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3期1型糖尿病!替利珠单抗临床应用“全流程”建议来啦,2026英国最新共识
发布时间:2026-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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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替利珠单抗临床应用“全流程”建议——治疗前评估、治疗期管理和治疗后随访。


随着学界对1型糖尿病(Type 1 diabetes, T1D)自然史认知的深入,临床干预理念正从发病后的被动补充胰岛素转变为发病前的免疫调节。作为一种疾病修饰疗法(Disease-modifying therapy),抗CD3单克隆抗体替利珠单抗(Teplizumab)已在中、英、美、欧等多地获批用于2期1型糖尿病患者,以延缓疾病向3期(临床症状期)进展。


2026年4月,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已正式批准替利珠单抗延缓3期1型糖尿病发作的适用人群从"8岁及以上"拓展至“1岁及以上”的2期1型糖尿病患者。
- 医脉通“知识角” -


2026年4月29日,英国儿科内分泌和糖尿病学会(BSPED)联合英国临床糖尿病学家协会(ABCD)在Diabetic Medicine上发布题为《2期1型糖尿病中替利珠单抗临床应用的考量:英国儿科内分泌与糖尿病学会(BSPED)和英国临床糖尿病学家协会(ABCD)共识声明》的共识声明。该共识为替利珠单抗的临床应用提供了极具实操性的用药前筛查、输注期监测及不良事件(AEs)等管理规范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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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意见一览



  • 推荐建议 1:确诊2期1型糖尿病需要证明存在血糖代谢紊乱(Dysglycaemia),标准为:在单一时间点至少有两项异常糖代谢指标,或者相隔3至12个月在两次独立时间点上确认的同一异常指标。


  • 推荐建议 2a:患者应根据英国绿皮书(UK Green Book)时间表接种所有适宜的最新疫苗,包括流感疫苗。(https://www.gov.uk/government/collections/immunisation-against-infectious-disease-the-green-book#the-green-book)


  • 推荐建议 2b:(i) 在接受替利珠单抗输注前8周内及输注后12个月内应避免接种减毒活疫苗(Live vaccines)。 (ii) 不建议在开始替利珠单抗治疗前2周内及输注后6周内接种mRNA和灭活疫苗。


  • 推荐建议 3: (i) 应在输注开始日期前不到4周内进行包括巨细胞病毒(CMV)和EB病毒(EBV)在内的活动性病毒感染筛查。 (ii) 由于替利珠单抗具有免疫调节作用,确定是否适合使用替利珠单抗的筛查血液检测中应包含结核病、HIV、乙型肝炎和丙型肝炎的额外检测。 (iii) 检测结果应结合临床特征(在筛查和输注期间)进行解释。


  • 推荐建议 4:替利珠单抗治疗不应给予孕妇或计划在30天内怀孕的女性。 在替利珠单抗给药期间不应继续母乳喂养。


  • 推荐建议 5:提供替利珠单抗治疗的中心应配备受过无菌配制、给药和不良反应管理培训的专职人员。


  • 推荐建议 6:如果遗漏了计划的输注,请在随后的连续几天内恢复给药以完成14天的疗程。切勿在同一天给药两次。


  • 推荐建议 7a:启动替利珠单抗治疗前: (i) 中性粒细胞计数应 >1.5 × 10⁹/L (ii) 淋巴细胞计数应 >1.0 × 10⁹/L (iii) 血小板计数应 >150 × 10⁹/L (iv)血红蛋白应 >100 g/L。


  • 推荐建议 7b:替利珠单抗输注期间: (i) 如果中性粒细胞计数降至<0.5 × 10⁹/L,请根据临床判断并考虑暂停当天的输注。如果暂停输注后7天仍无恢复趋势,建议终止输注。 (ii) 如果淋巴细胞计数降至 <0.5 × 10⁹/L,请根据临床判断并考虑暂停当天的输注。如果暂停输注后7天仍无恢复趋势,建议终止输注疗程。 (iii) 如果血小板计数降至 <50 × 10⁹/L,建议暂停输注。如果暂停输注后7天仍无恢复,建议终止输注。 (iv) 如果血红蛋白降至低于100 g/L,应暂停输注;如果水平低于85 g/L,应直接终止输注。


  • 推荐建议 8a:启动替利珠单抗治疗前: (i) 谷丙转氨酶(ALT)或谷草转氨酶(AST)应 <正常值上限的2倍 (ii) 胆红素应 <正常值上限的1.5倍。


