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a无需针对后续体重变化而调整剂量。
2.根据药品说明书中的输注速率静脉给予稀释后的本品,在第1周第1天和第2天分次输注初始剂量。在第1周第1天、第2天和第2周通过外周导管给予本品,以降低输液相关反应的风险。当埃万妥单抗与卡铂和培美曲塞联合给药时,首先输注培美曲塞,其次输注卡铂,最后再输注埃万妥单抗。
3.本品单药最常见的不良反应(≥20%)包括皮肤不良反应(皮疹、指甲毒性)和输液相关反应等。本品联合卡铂和培美曲塞,所有级别中最常见的不良反应(≥20%)为皮疹、中性粒细胞减少、指甲毒性、输液相关反应、疲乏、口腔黏膜炎、恶心、血小板减少、便秘、水肿、食欲下降、低白蛋白血症、ALT升高、AST升高、呕吐和低钾血症。最常见的导致治疗终止的不良反应为输液相关反应(2.7%)、皮疹(2.3%)、ILD(2.3%)和指甲毒性(1.0%)。
4.在初始输注埃万妥单抗(第1周第1天和第2天)前,按照说明书给予输注前用药,以降低输液相关反应的风险。糖皮质激素仅在第1周的第1天和第2天以及在长期中断给药后重新开始给药前给予,在后续输注埃万妥单抗时,可在必要时给予。在所有输注前给予抗组胺药和退热剂。
5.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曾发生皮疹(包括痤疮样皮炎)、瘙痒和皮肤干燥。指导患者在本品治疗期间和治疗后2个月内限制日照暴露。建议穿防护服并使用广谱UVA/UVB防晒霜。建议在皮肤干燥部位使用无酒精润肤霜。应考虑使用针对皮疹的预防性方法。这包括在治疗的前12周从第1天开始口服抗生素(例如,多西环素或米诺环素,100mg,每天两次)进行预防性治疗,并在完成口服抗生素治疗后,在接下来的9 个月治疗中,在头皮局部使用抗生素洗剂(例如,1%克林霉素)。应从第1天开始考虑在面部和全身(头皮除外)使用非致粉刺性皮肤保湿剂,以及使用氯己定溶液清洗手足,并在治疗的前12个月持续使用。
6.建议在首次给药时提供外用和/或口服抗生素和外用皮质类固醇的处方,以尽量减少在发生皮疹时(即使进行了预防性治疗)出现任何反应性管理延迟。如果出现皮肤反应,则应使用外用皮质类固醇并外用和/或口服抗生素。对于3级或耐受性差的2级事件,还应使用全身性抗生素和口服类固醇。对于出现具有非典型外观或分布或2周内没有改善的重度皮疹的患者,应立即转诊至皮肤科医师。应根据严重程度降低本品剂量、中断给药或永久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