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蒲才秀,周玮,重庆市妇幼保健院/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院
妊娠期高血糖(hyperglycemia in pregnancy,HIP)主要包括:(1)
1 围分娩期血糖水平对母儿结局的影响
1.1 对母体的影响 分娩过程中容易诱发母体血糖紊乱和酮症倾向:一方面因肌肉活动增加和体力消耗加剧,机体内糖原储备分解消耗快,同时进食量减少,从而诱发
1.2 对围产儿的影响
1.2.1 围产儿缺氧 1项观察性研究发现[4],HIP孕妇分娩前6h内的血糖控制与围产儿缺氧(定义为晚期减速、长时间胎儿心动过缓、1min Apgar评分≤6分或胎儿宫内死亡)有关,而妊娠晚期母体
1.2.2 新生儿低血糖 母体产前的高血糖状态和产时的高血糖状态均可能导致胎儿
2 围分娩期血糖的监测手段和控制目标
2.1 血糖监测手段 血糖监测手段主要包括
2.2 血糖控制目标 围分娩期包括手术前、产程中或手术中,2022年我国《妊娠期高血糖诊治指南》推荐每1~2h监测一次血糖水平[13]。目前国际上多国指南[14-15]将围分娩期的血糖控制目标设立在4.0~7.0 mmol/L之间,以减少母儿并发症的发生,2022年英国糖尿病住院护理联合协会(JBDS)提出了更为宽松的血糖控制目标(5.0~8.0 mmol/L),指出宽松的指标更适合临床操作,且不增加妊娠不良结局风险[2]。对于这两种控制目标值目前我国也同时推荐[16-17]。
3 围分娩期和产程中的血糖管理策略
产程中的能量供给需满足
3.1 非药物治疗的HIP 临产后每1~2 h监测血糖,根据血糖水平给予小剂量胰岛素静滴,如出现糖尿病酮症酸中毒,建议使用输液泵进行治疗。关于非药物治疗的GDM监测血糖的频率,2019年1项随机对照试验[20]评估了针对GDM的严格与宽松产时血糖控制结局。结果显示,每4h监测1次末梢血糖与每1h监测1次相比,并未导致新生儿低血糖风险增加,并且每小时监测及更严格血糖目标组新生儿出生后24h的血糖更低[(2.97±0.44)mmol/L vs. (3.19±0.44)mmol/L,P=0.049]。故对于非药物控制的GDM产程中的血糖监测频率可更宽松一些。昆士兰卫生组织《妊娠期糖尿病指南》指出:对于非药物治疗的GDM孕妇,因为出现低血糖或需要使用胰岛素的情况并不常见,产程期间可4h监测1次血糖,根据监测的血糖值增加监测频率;如对此类孕妇实施择期剖宫产,其管理方式可以同非GDM者[21]。
3.2 药物治疗的HIP 需要药物治疗的HIP,其个体差异大,在分娩期需要强调个体化管理,进行个体指导。可以参考昆士兰卫生组织临床指南制定管理方案对HIP孕妇围分娩期血糖进行管理[21]。见表1。
3.3 血糖值异常的具体处理
3.3.1 高血糖的处理 当血糖超过目标值(如>7mmol/L)时,建议再次评估孕妇的临床特征(如产程阶段,是否需要紧急分娩等)后决定处理方案,可选择1h后复查再决定是否输注胰岛素,也可以直接输注胰岛素。国外报道了结合孕妇产前胰岛素用量的输注方案[22]和利用产时使用计算机驱动的胰岛素输注方案[23],在临床应用中都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Dude等[22,24]研究评估产时血糖管理方案考虑了孕妇的产前胰岛素需求个体差异相关因素,与该方案实施前的非个体化方案管理相比,方案实施后母体产时高血糖发生率更低(>6.9mmol/L;51% vs. 38%),低血糖发生率也更低(<3.3mmol/L;6.1% vs. 2.5%)。强调胰岛素的输注方案不能千篇一律,需要个体化的胰岛素输注方案以满足不断变化的产时需求,可以参考英国JBDS推荐的可变速静脉输注胰岛素(variable rate intravenous insulin infusion,VRIII)方案[2, 25](见表2),或我国指南推荐的胰岛素输注方案[13],见表3。
