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不要对血红蛋白水平≥10 g/dl、无贫血症状的慢性肾病(CKD)患者使用促红细胞生成药物(ESA)。
理由:为了使血红蛋白水平恢复正常而对CKD患者使用ESA并不能带来生存率或心血管疾病方面的获益,而且与推迟ESA治疗或设定相对保守的治疗目标(9~11 g/dl)相比可能是有害的。ESA的使用目的应当是将血红蛋白水平维持在最低可接受水平,既要尽可能减少输血又要尽可能满足患者的个体化需求。
3. 应避免对高血压或心力衰竭或任何原因(包括糖尿病)所致CKD患者使用非甾体抗炎药(NSAID)。
理由:将NSAID——包括环氧合酶2(COX-2)抑制剂——用于肌肉骨骼性疼痛的药物治疗,可导致血压升高、使降压药的疗效减弱、引起液体潴留以及使肾功能恶化。诸如对乙酰氨基酚、曲马多等其他药物或短期使用麻醉性镇痛药,可能与NSAID同样有效却更加安全。
4. 不要在未与肾病专家会诊的情况下对Ⅲ~Ⅴ期CKD患者从外周置入中心静脉导管(PICC)。
理由:保护静脉对于Ⅲ~Ⅴ期CKD患者而言非常重要。动静脉瘘(AVF)是最佳的血液透析通道,与移植物或导管相比并发症更少、患者死亡率更低。过多的静脉穿刺会损伤静脉,破坏潜在的AVF部位。PICC导管与锁骨下静脉穿刺可导致静脉血栓形成和中心静脉狭窄。早期与肾脏科会诊可增加血液透析初期AVF的使用并避免不必要的PICC或中心/外周静脉穿刺。
5. 不要在未经过与患者、家人及医生共同决策这一过程的情况下启动长期透析。
理由:是否启动长期透析应当由患者、家人及其医生共同商议决定。这一共同决策过程包括明晰患者的个体化目标、倾向性,在此基础上提供有关预后、透析利弊的信息。有限的观察性数据提示,对于合并症负荷高的老年患者,启动长期透析和采取保守治疗的生存率并无实质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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