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视角 |“精神分裂症”是否应该改名?2025年新综述探讨利弊
2025-05-27 来源:医脉通
关键词: 精神分裂症 更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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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于对病耻感和学术准确性的担忧,有关重新命名“精神分裂症”(schizophrenia)的争论在国际上愈演愈烈。然而,反对更名的人也提出了一些顾虑,如更名可能无法真正解决污名化的问题。


一项近期发表于 Curr Opin Psychiatry.(影响影子 7.5,Q1)的新综述中,来自美国贝斯以色列女执事医疗中心等机构的作者再次对精神分裂症的更名问题进行了探讨,指出更名可以使该术语与现代科学保持一致,并减少疾病带来的病耻感。然而,要实现这一目标仍有大量的工作需要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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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介绍作者的主要观点:


一、为什么改?


支持精神分裂症更名的四个主要原因包括:精神分裂症是一个被严重污名化的术语;它在学术层面上是不准确和过时的;更多的主要利益相关者(如患者和精神卫生专业人员)倾向于更名;其他神经精神疾病近年来有更名成功的案例。


1. 污名化和歧视


精神分裂症是污名化最严重的精神障碍之一,在公众、患者、医护人群中均是如此。与抑郁症等其他疾病不同,近年来针对精神分裂症的污名化并没有减少。


针对精神分裂症的常见负面观念包括暴力倾向、不可预测、生活不能自理、无法为社会做贡献等。这些观念会导致公众甚至医护人员对精神分裂症患者的恐惧、不信任和傲慢,并进一步被精神分裂症患者本人内化,形成自我污名,产生一系列不良后果。


2. 学术上的不准确


关于精神分裂症的核心特征,以及精神分裂症与其他精神疾病之间的界线等关键问题,学术界长期以来始终没有确切答案。十九世纪末,克雷丕林为这种疾病实体创造了“早老性痴呆”(dementia praecox)一词;在他看来,精神分裂症的核心是“意志和智力的衰弱”。1908 年,布洛伊勒将“早老性痴呆”更名为“精神分裂症”,并指出“精神功能的破碎或分裂可以极好地反映整个患者人群的特点”。


之所以说“精神分裂症”是一个不科学的术语,是因为目前并没有明确证据表明,患者的大脑或精神真的出现了“分裂”。这个名称常导致“精神分裂”与“人格分裂”的混淆,以及前者在大众文化中的错误使用。


3. 利益相关者的意愿


多个利益相关者群体越来越倾向于重新命名精神分裂症,这也与以人为本的理念一致。全美范围内进行的一项大型调查显示,74% 的受访者支持精神分裂症更名,71% 的受访者表示精神分裂症这一名称让患者背负了病耻感。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调查也得出了类似的结果。中国台湾省的两项抽样调查中,与旧名称(精神分裂症)相比,新名称(思觉失调症,表1)在公众污名、自我污名、社交距离方面的得分显著降低。


表1 日本、韩国、港台地区对精神分裂症的更名及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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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成功先例


近几十年来,其他一些重要的精神疾病也进行了更名,包括将“多重人格障碍”更名为“分离性身份(识别)障碍”(1994 年)、将“躁郁症”更名为“双相(情感)障碍”(1980 年)、将“精神发育迟滞”更名为“智力发育障碍”(2010 年)等。就这些疾病而言,没有证据表明更名对医疗服务造成了重大的干扰。


精神障碍更名对污名化和歧视的影响并不总是很明显,主要是因为很少有研究对更名前后进行比较。双相障碍是污名化研究最为深入的疾病。研究表明,“躁郁症”较“双相障碍”更容易被归因于社会心理原因而非生物医学原因。与“双相障碍”相比,“躁郁症”会引起更多的恐惧,更容易让人退避三舍,可能与名称中包含的“躁”有关,因为它经常被用于描述“非理性”的行为。


二、为什么不改?


反对精神分裂症更名的三个主要原因包括:更名可能无助于减少病耻感和歧视;目前无论怎么更名也很难真正准确;更名会导致医疗服务复杂化。


1. 无助于减少病耻感和歧视


反对更名者认为,精神分裂症更名不过是一场“委婉语轮转”(Euphemism Treadmill):随着时间的推移,新术语也会变得更加污名化,而不会推动实质性的改变。


2. 新术语难以真正准确


反对更名者认为,目前学术界尚未就精神分裂症的核心特征(如病因、核心症状)形成共识。想得到一个能被普遍接受的新名称,首先必须找出精神分裂症的根本病因。


3. 使医疗服务复杂化


反对更名者认为,重新命名精神分裂症可能会扰乱需要长期接受治疗者的医疗服务,因为牵一发而动全身,医疗系统、电子病历、医保等也需要全面更新。


三、如何推进更名事宜?


精神分裂症的更名工作究竟应如何进行?尽管已经有人提出了若干新名称,但每个名称都有其优点和缺点(表 2)。仍有大量的工作有待进行。


表2 用于替代“精神分裂症”的术语及其优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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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新名称指代的是一个还是多个疾病实体?该实体反映的是一种疾病、一种综合征、一种疾病谱系,还是一组可变的维度?目前逐渐形成的共识是,精神分裂症需要被视为一种多维度和/或谱系性质的疾病。


其次,新名称所反映的是否为学术界已经知道的基本“事实”,而不仅仅是可能随时间推移而改变的理论?新名称应反映该疾病的核心特征,包括阳性、阴性、认知症状。尽管情感和运动症状也是精神分裂症的特征,但越来越多的人认为,精神分裂症主要是一类由阳性、阴性、认知三大症状维度构成的异质性综合征。


第三,新名称不应暗示这一疾病实体带有“坏掉”的性质,从而导致治疗上的悲观情绪(如,痴呆、精神分裂症)。相反,新名称应强调问题是可解决的,从而暗示潜在的干预措施(如,使用“气道高反应性疾病”代替“哮喘”)。前者代表了该领域的固定思维模式,而后者是一种成长性的思维模式,可能会被更广泛地采用。


最后,一些研究表明,更“中性”的疾病名称可以减少污名化效应。因此,新名称应该是中性、非污名化、易于理解的。


文献索引:Mesholam-Gately RI, Nagendra A, Keshavan M. Renaming schizophrenia: why, how, and what next? Curr Opin Psychiatry. 2025 May 1;38(3):147-153. doi: 10.1097/YCO.0000000000001002. Epub 2025 Mar 11. PMID: 40071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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