3.3.2 低血糖的处理 当血糖低于目标值(如<4mmol/L)时,首先停用胰岛素,如果孕妇有临床症状,积极处理低血糖并15min后测血糖;如果没有临床症状并接受胰岛素治疗,15min后测量血糖并重新评估;如果没有临床症状且没有接受胰岛素治疗,1h后再次测量血糖并重新评估(如果有临床症状出现则提前干预)。低血糖症状包括头晕、
3.4 多学科团队合作的重要性 除了保障安全分娩,临床工作中医务工作者需要更新产程管理理念[27],在整个分娩过程中充分尊重孕产妇,让其主动参与自身分娩过程的决策,包括积极参与血糖调整方案等(如1型糖尿病孕妇或其伴侣在分娩期间主动参与管理胰岛素泵的调整[2]),进一步改善分娩体验。同时围分娩期血糖管理需要产科、内分泌科、麻醉科等多学科团队以及医护和助产士团队的密切协作,多学科团队合作在围分娩期血糖管理中具有重要作用。例如,内分泌科可以提供专业的胰岛素调整建议,麻醉科则可以在手术中实时监测血糖变化。这种协作模式有助于制定个体化的血糖管理方案,确保母儿安全[28-29]。
3.5 使用胰岛素泵的孕妇围分娩期血糖管理 孕期会有一些HIP孕妇使用持续皮下胰岛素输注(continuous subcutaneous insulin infusion,CSII,也称胰岛素泵)来控制血糖,尤其是1型糖尿病孕妇,这种胰岛素输注方式在分娩期间也可以继续使用。在分娩期间使用胰岛素泵的孕妇应使输注部位远离下腹部(移至侧腰、大腿或臀部)。如果使用胰岛素泵的孕妇持续出现高血糖,则应评估泵的部位、管路和控制装置以确保其正常工作。对高于目标值的持续性高血糖(如大于7.0mmol/L),应放宽转用胰岛素输注的条件。1项多中心回顾性研究报道了65例1型糖尿病孕妇使用产时CSII标准化方案,该方案涉及3种胰岛素输注模式,用于分娩时不同阶段[30]:(1)模式A:维持妊娠末期的
4 分娩后血糖管理
分娩后妊娠相关胰岛素抵抗在胎盘娩出后会迅速消失,产妇对胰岛素需求会立即急剧下降[32],在产后约48h达到最低点,低于孕前需求[33]。对于妊娠期间血糖控制良好的非药物治疗的GDM孕妇,目前国际上没有一致推荐的产后血糖监测频率和方式,2021年昆士兰卫生组织指出此类孕妇分娩后几乎不使用胰岛素,故建议产后可停止监测血糖[34]。《中国妊娠期糖尿病母儿共同管理指南(2024版)》[12]建议GDM产妇分娩后24h监测空腹血糖和餐后2h血糖,目标值为空腹血糖<5.6mmol/L,餐后2h血糖<7.8mmol/L;对于妊娠期应用胰岛素的产妇,剖宫产术后未正常进食者需注意静脉输液的胰岛素与葡萄糖比例,通常为1∶6~1∶4。恢复正常饮食后需根据血糖监测结果决定是否应用胰岛素皮下注射。我国围术期血糖管理实践指南推荐HIP孕妇剖宫产术中、术后的血糖控制目标为6~12 mmol/L,当血糖水平降至<6 mmol/L,建议静脉输注5%葡萄糖以提高血糖水平。
需药物控制血糖的GDM孕妇,昆士兰卫生组织推荐[34]:(1)所有应用药物治疗的GDM孕妇产后血糖管理目标值≤8.0 mmol/L。(2)产后停用
5 结语
围分娩期和产程中的血糖管理对母儿健康至关重要。尽管目前存在一些挑战,但伴随医疗技术的持续革新以及相关研究的逐步深入,血糖管理策略将不断优化,为母儿提供更好的保障。个体化管理方案的制定是未来的关键方向,基于人工智能的血糖预测模型和新型干预方法将为血糖管理提供更多选择。希望本文能为临床工作者在围分娩期血糖管理中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利益冲突 所有作者均声明不存在利益冲突
作者贡献声明 蒲才秀:文章撰写、资料收集、整理与初步分析;周玮:文章选题、指导研究思路、构建文章主体逻辑框架、审核修改稿件、保障文章学术质量与严谨性
参考文献略。
来源:《中国实用妇科与产科杂志》2025年4月 第41卷 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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