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中国抗癌协会宫颈癌专业委员会
1 资料与方法
1.1 调研设计 本研究为抽样调查,于2025年8月至9月开展。计划纳入300名临床医师,其中30名专家进行深度访谈,围绕子宫颈癌收治情况、局部晚期治疗决策、复发或转移性子宫颈癌治疗、生物标志物检测及新技术应用展开讨论,根据访谈结果内容制定线上调研问卷。深度访谈专家为一线、新一线及二线城市三级甲等肿瘤专科医院、妇产专科医院及综合医院妇瘤科、肿瘤科与妇科的副主任及以上级别专家。270名医师完成线上调研,他们均为全国三级医院肿瘤科、妇科、妇瘤科或肿瘤妇科及放疗科的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医师,过去3个月内独立接诊复发或转移性子宫颈癌患者≥5人次。调研内容涵盖子宫颈癌患者收治、临床分期、病理类型及生物标志物检测情况;局部晚期和复发或转移性子宫颈癌的治疗方案考量及选择。本次调研获得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伦理委员会批准(伦理编号:SYSKY-2025-830-01)。
1.2 数据统计方法 30名专家访谈结果采用文字描述性归纳总结。270份有效问卷结果采用SPSS软件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分类变量以频数和构成比(%)表示。
2 结果
2.1 参与调研医师基本特征 30例访谈专家以一线(30%)和新一线(46.7%)城市为主,均就职于三级甲等医院,其中肿瘤专科医院为主占70%,综合医院占16.7%,妇产科医院占13.3%。访谈结果主要反映了经济较发达地区核心医疗机构医师的临床见解。
参与问卷调研的医师覆盖全国25个省市,地域具体分布见图1a。肿瘤专科医院、综合医院、妇产专科医院医师占比分别为19.3%、77.8%和3.0%。医师科室分布见图1b,其中副主任医师占74.4%,主任医师占25.6%。
2.2 子宫颈癌收治情况、分期和病理类型 参与调研医师每月平均接诊21.6例子宫颈癌患者,其中初治与复发或转移性患者占比分别为62.6%和37.4%。根据国际妇产科联盟(FIGO)2018分期[4],早期(ⅠA1~ⅠB2期、ⅡA1期)、局部晚期(ⅠB3期、ⅡA2~ⅣA期)、复发或转移患者(ⅣB期)占比分别是32.2%、35.8%和31.9%。病理类型分布以鳞癌为主(74.9%),其次为腺癌(15.5%)、腺鳞癌(8.7%)(图2a)。
2.3 生物标志物检测情况 问卷调研显示,中国医师协会推荐75.0%子宫颈癌患者进行PD-L1等生物标志物检测,但实际检测率仅为53.7%。在生物标志物推荐优先级中,免疫治疗相关标志物最受关注,其中程序性死亡配体1(PD-L1)检测为核心,微卫星不稳定性(MSI)、肿瘤突变负荷(TMB)、错配修复缺陷(dMMR)等次之。非免疫相关标志物中,人乳头瘤病毒(HPV)和人表皮生长因子受体 2(HER2)的推荐比例相对较高(图2b)。
访谈分析,PD-L1检测已纳入局部晚期子宫颈癌标准流程,TMB、MSI、dMMR等免疫相关检测受患者经济条件限制。HER2、滋养层细胞表面抗原 2(Trop2)、细胞黏附分子4(Nectin-4)等标志物的检测时机多为患者复发或转移时。特殊病理类型及后线复发患者,则建议进行基于二代测序(NGS)的大panel 检测。
2.4 局部晚期子宫颈癌治疗考量和方案选择
2.4.1 治疗考量因素 问卷调研分析,医师制定方案核心考量因素依次为有效延长患者总生存期(OS)、临床循证证据充分或有权威指南推荐、有效延长无进展生存期(PFS)、提高客观缓解率(ORR)和患者生活质量(QoL)的提升(图3a)。访谈分析补充,除以上因素外,病理类型也是重要考量因素,非鳞癌对同步放化疗(CCRT)治疗的敏感性相对较低。
2.4.2 治疗方案选择 局部晚期子宫颈癌首选治疗方案按占比排序依次为:CCRT、CCRT联合ICI治疗、手术治疗、新辅助ICI联合化疗+手术治疗、诱导化疗+CCRT、新辅助化疗+手术治疗。访谈结果与此趋势一致(图3b)。
2.5 复发或转移性子宫颈癌治疗考量和方案选择
2.5.1 一线治疗
2.5.1.1 治疗考量因素 临床医师主要考量因素包括:有效延长OS、临床循证证据充分或有权威指南推荐、有效延长PFS、患者QoL的提升和整体治疗相关不良反应少(图4a)。访谈分析补充,患者经济条件是关键制约因素;约1/3专家指出PD-L1表达状态是使用PD-1免疫检查点抑制剂的重要参考,少数医师认为无论PD-L1表达状态如何,PD-1免疫检查点抑制剂联合化疗均能取得较好疗效。
