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脉通导读
日前,世界生物精神病学会联合会(WFSBP)与EPI Canada联合发布精神病预防指南,核心对象是符合精神病临床高危状态(CHR-P)标准的临床求助人群。
指南给出12条临床推荐,覆盖服务组织、评估与风险沟通、干预三个层面,且并未将重点放在某一种可预防精神病的特异性手段上,而是强调建立低伤害、能规范沟通风险、衔接早期干预并处理共病的预防服务。
CBT、ω-3多不饱和脂肪酸、利培酮联合方案等证据并不一致,尚不足以支持某一种特异性干预成为统一推荐。
CHR-P并不等于「前驱期」meta分析显示,CHR-P人群转化为精神病的累积风险约为6个月8%、2年20%、4年29%、10年35%,提示相当一部分CHR-P个体不会进展为精神病。
75.7%的CHR-P个体至少合并一种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8年随访后仍有超过50%存在共病。旨在预防精神病性障碍的医疗服务应积极处理抑郁、焦虑、创伤相关障碍、物质使用及功能受损。
精神病性障碍究竟能否被预防,是早期精神病领域长期关注、也容易被误读的问题。
难点在于,临床高危状态并非一种确定会通向精神病的「前驱期」,而是一种概率性风险状态。对于符合CHR-P标准的年轻求助者,临床既不能忽视未来转化风险,也不能把风险标签描述为确切的诊断,更不能在证据不足时将某一种药物或心理干预升级为「预防方案」。

日前,世界生物精神病学会联合会(WFSBP)与EPI Canada联合发布了精神病预防指南。该指南综述了精神病风险因素、CHR-P评估工具、转化率、风险计算与风险沟通伦理、CHR-P的生物学及临床相关因素、干预和预防服务的疗效及成本效果,并基于WFSBP框架形成证据与共识推荐。
最终,12条推荐均达到共识标准:在评分为1-5分的同意度中,所有推荐均有至少80%的成员给出4分或5分。这些推荐大体覆盖三个层面:服务组织、评估与风险沟通、干预选择。
哪些因素与精神病风险更相关?
首先,该指南系统梳理了一个临床和公众都很关心的问题:哪些因素与精神病性障碍风险升高有关?
既往meta分析和伞状综述共发现146个因素与精神病风险达到名义显著关联,但多数证据并未达到较高可信度。临床可重点关注以下几类:
大麻使用:与精神分裂症风险升高相关,证据级别在文献中被评为「highly suggestive/convincing」。这也是该指南下文将减少或戒断大麻使用列入干预推荐的重要背景。
童年逆境和心理创伤:童年逆境、任一心理创伤、童年创伤均达到「highly suggestive」证据级别,提示早期不良经历可能是精神病风险评估中不能忽视的一类因素。
父母精神病理相关因素:母亲罹患精神病性障碍、母亲存在任何精神病理学问题、父亲存在任何精神病理学问题均达到「highly suggestive」证据级别,提示家族和发育背景仍是风险理解中的重要维度。
胎儿及围产期相关因素:妊娠期饥荒、低出生体重及小于胎龄儿等因素达到「convincing」证据级别。
UHR/CHR-P状态本身:在达到「convincing」证据级别的因素中,UHR状态与后续精神病风险的关联强度突出,OR为9.32。
然而,这些因素提示的是风险相关,而不是个体层面的因果判定。对个体而言,存在某些经历或背景并不意味着一定会患病;临床更不应据此贴标签,而应把这些信息放入综合评估、风险沟通和随访照护中理解。
CHR-P不等同于「前驱期」
指南指出,UHR/CHR概念已出现超过25年,当前更常使用CHR-P这一表述。与「前驱期」不同,CHR-P指向的是概率风险:个体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发生精神病的可能性升高,但并不意味着其必然会发展为精神病。
目前最常用的CHR-P访谈工具为危险精神状态综合评估工具(CAARMS)和前驱期症状定式晤谈问卷(SIPS),二者主要识别三类高危状态:
短暂间歇性精神病症状(BLIPS):已有完全阳性精神病性症状,但频率和持续时间有限;
弱化阳性症状(APS):阳性症状达不到精神病性障碍的严重程度阈值;
