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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
自2018版共识发布以来,肢端肥大症的治疗新理念、新手段不断涌现。新版共识基于领域内最新循证医学成果,聚焦肢端肥大症治疗结果的评估更新,同时结合术后患者疾病特点,明确了一线、二线及三线药物治疗方案,为临床工作提供指导。本期特别邀请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张朝云教授对共识重点内容进行解读,以助力肢端肥大症患者的临床管理。
张朝云 教授
医学博士、主任医师、教授、博导
华山医院内分泌科副主任
华山医院罕见病中心副主任
明确治疗结果定义,构建多维度评估体系
手术,特别是经蝶窦手术,是多数肢端肥大症患者的首选治疗方法,由经验丰富的垂体外科医生进行手术可能达到治愈。然而,“治愈”一词(定义为完全恢复到病前状态)很少能实现,尤其在大腺瘤的患者中难以实现。在手术治疗结果评估方面,与2018版共识相比,新版共识除了强调术后进行至少5年的生化随访外,还新增影像学评估及临床评估内容,形成了“生化+影像+临床”的多维度评估体系(表1)。
表1. 肢端肥大症手术治疗结果评估

识别药物疗效预测因素,界定药物治疗抵抗标准
肢端肥大症的药物治疗方案具有多样化特点,而在治疗初期尽早精准预测药物疗效,是优化治疗方案、最大化患者临床获益的重要环节。近年来,学界在阐明影像学、分子和生物标志物在预测药物治疗反应方面取得了进展。共识基于当前研究证据,提出药物治疗应答的主要预测因素(表2),为临床用药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表2. 药物治疗应答的预测因素

此外,临床中部分肢端肥大症患者存在药物抵抗的现象,这类患者与药物应答良好的患者相比,更容易出现腺瘤压迫效应、生化控制差、治疗相关负担增加、相关合并症高发以及生活质量下降等不良结局。共识结合生化反应、腺瘤肿块效应及临床特征,明确了药物抵抗的定义(表3)。
表3. 药物治疗抵抗的定义

优化术后药物治疗方案,患者获益最大化
对于垂体手术后未能达到生化缓解的患者,其药物治疗方案应根据临床、影像学和病理学特征进行个性化选择(图1)。肢端肥大症药物治疗主要包括SRLs、
如果在二线药物治疗后仍未能实现生化控制,可以考虑立体定向手术、重复手术以及使用化疗药物(如

图1. 垂体手术后未能得到生化缓解的药物治疗方案
监测药物治疗疗效及不良反应,促进合理应用
在肢端肥大症药物治疗过程中,需同步监测疗效与不良反应,以提升疗效、保障用药安全。相较于2018版共识,新版共识进一步细化监测内容,新增SRLs、培维索孟及联合治疗的疗效评估标准与不良反应监测要点,具体如下:
SRLs:IGF-1是监测SRLs治疗效果的首选指标,应在首次注射后的头三次注射后测量IGF-1水平,之后的IGF-1测量则取决于IGF-1降低的程度和速度;在特定腺瘤患者中,SRLs治疗目标应包括腺瘤体积缩小和防止持续生长,通常腺瘤直径缩小20%-25%被认为具有临床意义。SRLs治疗不良反应多为轻度或一过性,治疗期间需重点监测血糖。
培维索孟:IGF-1是评估培维索孟治疗效果的生物标志物;治疗期间通常无需每年进行连续的MRI监测,但需密切关注患者症状改善、生活质量变化及合并症情况。在不良反应方面,培维索孟最常见的为转氨酶水平升高、脂肪增生及IGF-1水平低于参考范围下限,临床需重点关注并及时干预。
联合治疗:当采用SRLs与培维索孟联合治疗时,需针对性加强肝酶水平监测,以防范潜在的肝脏相关不良反应。
*卡麦角林、培维索孟、尚未在中国获批上市,本文仅作研究解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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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号:DRSC-CN-001275
有效期:2026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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