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发布!呼吸领域新增7款
发布时间:2026-07-09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在新医改启动后,于2009、2012、2018年完成三轮更新,这是第四次更新调整。

来源 | 央视新闻、国家卫健委官网


为更好满足群众疾病防治基本用药需求,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今天发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26版)》,将从9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版目录共收录药品794种,其中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476种,中成药318种。


经初步测算,新版目录药品使用量占全国公立医疗卫生机构配备药品使用量的71%,体现了基本药物作为临床关键用药的重要地位和使用的普遍性。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将进一步推动基本药物优先配备使用,提升基本药物规范使用能力,让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配得上、用得好,促进上下用药衔接,让人民群众在家门口附近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也能用上和大医院相同的药物。


新增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68种


专家介绍,此次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更新调整,新增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68种,聚焦发病率较高的慢性病和常见病;其中呼吸慢病(慢阻肺病、哮喘)专项新增7款吸入创新制剂,无呼吸类药品调出,糖尿病用药新增5种,高血压用药新增4种,常见消化道疾病用药新增8种等等,这有利于医生对患者治疗时有更多的用药选择,也有利于扩大基层药品种类,加强基层用药的衔接,满足患者在不同情况下的用药需求,扩大覆盖病种范围,新增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覆盖了更多病种,提高了群众用药的可及性。


结合医药产业创新发展,包括4种国产Ⅰ类新药的16种创新药也纳入了新版目录。这些药临床价值高,受众人群较多,适宜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和推动医药创新研发成果更多地惠及群众。



新增儿童适宜药品31种


另外,这次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更新调整,特别重视儿童用药的问题,聚焦儿童常见疾病,扩大了儿童适宜的药品种类。


这次调整新增的药品中,儿童适宜品种31种,其中包括儿童专用药品5种,新版目录有明确的儿童用法用量的品种增加至317种,其中包括儿童专用的药品22种,进一步提高了儿童用药可及性。新版目录还重点增补了适宜儿童使用的剂型规格,像颗粒剂、口服溶液和混悬剂等,新版目录中适宜儿童使用的规格增至905个,有力促进解决儿童“用药靠掰、用量靠猜”的这种痛点难点问题。


新增中成药品种48个


中医药在疾病的预防、治疗、康复等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这次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更新调整,坚持了中西医并重、中西药并用的原则,新增中成药品种48个,除基本覆盖了中医临床分科外,新增的中成药品种主要聚焦在中医优势病种,如在心系、肺系、脑系、妇科等相关疾病用药和儿科专用药等。


另外,本次调整也支持民族药的使用,新增的品种包括有藏药、蒙药、维药和2种出自其他民族经验方的药品,同时,在支持中药传承创新发展方面,新增了Ⅰ类新药。


什么是“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基本药物概念由世界卫生组织首次提出,是指最重要的、基本的、不可缺少的、满足人民所必需的药品。1977年,世界卫生组织发布第一版基本药物目录,我国积极响应世界卫生组织的倡导,于1982年首次公布基本药物目录,至2004年共进行5次调整。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对基本药物的遴选、生产、流通、使用、支付、监测等全环节实施全流程重点管理的制度,2009年,我国启动新一轮医改,党中央、国务院明确建立以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原卫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首次对涉及基本药物多环节的配套政策措施作出制度规定,明确在我国基本药物的概念是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坚持基本药物主导地位,强化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各级医疗机构全面配备、优先使用基本药物。


经过多年实践,我国基本药物制度适应国情变化,不断完善、成熟定型,基本药物“突出基本、防治必需、保障供应、优先使用、保证质量、降低负担”的功能定位,逐渐落地实施。明确公立医疗机构全面配备、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同步衔接分级诊疗、医保倾斜等政策,基本药物报销比例普遍高于其他药品,持续减轻群众用药负担。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在新医改启动后,于2009、2012、2018年完成三轮更新,这是第四次更新调整。




图片


扫码查看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26年版)》

医脉通是专业的在线医生平台,“感知世界医学脉搏,助力中国临床决策”是平台的使命。医脉通旗下拥有MedSeeker「临床指南」「用药参考」「医学文献王」「医知源」「e研通」「e脉播」等系列产品,全面满足医学工作者临床决策、获取新知及提升科研效率等方面的需求。


图片

(本网站所有内容,凡注明来源为"医脉通",版权均归医脉通所有,未经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授权转载时须注明"来源:医脉通"。本网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的内容为转载,转载仅作观点分享,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版权,请及时联系我们。)
0
收藏
添加表情
全部评论
我要投稿
发表评论
扫码分享

微信扫码分享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