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围手术期高血压、高血压合并心衰、高血压合并
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不同高血压急危重症中,乌拉地尔的使用剂量和注意事项有哪些。
1.高血压合并急性左心衰
当高血压急症血压升高时(≥180/120mmHg)可缓慢静脉推注URA 12.5~25mg,一般起效时间为5min,若血压下降不满意,病情也无明显好转时,15min后可以再重复一次,密切观察血压及治疗反应,静脉推注量一般不超过50mg,静脉推注后继之以100~600μg/min静滴(从100μg/min开始,酌情逐渐增加剂量至400μg/min,必要时可增加至600μg/min)。
每10~15min观察血压及病情的变化,如呼吸频率、
URA静脉滴注根据血压及病情酌情可维持3d左右,在病情稳定后逐渐减量直至停药。停药前需加服其他口服降压药物(如ACEI、ARB等)以维持血压的平稳,同时需继续进行心衰相应治疗。
凡低血压,
2.高血压脑病
根据高血压脑病的临床及病理特点,应首选不增加颅内压、可控性强、发生低血压风险低的降压药物。URA是交感神经α1受体阻断剂,有缓解血管痉挛的作用,尤其没有增加颅内压的报道,因此是治疗高血压脑病的一线用药之一。
URA有明显的剂量依赖性,具体的剂量应个体化,根据目标血压进行调整。在高血压脑病中,建议予静脉负荷剂量12.5~25mg,5~10min后可重复,达到满意血压水平后予100~400μg/min维持。
需严密监测血压,防止血压下降过快幅度过大。
对于高血压脑病,除降压治疗以外,应重视针对有明显的高颅压症状者给予降低颅内压治疗;对于有抽搐发作者适当使用抗痉挛和镇静制剂。
3.急性脑卒中
URA是脑卒中急性期常用静脉注射降压药物之一。如果患者有上述降压治疗的适应证,通常应先静脉注射降压药物,将血压控制到上述水平;然后持续静脉输注,将血压维持在上述血压水平。
如果使用URA,通常先在1 min内静脉注射5~10 mg的试探剂量;如果血压仍未控制到上述水平,而且心率在55次/min以上,可在5 min内再静脉注射5~10 mg的重复剂量;如果血压仍未控制,则可每5 min静脉注射10~25 mg,直至血压达标,或心率低于55次/min。
血压控制到治疗目标后,可持续静脉输注,根据此前的静脉注射剂量以及输注期间的血压控制情况,选择合适的输注速度,通常为2~4 mg/h。
在使用URA治疗期间,除需密切监测血压外,还应密切监测心率。如果心率低于55次/min,应减量或停药;如果心率上升而且幅度大于15次/min,或心率大于90次/min,则需加用静脉注射的β受体阻滞剂,以控制心率。
4.主动脉夹层
URA的静脉用法:
(1)先推后泵法:5min内静推12.5~25mg,如10min后血压未降至140/90mmHg以下,继以400~1000μg/min滴速泵入,直至血压达到上述靶目标后,再以100~400μg/min滴速维持。
(2)直推间稳法:每2min静推25mg,直至血压控制在靶目标水平(累计静推剂量为100mg),随后以100~400μg/min滴速维持。如血压和临床情况趋于稳定时,则逐渐停用静脉用药,并给予口服降压药。
注意事项:
①患者应保持卧位,坐起或站起易引起
②降压的同时应给予切实有效的镇痛;
③持续生命监测,包括
④非连续性血压监测至少5min测量一次,直至病情稳定;
⑤严密观察并及时发现病变扩展的征象,如疼痛加剧、休克、器官缺血等;
⑥在使用扩血管制剂之前,务必评估患者的容量状态,因AAD所致的出血可积聚于胸腔或后腹膜等处。
静脉使用URA降压治疗中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严密监测血压,避免降压过快和过度。
2.α受体阻滞剂降压过程中常出现体位性低血压,临床应予以充分注意。
3.以下情况应从更小剂量开始用药:容量不足(应补充血容量后再用);高龄老年人;心室收缩功能不全的心衰患者;使用URA以前已经使用其他降压制剂。
4.对需要口服药物维持降压的患者,当血压降低到安全水平后,如病情允许应尽早恢复或启用口服降压药物(急性缺血性脑血管病应在24h后),并在血压监测下逐渐减低静脉URA速度直至撤除。
5.其他注意事项请参照药品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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