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华血液学杂志, 2016,37(10): 833-836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国血液科医师对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ET)患者的临床诊治,由中华医学会血液学分会白血病淋巴瘤学组牵头,在广泛征求国内专家意见的基础上,最终达成了ET的诊断程序、实验室检查、诊断标准和治疗原则等方面的共识。
一、诊断程序
1.病史采集:
必须仔细询问患者年龄,有无血管性
2.实验室检查:
以下实验室检查应作为疑诊ET患者的必检项目:①外周血细胞计数;②骨髓穿刺
二、诊断标准
1.ET诊断标准:
建议采用WHO(2016)诊断标准:符合4条主要标准或前3条主要标准和次要标准即可诊断ET。主要标准:①血小板计数(PLT)≥ 450×109/L;②骨髓活检示巨核细胞高度增生,胞体大、核过分叶的成熟巨核细胞数量增多,粒系、红系无显著增生或左移,且网状纤维极少轻度(1级)增多;③不能满足BCR-ABL+慢性髓性白血病、真性红细胞增多症(PV)、原发性骨髓纤维化(PMF)、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和其他髓系肿瘤的WHO诊断标准;④有JAK2、CALR或MPL基因突变。次要标准:有克隆性标志或无反应性血小板增多的证据。
2.ET后骨髓纤维化(post-ET MF)诊断标准:
采用骨髓纤维化研究和治疗国际工作组(IWG-MRT)标准[8]:主要标准(2条均需符合):①此前按WHO诊断标准确诊为ET;②骨髓活检示纤维组织分级为2/3级(按0~3级标准)或3/4级(按0~4级标准)。次要标准(至少需符合2条):①
三、鉴别诊断
1.反应性血小板增多症:
最常见的反应性血小板增多的原因有感染、炎症和缺铁性贫血等。感染和炎症常有CRP和红细胞沉降率增高,因此,一个血小板增多的患者应通过这2项检查结合病史首先应排除感染和炎症导致的反应性血小板增多。缺铁性贫血时可有血小板增多,可通过血清铁等检查鉴别。如果患者有缺铁,在充分铁剂补充治疗后再复查
2.其他伴血小板增多的血液系统疾病:
PV、PMF、慢性髓性白血病、慢性粒单核细胞白血病、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中的5q-综合征、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骨髓增殖性肿瘤伴环状铁粒幼红细胞和血小板增多(MDS/MPN-RS-T)等血液系统疾病均可出现血小板增多,ET应与这些疾病进行鉴别诊断。骨髓病理对于鉴别ET与隐匿性PV(masked-PV)和纤维化前期(prefibritic)骨髓纤维化至关重要,这依赖于经严格专业培训且经验丰富的血液病理科医师。ET
四、预后判断标准
1.ET血栓国际预后积分(IPSET-thrombosis)系统:
血栓是影响ET患者生活质量和降低患者寿命的主要原因。患者确诊ET后首先应按IPSET-thrombosis系统对患者发生血栓的风险作出评估:年龄>60岁(1分),有心血管危险因素(CVR)(1分),此前有血栓病史(2分),Jak2V617F突变阳性(2分)。依累计积分血栓危度分组:低危(0~1分)、中危(2分)和高危(≥3分)。各危度组患者血栓的年发生率分别为1.03%、2.35%和3.56%。
2.ET国际预后积分(IPSET)系统:
建议采用IWG-MRT提出的IPSET对患者总体生存预后作出评估:年龄(<60岁0分;≥60岁,2分);白细胞计数(<11×109/L 0分,≥11×109/L,1分);血栓病史(无0分,有1分)。依累计积分预后危度分组:低危组(0分),中危组(1~2分),高危组(≥3分)。各危度组患者中位生存期依次为没有达到、24.5年和13.8年。
五、治疗
ET的治疗目标是预防和治疗血栓合并症,因此,现今治疗的选择主要是依据患者血栓风险分组来加以制定。血小板计数应控制在<600 × 109/L,理想目标值为400×109/L。
1.治疗选择的原则:
(1)无血栓病史:①年龄<60岁、无CVR或JAK2V617突变者,可采用观察随诊策略;②年龄< 60岁、有CVR或JAK2V617突变者,给予
(2)有动脉血栓病史:①任何年龄、无CVR和JAK2V617突变者,给予降细胞治疗+阿司匹林100 mg每日1次;②年龄≥60岁、有CVR或JAK2V617突变者,给予降细胞治疗+阿司匹林100 mg每日2次。
(3)有静脉血栓病史:①任何年龄、无CVR和JAK2V617突变者,给予降细胞治疗+系统抗凝治疗;②任何年龄、有CVR或JAK2V617突变的患者,给予降细胞治疗+系统抗凝治疗+阿司匹林100 mg每日1次。
(4)治疗选择的动态调整:在病程中应对患者进行动态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调整治疗选择。PLT >1000×109/L的患者服用阿司匹林可增加出血风险,应慎用。PLT >1500×109/L的患者不推荐服用阿司匹林。对阿司匹林不耐受的患者可换用
(5)有CVR的患者,应积极进行相关处理(戒烟,高血压患者控制血压,糖尿病患者控制血糖等)。
2.降细胞治疗一线药物:
(1)
(2)干扰素:为年龄<40岁患者的首选治疗药物。起始剂量为300万U/d皮下注射,起效后调整剂量,最低维持剂量为300万U每周1次。醇化干扰素的起始剂量为0.5 μg/kg每周1次,12周后如无疗效可增量至1.0 μg/kg每周1次。部分患者在使用干扰素后可出现甲状腺功能减低、抑郁等精神症状,因此在使用干扰素前应进行
3.降细胞治疗二线药物:
(1)阿拉格雷:起始剂量为0.5 mg每日2次口服,至少1周后开始调整剂量,维持PLT<600× 109/L。剂量增加每周不超过0.5 mg/d,最大单次剂量为2.5 mg,每日最大剂量为10 mg,PLT维持在(150~400)×109/L为最佳。
(2)
4.妊娠期ET患者的治疗:
约20%的ET患者确诊时年龄<40岁。ET患者妊娠会出现流产、
服用羟基脲治疗的患者(无论男、女)在受孕前至少应有3个月的洗脱期。女性患者受孕前应仔细评估是否有以下妊娠合并症高危因素:①此前有动、静脉血栓病史(无论是否妊娠);②此前有ET导致的出血病史(无论是否妊娠);③此前发生过以下可能由ET引起的妊娠合并症:反复发生的非孕妇和胎盘因素所致妊娠10周内流产,不能解释的宫内胎儿发育迟缓,妊娠≥10周胎儿发育正常的宫内死胎,因严重先兆子痫或胎盘功能不全导致妊娠<34周且胎儿发育正常的早产、胎盘剥离、严重的产前和
无妊娠合并症高危因素的孕妇,给予阿司匹林100 mg每日1次;有妊娠合并症高危因素的孕妇,给予阿司匹林每日1次(出血则停用)联合低分子
5.post-ET MF和白血病转变患者的治疗:
post-ET MF的治疗参照《原发性骨髓纤维化诊断与治疗中国专家共识(2015年版)》。白血病转变患者按相应指南进行处理。
六、疗效判断标准
采用欧洲白血病网和IWG-MRT 2013年修订的ET疗效评价标准(表1),主要包括临床血液学及骨髓组织学评价两方面。分子生物学疗效对于评价完全缓解(CR)或部分缓解(PR)不是必需的。完全分子生物学缓解(CRm):原先存在的异常完全消失。部分分子生物学缓解:基线等位基因突变负荷≥20%的患者治疗后等位基因突变负荷下降≥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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