2.5.1.2 治疗方案选择 ICI 联合化疗±抗血管生成药为治疗首选(占比71%)。一线首选治疗方案按占比排序依次为:化疗联合PD-1免疫检查点抑制剂(如CPS≥1)、化疗联合PD-1免疫检查点抑制剂和抗血管生成药(如CPS≥1)、化疗联合抗血管生成药、单纯化疗、化疗联合PD-1/CTLA-4双特异性抗体、化疗联合PD-1/CTLA-4双特异性抗体和抗血管生成药(图4 b)。
访谈结果大多与此一致,90%的医师认为未来子宫颈癌一线使用ICI的比例将持续上升;1/3专家指出,有局部治疗机会的患者,倾向于后续手术或再次放疗。对于一线治疗疗效稳定(SD)的子宫颈癌者,近半数医师建议换药,多数于第二次疗效评估后(约6周期)调整,少数于首次评估后(约3周期)调整,调整方式以添加未用过的药物类别或更换化疗或ICI 具体种类为主。
2.5.2 二线及后线治疗
2.5.2.1 治疗考量因素 医师制定方案的主要考量因素包括有效延长OS、临床循证证据充分或有权威指南推荐、有效延长PFS、患者QoL的提升、整体治疗相关不良反应少等(图5a)。访谈分析补充,完整的既往治疗史、患者体能状态和耐受性、经济条件也都是重要因素。
2.5.2.2 治疗方案选择 (1)既往使用过ICI:76.7% 的医师选择联合方案,23.3% 选择单药方案。联合方案按首选排序依次为化疗联合ICI、化疗联合抗血管生成药、ADC联合ICI、ADC联合抗血管生成药,ICI联合抗血管生成药,化疗联合ADC(图5b)。单药方案按首选排序依次为:PD-1/CTLA-4双特异性抗体、单药化疗、抗血管生成药、PD-L1免疫检查点抑制剂、ADC(图5c)。访谈中,约70%的医师表示会考虑再次使用ICI。(2)既往未使用过ICI:75.2% 的医师选择联合方案,24.8% 选择单药方案。联合方案按首选排序依次为:化疗联合ICI、化疗联合ICI和抗血管生成药、ICI联合抗血管生成药、ADC联合ICI、化疗联合抗血管生成药、化疗联合ADC(图5b)。单药方案按首选排序依次为:PD-1/CTLA-4双特异性抗体、PD-L1免疫检查点抑制剂、单纯化疗、ADC药物、抗血管生成药(图5c)。
以上方案选择在访谈结果中也多保持一致的趋势。此外,医师更倾向于推荐后线患者参加临床试验。
2.6 ADC药物
2.6.1 治疗考量因素 医师选择ADC药物的核心考量因素依次为有效延长患者OS、有效延长PFS、临床循证证据充分或有权威指南推荐、提高ORR、副反应处理容易和3期临床结果等(图6a)。
2.6.2 ADC药物观念 目前医师关注的ADC包括靶向HER2、Trop2和组织因子(TF) ADC药物。医师对HER2 ADC和Trop2 ADC的了解和应用比例较高(图6b)。访谈结果显示,医师普遍认为ADC药物为“精准靶向化疗”,可特异性结合肿瘤细胞,其载荷具有细胞毒性可以直接杀伤肿瘤细胞,但对ADC药物的旁观者效应及免疫激活机制认知不足。ADC药物在子宫颈癌二线及后线治疗中显示良好疗效,安全性可控,需关注其特殊不良反应,例如
ADC药物首选人群:既往ICI治疗、不能耐受化疗、有对应靶点表达(若有要求)、经济条件允许。其中靶向HER2 ADC 药物需经检测明确 HER2 表达状态,仅适用于 HER2 阳性,尤其是 HER2免疫组化(IHC)2+或3+子宫颈癌;但
3 讨论
本研究显示:早期、局部晚期和复发或转移性子宫颈癌患者占比各约1/3,病理类型以鳞癌为主、腺癌和腺鳞癌次之,累计占比超90%,与国内外数据一致[5]。近年来腺癌占比有所上升(10%~25%)。
3.1 生物标志物检测 PD-L1 检测已成为局部晚期子宫颈癌诊疗共识,约 75% 的子宫颈癌患者被医师推荐进行 PD-L1 检测,但实际检测率仅 53.7%,检测费用、可及性及临床认知度是主要制约因素。除PD-L1外,复发或转移患者常需检测HER2、TROP2、Nectin4等标志物以指导ADC药物的使用。特殊病理类型及后线复发患者则建议大panel NGS检测。NCCN指南亦推荐复发或转移性子宫颈癌进行PD-L1检测及相关检测(含HER2、MMR、NTRK等)[4],体现子宫颈癌精准化治疗的趋势。然而,HER2 检测仍面临标准不统一、结果判读差异及时空异质性等挑战。因此,规范PD-L1和HER2等生物标志物检测,统一检测范围、时机、样本要求和标准方法,具有重要的临床意义。为此,中国抗癌协会宫颈癌专业委员会已组织专家编写了HER2 检测指南以指导临床实践。
