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的Jonathan Steinberg博士在心律学会(HRS)2013年会上报告称,症状性阵发性房颤的首次消融治疗成功率通常约为60%,而其余40%首次消融失败者应当如何治疗目前尚无定论,此前尚无有关这一问题的随机临床试验证据可供参考。
一项随机试验结果显示,当首次消融治疗阵发性房颤遭遇失败时,再次进行消融比抗心律失常药物治疗更加有效。
这项研究纳入了154例在首次接受消融治疗(仅进行肺静脉隔离)后3个月内复发的症状性阵发性房颤患者。所有受试者被置入心电记录器(ILR)以追踪房性心律不齐事件。然后研究者将这些受试者随机分组,再次行消融术(仅限于再隔离肺静脉)或根据指南给予抗心律失常药物治疗。药物选择由施治的医生自行决定,包括3个选项:丙胺苯丙酮450~900 mg/d、索他洛尔160~320 mg/d,或氟卡尼200~400 mg/d。多数病例选用的是丙胺苯丙酮,平均剂量为579 mg/d。
ILR显示,随机化时的平均房颤负担为15%。在主要终点——随访36个月时的房颤负担——方面,再次消融组与药物治疗组分别为5.6%和18.8%。再次消融组在各项次要终点方面也均优于药物治疗组。
在3年随访期间,研究者每3个月评估1次ILR数据。结果显示,早在第3个月时,药物治疗组的房颤负担就已明显高于再次消融组(3.3% vs. 1.9%),在此后的12个月内,药物治疗组的房颤负担逐渐增加,并且在剩余的随访时间内出现了更大幅度的上升。而再次消融组的房颤负担呈现出另一种变化模式:在最初12~15个月内保持在低位,仅有轻微增加,之后逐渐上升直至随访结束。
药物治疗组和再次消融组分别有30%和75%的患者在1年内未发生任何房性心律失常。至第3年末,两组分别有12%和58%的患者仍然未发生任何房性心律失常。
再次消融组的并发症为2例心脏填塞,而药物治疗组有49例患者(占64%)因不能耐受或无效而停药。
会议共同主席、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的Gordon Tomaselli博士表示,鉴于几乎所有抗心律失常药物均有潜在的致心律失常作用,如果能在研究中设置一个非抗心律失常药物对照组将会更理想。
(本网站所有内容,凡注明来源为“医脉通”,版权均归医脉通所有,未经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授权转载时须注明“来源:医脉通”。本网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的内容为转载,转载仅作观点分享,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版权,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