  • 推荐建议 8b:替利珠单抗输注期间: (i) 如果ALT或AST ≥正常值上限的3倍,暂停当天的输注;如果3天后无恢复,则停止输注。 (ii) 如果ALT或AST ≥正常值上限的5倍,停止输注疗程。 (iii) 如果AST或ALT ≥正常值上限的3倍 且 胆红素 ≥正常值上限的2倍,停止输注疗程。 (iv) 如果胆红素 ≥正常值上限的2倍,暂停当天的输注;如果3天后无恢复,则终止输注。 (v) 如果胆红素 ≥正常值上限的3倍,停止输注疗程。


  • 推荐建议 9:在白细胞下降阶段,建议患者在学校、办公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等公共场所佩戴口罩。此外,应采取标准的感染控制措施,包括洗手。


  • 推荐建议 10a:提供替利珠单抗治疗的中心应具备: (i) 明确的预案,以便在需要时转入高依赖或重症监护室。 (ii) 能够随时获得血液科/免疫科和重症监护的支持。


  • 推荐建议 10b:为降低细胞因子释放综合征(CRS)的风险:(i) 给予解热镇痛药(扑热息痛或非甾体抗炎药 [NSAID])和抗组胺药(氯苯那敏)应作为常规预处理(pre-medication)的一部分。(ii) 考虑在治疗的前5天规律给予扑热息痛/NSAID和抗组胺药,并在随后的输注日按需给药。(iii) 考虑按需给予止吐药(昂丹司琼)。(iv) 提供替利珠单抗的医疗服务机构必须具备迅速识别和治疗CRS的能力。


  • 推荐建议 11a:在整个替利珠单抗给药期间需要进行严密的血糖监测。


  • 推荐建议 11b:如果耐受性良好,替利珠单抗输注应继续进行,并根据需要针对高血糖进行胰岛素治疗。


  • 推荐建议 12:在剂量递增的第一周应避免在家中输注,因为这是最有可能发生不良事件的时期。


  • 推荐建议 13:对接受过替利珠单抗治疗的个体的后续监测,应遵循最新版国家或地方共识指南(成人和儿童的监测指南可能有所不同)。


PART 01


目标人群与诊断标准



关键临床试验(TN10)表明,单次14天的静脉输注可将2期T1D患者进展为3期临床糖尿病的中位时间延缓约24个月。扩展分析进一步显示,治疗组中位延缓时间可达32个月,且50%的受试者在5年以上保持无病状态。


1. 严格的诊断界定


  • 抗体与血糖双重异常:确认2期T1D需满足患者呈两种或多种胰岛自身抗体(IAb)阳性,且必须存在血糖代谢紊乱(Dysglycaemia)。血糖异常的判定必须基于:单次时间点上的至少两项异常糖代谢指标,或相隔3至12个月在两次独立时间点上确认的同一异常指标。


  • 适用年龄范围:TN10试验受试者年龄为8至45岁。美国FDA已于2026年4月将适用年龄扩展至大于1岁(over 1 year)的2期T1D儿童。目前而言,特普利珠单抗对 45 岁以下的成年人已显示出疗效,但可能对年龄较大的人群也有益处。


2.妊娠与哺乳禁忌


  • 绝对禁忌:替利珠单抗不应给予孕妇或计划在30天内怀孕的女性。育龄期女性必须在用药前进行妊娠测试。


  • 哺乳期提示:因单克隆抗体可能分泌至乳汁中,用药期间不应继续哺乳。


PART 02


用药前防线:免疫评估与实验室筛查



替利珠单抗通过特异性靶向T细胞受体的CD3-ε链发挥免疫调节作用(导致CD8+ T细胞部分耗竭)。防范特定感染是治疗前不可逾越的红线。


1. 疫苗接种时间窗


减毒活疫苗:在输注前 8周内 及输注后 12个月内 应绝对避免接种。

mRNA和灭活疫苗:不建议在输注前 2周内 及输注后 6周内 接种。


2. 基线实验室筛查


  • 病毒与感染筛查:必须在输注前不到4周内(less than 4 weeks)PCR (IgM) 阴性,并伴随无急性感染临床证据。同时需完成结核病(推荐使用Quantiferon Gold,同样要求阴性且无急性感染临床证据)、HIV、乙肝及丙肝的血清学阴性筛查。


