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甲传真连续收到贵州省人民医院多名医生的求助信息,均反映该院ICU(重症医学科)规培女医生游某无端被13名病人家属殴打的,无处申冤。
三甲传真经可靠途径了解,现将这起恶性伤医事件的真相和处理结果还原如下。
——先公布一下贵州省人民医院多名医生给三甲传真发来的求助信息



——三甲传真经可靠途径了解到的贵州省人民医院游医生被打事件的细节、真相和处理结果
7月4日11时许,病人家属杨某红等人接到贵州省人民医院病危通知,病人已濒临死亡,杨某红等人强烈要求进入ICU病房见病人最后一面。此时正在ICU门口的该院规培医生游某对家属进行制止,要求其遵守ICU的管理规定,不得违规进入,双方因此发生矛盾纠纷,后事态升级。在冲突中,游某打了患者家属一耳光,在场另一名医生冯某在此过程中也与患者家属发生肢体冲突,医患双方互有受伤。
11时27分,辖区民警刁警官接到省人民医院报警电话后赶到现场,此时医生游某已经送去治疗,民警向在场人员包括医生冯某了解了相关情况,医院ICU范主任表示病人还在继续抢救,受伤医生游某也正在治疗,希望由医院先自行调解处理,医患双方对此意见均表示同意。对此,刁警官向医患双方进行了告知,表示如果调解不成功可再打110报警。
当日15时27分,刁警官接到手机报警,称省人民医院急诊科有人被殴打。经刁警官核实,此报警电话系规培医生游某用手机拨打,反映的是同一警情。刁警官向游某通报了上午的处理情况,游某表示先与范主任联系,协商不成再请公安机关处理。刁警官向游某告知,如对医患双方协商有不同意见,可以再打110报警。
7月5日15时许,游某再次拨打报警电话,表示不接受调解,希望由公安机关处理该事件。对此,属地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进行了调查取证,对游某予以询问制作笔录,于当日正式立案调查。
经调查取证和相关手续后,辖区派出所于7月9日上午召集医院领导以及双方当事人到派出所进行处理。派出所通报了调查取证情况,明确了双方的法律责任。对此,双方均认识到了在此事件中存在过错,双方表示愿意协商处理,并最终达成协议:双方互不追究对方法律责任,病人家属向游某道歉,并承担游某所有检查治疗及误工费用。双方对此结果均无异议。
——三甲传真点评:我为这样的处理结果感到悲哀
行文至此,这起事件的真相已经极为清晰,对于这样一个和谐而悲哀的处理结果,我想说两点,希望能给当地警方、当事医院、当事医生带来一些思考,更希望所有警方、医院和医生在今后遇有类似情况时能够引以为戒。
首先,这起医患冲突的第一个性质是双方互殴。事情起因为患者濒临死亡,家属要求进ICU见病人最后一面,规培女医生游某对家属进行制止,要求其遵守ICU的管理规定,不得违规进入,随后发生冲突。冲突中,游医生先动手打了患者家属一耳光,冲突持续升级,医患双方互有受伤。
这是典型的互殴。我在既往的文章中多次对正当防卫和互殴的区别进行了详细的论述,在此不再赘述。但我今天还是想提醒所有医生,在医患冲突中,千万不要先动手,另外遇到暴力伤害时能跑就跑、能躲就躲,除非跑躲都不管用才可以进行正当防卫。因为就目前我国的法律适用,一旦医患双方被认定为互殴,对医生的影响和打击将是毁灭性的。道理很简单,一个有案在身、被法律处理过的医生,在体制内今后的成长道路基本就到头了。现实就是这样,国情如此,你今后成长进步中的政审关、出国深造关、培养成才关、职称晋升关等都将严重受阻。
对互殴进行调解,毫无疑问对当事医生是有利的。尽管医患双方的伤害中,游医生的伤情更重,患方的法律责任更大,但“病人家属向游某道歉,并承担游某所有检查治疗及误工费用”的调解结果已经是最好了。因为,这最大限度地规避了游医生因“互殴”给自身带来的风险,这个风险尽管法律责任不大,但却是游医生今后成长道路上最大的“绊脚石”。
其次,这起医患冲突的第二个性质是寻衅滋事。这也正是我的悲哀所在!因为,互殴可以调解,但冲闯ICU、扰乱医院秩序、寻衅滋事,侵犯的客体是医院秩序,是不能调解的!
我特别想向贵州当地警方问一句,有点法律常识好不好?13人冲闯ICU性质恶劣,闻所未闻,严重扰乱了医院的秩序,侵害了ICU内所有危重病人的权益,这样的违法犯罪行为怎么能够适用于调解呢?如此明显违法犯罪行为被调解,隐含着一个可怕的逻辑,是不是今后谁都可以冲闯ICU,是不是谁都可以扰乱医院秩序,是不是谁都可以肆意侵害所有住院病人的合法权益?
公安部、国家卫健委等部委多次发文要求各地对扰乱医院秩序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严惩,但贵州警方的执法水平真的是让人不敢恭维!13人赤裸裸的违法犯罪,竟然能够逃脱法律的制裁,堂而皇之地大事化小、小事化无,这到底打了谁的脸?
来源:“三甲传真”微信号,作者:三甲传真
原标题:《13人冲闯ICU群殴女医生!知道真相后我为这样的处理结果感到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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