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5月,患者肖某因为“视物模糊3个月、头昏半个月”入院,最后确诊为左肺下叶腺癌晚期伴脑、肾上腺、肾、骨等部位转移(IVB 期)。
之后在重庆某医院先后做了化疗、靶向治疗和放疗,今年2月因为“脓毒血症、化疗后骨髓抑制、多脏器功能衰竭”去世。
家人觉得医院有三大错:明明知道肖某某有“EGFR 基因 19 号外显子缺失”(这种突变通常适合靶向治疗),却先给做了化疗;后来放疗时没查“耐药机制”,还用了“根治性剂量”而非“姑息性剂量”;放疗导致的骨髓抑制(白细胞、血小板下降)处理不到位。
医院拿出了2024年5月23日的《化疗知情同意书》和5月24日的《靶向治疗知情同意书》,家属均有知情同意签字。
另外,医生在查房记录里,也写得明明白白。医生当时详细说了“等基因结果用靶向”和“先化疗”的利弊,是家属自己选的化疗。
医院表示,如果有疑义,可见做尸检,明确原因。
但是,家属拒绝尸检。
在医生告知治疗方案、并且知情同意签字、自己选择却又拒绝尸检的情况下,家属依然起诉了医院,索赔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等。
总之,就是两个字:赔钱。
这次,鉴定机构都看不下去了,接连2家鉴定机构都“因故不受理”。
不仅鉴定机构不受理,法院这次也看不下去了,直接驳回了家属的诉求。
法院驳回原因很明确:“谁主张谁举证”,不是靠“觉得”,而要靠“证据”。别把“不良后果”等同于“医疗过错”。
这次司法鉴定机构和法院,无疑传递出了一个信号:“我亲人在医院去世了,就是医院的错”是不对的。晚期癌症本身就有很高的死亡风险,不能把疾病自然发展,归为医疗过错。
老叶这次,为司法鉴定机构和法院点个赞。
好多医疗纠纷,从一开始,都是患方把正常的疾病转归,或者病情本来就会恶化的情况,硬说成是“医院搞砸了”,由此,将疾病导致的后果,迁怒于医生。
就像之前深圳有个女人,找男医生做肛肠检查,完了居然要索赔20万“精神损失费”,一口咬定自己被“性侵”。这完全是把正常医疗操作和坏心眼搞混了。
说到底,这种想法就是怕医学里“不确定性:一旦治疗结果没达到预期,就觉得必须得有人背锅,这样心里才觉得公平。
还有更直白的,就是纯粹想靠这事赚钱。有人把医疗纠纷当成发家捷径,甚至去诬告陷害医生。
比如之前有家属,趁亲人火化的时候偷偷塞个手术钳进去,回头就说“医院把东西落身体里了”,要索赔;还有患者明明自己术前就有
比如,这起医疗纠纷,明明医生已经反复告知患者家属治疗方案,由其自行决定选择,可最终仍要倒打一耙,索赔医院。
这就太不地道了。
这类人最明显的特点就是:不乐意走正规鉴定,就只想打官司索赔。因为他们心里清楚,自己说的根本不是事实,只有用弱者身份,赢了就赚了,输了也不亏什么。
更深层的原因是,有人把对整个医疗体系的不满,全转移到了医生头上。这在心理学上叫“找软柿子捏”:自己觉得药价贵、看病难,又没办法改变现状,就把火气撒在最容易接触到的医生身上。
现在有些人把看病当成买东西,自觉自己是一个消费者,那医生就得提供绝对完美服务。只要人死了,就找医院去要钱。不管医生有没有错,反正眼里只有钱。
这不是把医生不当回事,而是根本就不把规矩当回事,不把法律当回事。
很多人觉得医生社会地位高,却没算过“5年本科+3年规培+3 年专培”的 11 年投入,33岁可能还拿着3000元月薪。待遇低也就算了,关键还常常身处险境。
就像前段时间的邵医生事件里,家属一句“50万娶的媳妇,子宫没了”,把医学问题变成道德绑架,活活逼的一个优秀女医生以死明志,以死自证清白。
那起悲剧,撕开的不仅是医生行业的现状,更暴露出了医生群体的生存真相:医生这个曾经令人尊敬的“铁饭碗”,已经变成了一个“高压锅”。
当一个职业的风险,不再来自专业本身,而是来自无端指责和死缠滥诉,再认真、敬业的医生,也成了患方肆意拿捏的“软肋”。
我们喜欢刻意拔高某种身份或职业,但多半并不是真的尊重,而是权力导向下,针对这些身份和职业的陷阱。
过多强调
其实医生本来就是人类文明社会市场经济环境下的正常职业,对医生的真正尊重,就是要敬畏医学常识和生命客观规律,患方少一些对医生的无端苛责,法院多一些这样的免责判例。
来源:“老叶说医”微信公众号,作者:叶正松
原标题:《患者癌症去世,家属索赔医院!这次连法院都看不下去了,直接判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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