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通过国家卫生计生委脑损伤质控评价中心对医院脑损伤评估工作的实地验收,并获得“
据悉,1968年美国哈佛医学委员会首先提出脑死亡的概念和标准,获得许多国家医学界的支持,并采用了该标准。我国从上世纪 80年代开始了脑死亡判定的理论研讨与临床实践,许多医学、法学、伦理学专家为在我国推广脑死亡概念建立、推行脑死亡判定标准做了大量有益的工作。国家卫生计生委(原卫生部)于2012年成立脑损伤质控评价中心,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脑损伤脑死亡判定人员培训工作。2014年,该中心对脑死亡判定质控合格医院进行验收,并通过构建质控网络对脑死亡判定进行质控。判定步骤的明确使制定工作井然有序,并为判定结果科学可靠提供了保证。
根据临床验证与实践,脑死亡判定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步骤:第一步进行脑死亡临床判定,符合判定标准(深昏迷、脑干反射消失、无自主呼吸)的进入下一步。第二步进行脑死亡确认试验,至少两项符合脑死亡判定标准的进入下一步。第三步进行脑死亡自主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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