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14日,在徐州召开的第三届中国基层心血管病大会上,徐州市中心医院院长张培影教授讲解了β受体阻滞剂在

徐州市中心医院院长 张培影教授
张培影教授指出,心衰具有四大特点:(1)预后差,五年死亡率高;(2)生活质量低,再住院率高;(3)治疗费用高,社会、家庭负担重;(4)重视程度不够,患者很少得到及时救治。
1、β受体阻滞剂的适应症和禁忌症?
包括结构性心脏病,伴有LVEF下降的无症状心衰患者,无论有无心梗均可应用。有症状或曾经有症状的NYHA 2-3级、LVEF下降、病情稳定的慢性心衰患者必须终生应用,除非不能耐受或者有禁忌症。NYHA 4a级患者在严密监护和专科医生指导下也可以应用。伴二度及以上
2、何时启用β受体阻滞剂?
在病情稳定后尽早开始使用β受体阻滞剂,采取“滴定法”,从小剂量开始,每次加量前要保持相对干体重。干体重即无液体潴留时的体重,患者能平卧、颈静脉无怒张,下肢及低垂部位无
3、心衰急性期是否停用β受体阻滞剂?
无论是隐形心衰还是表现有失代偿的症状和体征,一般不是必需停用β受体阻滞剂的指征,可以通过增加利尿剂剂量来度过风险。突然撤药可能产生不良的反弹作用,并可增加心脏事件和死亡。
4、以靶剂量还是靶心率作为剂量滴定目标?
心率降低作用是β受体阻滞剂在慢性心衰治疗中获益的重要因素。

一般认为,β受体阻滞剂治疗心衰时应该达到靶剂量。如果未能达到靶剂量患者就已经不能耐受,可以用到最大耐受剂量。对于这些患者应该分析不能达到靶剂量的原因,如低血压、虚脱、疲乏、衰竭、精力差等,可以通过调整其他合用药物的剂量来改善,如利尿剂、ACEI等;必要时可降低β受体剂量。
5、使用β受体阻滞剂时出现心动过缓如何处理?
首先,要评估是否有症状及症状严重程度,及其与心动过缓的关系。
第二,要行
第三,要检查是否合用其他可降低心率的药物,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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