3.5撤机过程期供氧调节
3.5.1 当患者原发病得到控制,在呼吸机参数不变,逐渐降低 VV-ECMO 支持力度的情况下,按照公式(1)计算达到合理区间,经评估若在合理区间内并符合撤机指征(3.5.2),进行 VV-ECMO 撤机试验(3.5.3),撤机试验时要考虑呼吸机相应参数的调整(3.5.4)。
3.5.2 VV-ECMO 撤机指征
①原发病得到有效控制、肺部影像检查较前改善;
②患者在呼吸机支持FiO₂≤ 60%,PEEP≤10 cmH₂O 下测得 PaO₂≥70 mmHg;
③呼吸机设置为潮气量6~8 mL/kgPBW、平台压≤28 cmH₂O、呼吸频率≤28 次/min的条件下,
3.5.3 VV-ECMO 撤机试验方法
①降氧:当患者肺功能开始改善后,将 VV-ECMO 氧浓度从100%逐步降至21%,每次降低约20%,评估是否达到 SpO₂>92%或 PaO₂≥70 mmHg,达到则执行②,达不到则停止撤机试验。
②降气:将 VV-ECMO 气流量以每次0.5~1L/min的速度逐渐下降至零,每次调整后观察30 min,复查动脉血气分析,评估是否达到 PaO₂ ≥70 mmHg,pH 值 为 7.35~7.45,PaCO₂ 35~45mmHg,且患者无过度的呼吸用力,达到则执行③,达不到则停止撤机试验。
③夹气:关闭气流维持至少2~3h以上,部分患者可能需要24h或更长,并复查动脉血气分析,评估是否达到 PaO₂≥70 mmHg,pH值为7.35~7.45,PaCO₂ 35~45mmHg,且患者无过度的呼吸用力,达到则执行④,达不到则停止撤机试验。
④撤机:经过上述步骤③,评估达标可进行撤机,达不到则停止撤机试验。
3.5.4 呼吸机参数调整
撤机试验阶段逐渐调整呼吸机参数,参数参照潮气量6~8mL/kgPBW,平台压≤28 cmH₂O,呼吸频率≤28次/min设置。撤离 VV-ECMO 后,继续按照标准呼吸支持原则,参考3.2.1进行呼吸支持。
3.6 VV-ECMO 撤机试验失败供氧调节
若撤机试验失败需将 VV-ECMO 和呼吸机设置恢复至 VV-ECMO 运行期间3.3参数设置,进一步动态评估,符合撤机指征(3.5.2)再次实施撤机试验(3.5.3),直至顺利撤机。

VV-ECMO与呼吸机联用在临床中逐年增加,本文件的制定旨在为医务人员提供明确的指导意见,以提高呼吸危重症的救治成功率。
来源:中国老年医学学会急诊医学分会.呼吸机与静脉-静脉体外膜肺氧合联用供氧调节指南[J].临床急诊杂志,2025,26(10):549-552.DOI:10.13201/j.issn.1009-5918.2025.10.001.
《临床急诊杂志》投稿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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