  • 血液系统底线:血红蛋白 >100 g/L;血小板 >150 × 10⁹/L;淋巴细胞计数 >1.0 × 10⁹/L;中性粒细胞计数 >1.5 × 10⁹/L。


  • 肝胆系统底线:谷丙转氨酶(ALT)和谷草转氨酶(AST)需 <正常值上限(ULN)的2倍;胆红素需 < 1.5倍ULN。


PART 03


14天输注期的“红绿灯”与防护策略



替利珠单抗标准疗程为连续14天每日静脉输注(前5天为剂量递增期,第6至14天为维持期)。期间需根据三大常见不良事件进行严格干预:


1. 血液学事件与患者日常防护


淋巴细胞、白细胞和中性粒细胞下降极其常见(淋巴细胞减少发生率近80%),这主要源于白细胞一过性边缘化转移,多在28天内自行恢复。


  • 日常防护强制要求:在白细胞下降期,强烈建议患者在公共场所(如学校、办公室、公共交通工具)佩戴口罩,并严格采取包括洗手在内的标准感染控制措施。

监测与干预阈值:


  • 淋巴/中性粒细胞:若<0.5 × 10⁹/L,应结合临床判断考虑暂停当日输注;若暂停7天后仍无恢复趋势,建议终止疗程。

  • 血小板:若<50 × 10⁹/L 需暂停输注;若暂停7天后无升高则终止。

  • 血红蛋白:若<100 g/L 必须暂停等待恢复;若跌破 <85 g/L,必须直接终止治疗。


2. 肝酶升高指征(最常见停药原因)


转氨酶升高发生率约为25%,需严格依据阈值干预。


  • 暂停指征:ALT/AST ≥3倍ULN,或胆红素 ≥2倍ULN(若暂停3天未恢复则彻底终止)。

  • 绝对终止指征:符合以下任一情况必须终止:ALT/AST ≥5倍ULN;或者胆红素 ≥3倍ULN;或者出现联合异常(ALT/AST ≥3倍ULN 且 胆红素 ≥2倍ULN)。


3. 细胞因子释放综合征(CRS)


CRS通常发生于输注的前3至5天,主要表现为发热皮疹、恶心等。


  • 常规预处理(Pre-medication):强烈推荐在治疗前5天规律给予解热镇痛药(如对乙酰氨基酚或非甾体抗炎药)以及抗组胺药(如氯苯那敏);同时建议视临床需要给予止吐药(如昂丹司琼)。


  • “高压线”:若发热持续 >48小时,或出现严重低血压/缺氧等严重CRS特征,需立即终止输注,并考虑启动糖皮质激素甚至托珠单抗(Tocilizumab)治疗,医疗机构需具备转入重症监护的预案。


PART 04


临床实施的核心实操细节



  • 输注中断处理:若患者遗漏了某日的计划输注,不能在同一天给予双倍剂量,而应在随后的连续几天内顺延补足14天的总疗程。


  • 血糖一过性恶化:输注期间可能会观察到短暂的血糖恶化甚至达到3期T1D标准,但这通常是可逆的,患者后续往往无需持续依赖胰岛素。用药期间需常规监测葡萄糖,如出现高血糖,应按常规标准予以胰岛素治疗。


  • 家庭输注风险防范:鉴于前5天(剂量递增期)是不良反应(如CRS)发生率最高的时间段,共识明确建议:剂量递增的第一周应避免在家中进行输注。




本文小结



《BSPED/ABCD共识》确立了高度严谨的实操边界:疾病修饰疗法虽为1型糖尿病管理带来了突破,但在真实世界的应用中,必须恪守严密的前期筛查壁垒与标准化的不良事件扑救方案,这是保障患者安全、实现临床获益最大化的根本前提。


参考文献

[1]Sanofi. (2026, April 22). Press Release: Sanofi's Tzield approved in the US to delay the onset of stage 3 type 1 diabetes in young children. Sanofi Global Media Room.

[2]Dias RP, Marcovecchio ML, Willemsen RH, et al. Considerations for the clinical use of teplizumab in stage 2 Type 1 diabetes: A Consensus Statement from the British Society of Paediatric Endocrinology and Diabetes (BSPED) and the Association of British Clinical Diabetologists (ABCD). Diabetic Medicine. 2026;00:e70329. doi:10.1111/dme.7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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