3.2 子宫颈癌制定方案考量因素 临床医师制定治疗方案核心考量因素为有效延长患者OS、高级别循证证据及指南推荐、有效延长PFS。这一核心共识在不同医院类型、科室及城市等级的医师群体中表现出高度一致性。其他重要因素包括患者生活质量、整体不良反应少、副反应易处理。复发和转移性子宫颈癌一线、二线及后线治疗中,医师会更多考虑前线治疗史、患者体能状态及耐受性、经济条件。若为二线及后线治疗,医师倾向于推荐患者加入临床试验。另外,医师认为新型抗肿瘤药物ADC 3期临床数据比较重要。
3.3 局部晚期子宫颈癌治疗方案 CCRT是局部晚期子宫颈癌的临床首选方案,也是指南推荐的标准方案[4,6-7]。近年来,随着ICI治疗及新辅助治疗研究数据增多[8-9],治疗模式日趋多元化。KEYNOTE-A18 研究显示,与同步放化疗相比,
3.4 复发或转移性子宫颈癌一线治疗 KEYNOTE‑826、BEATcc、COMPASSION-16三项3期研究证实,ICI联合铂类化疗(±
3.5 复发或转移性子宫颈癌二线及后线治疗 NCCN指南推荐二线及后线治疗以单药为主[4],包括化疗、ICI、抗血管生成药和ADC。化疗和抗血管生成药中位OS为6.4~9.4个月。ICI均为2期研究数据,且未纳入既往接受ICI治疗的子宫颈癌。本次调研发现,无论既往是否接受过ICI治疗,临床实践以联合方案为主,且方案多样,与指南推荐不完全一致,凸显未满足临床需求。未接受过ICI治疗复发或转移性子宫颈癌二线及后线,ICI联合化疗(±抗血管生成药)是二线首选主要方案,可基于患者PD-L1表达状态选择PD1/PD-L1免疫检查点抑制剂或PD-1/CTLA-4双特异性抗体。单药方案中ICI同样是首选。
对于既往接受过ICI治疗的子宫颈癌患者,联合方案首选化疗为基础联合,其次为ADC联合方案。单药选择ICI、单药化疗、ADC。目前,ICI在局部晚期、一线治疗应用已取得显著临床获益,尚缺乏既往接受过ICI,二线及后线再次应用ICI的前瞻性、大样本数据。访谈调研显示,医师大多为经验性用药,若前线PD1/PD-L1免疫检查点抑制剂治疗有效(持续应答>6个月)、停药后进展、且无严重相关不良反应,可考虑再次PD1/PD-L1免疫检查点抑制剂治疗。约1/4的医师认为前线接受过PD1/PD-L1免疫检查点抑制剂,后续可考虑PD-1/CTLA-4双特异性抗体,不建议再次使用PD1/PD-L1免疫检查点抑制剂。
多个ADC药物在子宫颈癌开展研究,均入组既往接受过ICI的子宫颈癌。维替索妥尤单抗(TV)是首个获批用于子宫颈癌的ADC[14],靶向组织因子,用药前无需检测。全球随机3期innovaTV 301研究(NCT04697628)显示[15],与化疗相比,TV降低30%死亡风险(HR=0.70,双侧P=0.0038)[10]。中国亚组既往54.1%患者接受PD1/PD-L1免疫检查点抑制剂,TV降低死亡风险率56%(HR=0.44),中位OS分别是22.3个月和10.1个月[16],无论既往是否使用过ICI,TV均有临床获益。NCCN指南将TV作为复发或转移性子宫颈癌二线及后线治疗的优选推荐[4]。其他靶向HER2、Trop2、Nectin4 的ADC在子宫颈癌2期研究中初步显示疗效,其中靶向Trop2的ADC芦康沙妥珠单抗和靶向Nectin4的ADC 3期临床研究正在进行中。此次调研中,医师表示经ICI治疗、或不能耐受化疗的子宫颈癌是ADC的首选人群。期待将来ADC更多3期临床研究数据。因受药物可及性限制,医师对ADC特殊不良反应的处理尚缺乏经验。
本研究系统梳理2025年中国晚期子宫颈癌诊疗现状,明确生物标志物检测至精准治疗的实践与挑战。未来通过强化妇科肿瘤医师培训、推动检测标准化、优化多学科协作及加强治疗规范化,改善患者长期生存与生活质量[17-18]。
致谢 北京整合医学学会发起并为研究的顺利开展提供关键支持与保障
利益冲突 所有参与本研究的人员均声明不存在利益冲突
参考文献略
来源:中国抗癌协会宫颈癌专业委员会.2025年中国子宫颈癌诊疗现状白皮书[J].中国实用妇科与产科杂志,2026,42(2):205-211.
(本网站所有内容,凡注明来源为“医脉通”,版权均归医脉通所有,未经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授权转载时须注明“来源:医脉通”。本网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的内容为转载,转载仅作观点分享,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版权,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