遗传风险和功能减退(GRD):存在分裂型人格障碍或一级亲属精神病史,同时近期社会心理功能下降。
指南要求,此类工具应在主动求助的非精神病性临床人群中使用,并整合知情者提供的信息。将CAARMS或SIPS用于普通人群筛查并不合适,因为预测准确性会下降。
转化风险的具体数据同样提示,大多数高危者并不会转化。一项汇总130项研究、9,222名个体的meta分析显示,CHR-P人群转化为精神病的累积风险为:6个月8%,1年14%,2年20%,3年27%,4年29%,10年35%。
此外,儿童青少年的CHR-P转化率较成人更低:1年9.5%,2年12.1%,5年及以上16.1%。事实上,9-12岁儿童中精神病性症状的中位患病率可达17%,13-18岁青少年为7.5%,且主要是幻听。这提示儿童青少年阶段的类似症状特异性较低,可能与内化问题、外化问题、物质使用、人格特质或诊断相关。
因此,CHR-P的确值得识别和随访,但不能被直接定义为「准精神病」。风险沟通的目标一定不能是制造焦虑甚至恐惧,而是让患者和家庭在理解不确定性的基础上积极参与后续照护。
预防服务应紧密衔接早期干预
在服务组织层面,指南提出三条推荐:
1. 针对精神病高风险人群的预防服务,最好与首发精神病早期干预服务衔接起来;这样一旦患者真正出现精神病性障碍,也能更快进入治疗,减少未治疗时间(共识度90.7%)。
2. 在精神卫生服务层面,精神病性障碍预防服务的纳入年龄标准建议为14-35岁(共识度87.5%)。
3. 精神卫生服务不应因个体同时存在大麻使用障碍而将其排除在外(共识度96.9%)。
之所以设定14-35岁这一年龄范围,原因在于指南援引的发病年龄证据显示,精神分裂症谱系障碍在14岁、18岁、25岁前起病的比例分别为3%、12.3%、47.85%;精神分裂症起病年龄峰值约为20.5岁。考虑到青少年和青年人群的发病时间窗、服务可及性和资源配置,14-35岁被视为较合理的预防服务纳入范围。
服务衔接同样关键。尽管并非所有研究的结果都一致,但部分研究显示,相比于未经过高危服务评估而直接接受首发精神病医疗服务的个体,曾接受UHR/CHR-P服务的个体精神病未治疗时间更短,住院和非自愿入院也更少。预防服务的意义不宜被简化为「必然改善所有结局」,更准确的理解是:它提供了更早识别、服务衔接、风险沟通和连续照护的入口。
风险可以「算」,但必须跟患者讲清楚
在评估与风险沟通层面,指南提出六条推荐:
4. 精神卫生服务人员应接受CAARMS、SIPS或未来经过验证的访谈工具(如PSYCHS)的施测和评分培训,用于临床场景下识别CHR-P(共识度84.4%)。
5. 在临床评估中,精神卫生服务人员应使用CAARMS、SIPS等标准化工具识别CHR-P;未来如PSYCHS等新工具获得充分验证,也可纳入使用(共识度84.4%)。
6. 在估计精神病风险时,相关服务人员应接受有关精神病风险计算器使用和结果解读的培训(共识度81.3%)。
7. 相关服务人员应接受有关如何沟通精神病风险的培训(共识度84.4%)。
8. 如果需要估计并告知患者的精神病风险,应使用经过验证的风险评估工具;同时,风险结果必须由受过训练的专业人员面对面解释,不能只将一个计算结果交给患者(共识度81.3%)。
9. 即使个体已符合CHR-P标准,服务人员也应评估其共病精神障碍(共识度100%)。
指南明确要求,预测模型应经过内部和外部验证,具备透明、可重复的算法;临床应用时应避免「黑箱」机器学习协议,并注意少数群体代表性不足、数字鸿沟、自动化输出被不加批判接受等问题。
风险沟通不能完全交给自动化工具。患者可表达自己希望如何接收医疗信息,也可以提出不希望获知某些信息;风险披露应根据个体需求与期待进行调整,并由受过培训、能够承担沟通责任的人员完成。面对年龄较小的个体,风险估计和沟通更需要谨慎、平衡。
避免伤害、处理共病、尊重偏好
在干预层面,指南提出三条推荐:
10. 如果患者存在大麻使用问题,应提供帮助其减少使用或实现戒断的治疗支持(共识度90.7%)。
11. 对于符合CHR-P标准、同时合并其他精神障碍的患者,应同步治疗这些共病问题(共识度100%)。
12. 针对CHR-P状态本身,干预选择应尊重患者偏好,并结合医生或中心经验;最重要的是避免造成额外伤害(共识度93.8%)。
