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做医嘱前置审核时,产科有条拦截医嘱引起了我的注意,如图:
医生提供用药依据为促胎肺成熟。而说明书[1]中,
一、国内外指南
二、
国内外指南均推荐糖皮质激素用于早产可促进胎肺成熟。其机制为糖皮质激素能够加速Ⅰ型和Ⅱ型肺泡上皮细胞发育,改善肺力学和气体交换;诱导产生某些酶促使Ⅱ型肺泡上皮细胞产生表面活性物质;其他机制如诱导肺β受体、胎肺抗氧化酶的生成及上调上皮Na+通道基因表达,促进出生后表面活性物质释放及肺泡液的吸收[7]。
糖皮质激素不仅能够用于胎肺成熟,也可用在许多妊娠并发症。例如,用于孕10周后可改善
三、早期早产和晚期早产使用糖皮质激素研究进展
目前共识均推荐24~34+6周应用糖皮质激素,可以最大限度发挥其治疗作用。但小于24周以及大于34周应用糖皮质激素是否可以获益?
Chawla S等对431例[8]22+6周出生的新生儿分为三组进行分析,分别是暴露于完整疗程产前糖皮质激素(ACS)、不完整疗程ACS、未暴露于ACS。出院时存活率分别为53.9%、37.5%、35.5%,说明暴露于完整疗程ACS新生儿比未暴露者更有可能存活至出院。另一项多中心队列也得出了相同的结论[9]。
而在晚期早产的研究中,Gyamfi-Bannerman C等研究将孕34~36+6周单胎即将早产的孕妇分为使用糖皮质激素和未使用糖皮质激素两组。共计治疗组患者1427例,对照组1400例。在严重呼吸道病变发生率方面,治疗组分娩婴儿的发生率低于对照组(8.1% VS 12.1%,P<0.01)[10];该研究结论认为晚期早产风险的孕妇产前应用糖皮质激素可以降低新生儿呼吸道病变发生率。
对于足月剖宫产前应用糖皮质激素也有相关研究。Ahmed等[11]分析了452例≥37周进行剖宫产前应用糖皮质激素的孕妇分为治疗组以及对照组,发现治疗组呼吸系统疾病发生率总体下降(7.9% VS 23.2%,P<0.01),呼吸系统疾病主要表现在新生儿湿肺。Nada等研究也得出了类似结论。
综上所述,现有证据表明小于24周以及大于34周产前应用糖皮质激素可获益,但目前由于样本量较小,随访时间短,还需进一步研究。
(本网站所有内容,凡注明来源为“医脉通”,版权均归医脉通所有,未经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授权转载时须注明“来源:医脉通”。本网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的内容为转载,转载仅作观点分享,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版权,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