指南并未推荐某一种特异性干预作为所有CHR-P个体的标准预防方案。个体RCT和meta分析层面的证据并不一致:CBT研究较多,但有阳性也有阴性;ω-3多不饱和脂肪酸曾在一项RCT中优于安慰剂,但后三项RCT未显示差异;低剂量利培酮联合CBT等组合方案早期有阳性结果,随后多项研究未显示优越性。网状meta分析中,转化为精神病这一结局也未出现稳定显著结果。
因此,指南给出的方向更接近一个框架:预防服务可以建立,评估工具和风险沟通必须规范,干预选择需个体化并尽量降低伤害。对于共病障碍,治疗应遵循各障碍本身的循证路径;对于CHR-P状态,治疗选择不宜脱离患者偏好、中心经验和充分知情同意。
大麻相关建议同样需要准确理解。指南提出针对大麻使用的干预,依据并不是已经证明「减少大麻使用可降低CHR-P转化率」,而是大麻作为精神病可改变风险因素的证据较强。指南还提到,联合CBT、动机增强治疗和应急管理有助于减少大麻使用频率和数量,但持续戒断方面的改善仍有限。
CHR-P人群不仅仅需要「预防精神病」
CHR-P人群的共病问题值得关注。一项纳入312项观察性和干预性研究、近35,000名CHR-P个体的meta分析显示,75.7%的CHR-P个体至少符合一种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诊断。常见共病包括:任一焦虑或心境障碍,60.1%;任一心境障碍,43.7%;任一抑郁障碍或发作,39.3%;任一焦虑障碍,33.7%;创伤相关障碍,29.4%;人格障碍,23.3%;大麻使用障碍,13%。
随访至8年时,非精神病性共病比例虽有所下降,但仍有超过50%的基线CHR-P个体存在共病。部分共病还与功能受损有关:躯体形式障碍、酒精使用障碍和分裂型人格障碍与更严重功能受损相关;心境障碍、广泛性焦虑障碍和广场恐惧症则与较低的精神病转化风险相关。
因此,针对CHR-P个体,临床不能只关注「会不会转成精神病」,还要问:当前抑郁、焦虑、创伤相关症状、物质使用和功能受损是否已经需要治疗?这也是指南将「评估共病」和「治疗共病」都列入推荐的原因。
影像和生物标志物尚难直接应用
该指南同时清楚划定了当前的证据缺口。
首先,神经影像和生物标志物没有进入推荐依据。其原因包括效应量小、重复验证有限、临床效用证据不足,以及在真实世界大规模应用中可扩展性较差。未来多模态、可及且可扩展的参数也许有助于提高预后精度,但目前不能将其作为常规服务决策的基础。
其次,精神病专门预防服务与跨诊断精神卫生预防服务究竟应如何取舍,目前仍没有明确答案。指南提到,双相障碍风险状态评估工具、更广泛的临床高危精神状态框架和跨诊断预测模型正在发展,但尚无比较研究分析跨诊断预防路径与精神病聚焦预防路径的临床效用。
再次,大麻相关推荐仍需未来研究补足关键问题,包括THC含量、使用频率和数量对精神病风险及起病后结局的影响,以及针对大麻使用障碍个体预防精神病的候选干预RCT。
结语:预防精神病是一个系统工程
这份指南真正想传递的,并不是「精神病已经可以通过某种固定方案预防」,而是:
精神病预防不能押注某一种治疗手段。更现实的做法,是将高风险人群更早识别出来,规范评估和沟通风险,处理大麻使用及其他共病问题,并与首发精神病早期干预服务顺畅衔接。
对精神科临床而言,CHR-P更适合作为一个需要沟通、随访和综合照护的风险框架,而不是一个可直接等同于未来精神病的标签。真正有价值的预防服务,应让患者和家庭获得更早、更清楚、更低伤害的帮助。
2021-06-03

文献索引:Solmi M, Correll CU, Boldrini T, et al. Guidelines for the prevention of psychosis from the World Federation of Societies of Biological Psychiatry (WFSBP) and EPI Canada. World J Biol Psychiatry. 2026 Jul;27(6):509-552. doi: 10.1080/15622975.2026.2651738. Epub 2026 May 27. PMID: 42201755.
点击「阅读原文」可查看及检索历史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