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拒绝住院治疗,5天后猝死!家属向医院索赔57.8万余元……
2026-02-25 来源:“老叶说医”微信公众号 医话医议
关键词: 医患纠纷 猝死

24岁男性患者,因“胸闷、胸痛4小时”于夜间23时许,挂了急诊。


医生为患者做了CT和心电图,两次建议进一步检查和输液及住院治疗,均被患者拒绝,要求口服药物治疗。


医生不得不为其开药后,再次告知要尽快住院治疗,患者表示理解告知内容后,取药自行离院回家。


5天后的凌晨,患者在某酒店大厅突发猝死。


不料,患者猝死后,父母认为,医生在CT报告及心电图均有异常的情况下,没有让患者住院治疗,也没有进行进一步诊疗,而是建议其拿药回家休息。指责医生没有尽到诊疗义务,最终导致患者死亡,诉至法院,要求医院赔偿57.8万余元。


法院调取医生门诊病历,病历载明:


1.患者于4小时前无明显诱因出现胸闷、胸痛,无头晕、头痛、恶心及呼吸困难,持续约5分钟症状自行缓解。BP120/50mmHg,神清语利,精神好,步入诊室,心率96次/分,律齐,未闻及病理性杂音,腹软无压痛及反跳痛,既往健康,无慢性病史。


2.急诊胸腹部CT提示:考虑右肺肺大泡,提示腹部肠管扩张积气。急诊行心电图示:异常心电图,左心室肥大,ST-T改变。建议抽血化验心肌酶、血常规、心梗三项,患者拒绝。建议对症输液及住院治疗,患者仍拒绝,要求开口服药治疗。告知患者尽快住院治疗,患者表示理解,随后自行离院。


3.处方阿司匹林、单硝酸异山梨酯、复方丹参滴丸、二甲硅油片口服。


尽管如此,但是医疗鉴定认为,医生建议患者住院治疗,存在沟通不够,患者拒绝住院治疗时,医生没让其签署知情同意书。医生门诊病历虽然电脑上有详细书写,但没有给患者诊断证明书,也未将病历交给患者保管,使患者及家属未对自身疾病引起足够重视,未尽到充分告知义务,造成患方未能认知和达到重视的程度。该诊疗行为不符合《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存在过错。


根据上述分析,鉴定认为:医方在患者的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医方过错与患者猝死的结果之间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原因力程度从技术鉴定立场分析建议为轻微程度责任。


据此,法院依据鉴定意见,判决医院按照10%承担赔偿,共约14.6万余元,精神损失抚慰金2万元,并承担鉴定费18500元等。


医院似乎是块唐僧肉,只要死了人,家属就都可以吃一口。


多话老叶就不说了,说多了都是泪。


在这里,和大家重点谈一下,患者自主权与医生如何规避责任的问题。


临床工作中,患者自主权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


患者确实有权决定自己的治疗方式,包括是否接受某项检查、是否住院出院,患者有这项权利。


但患者有自主权,并不意味着医生可以完全坐视不管,任由患者自行决断,因为医院无法免除因患者拒绝治疗而产生的责任。


为什么?


这是因为,医院作为专业的医疗机构,有责任对患者进行全面的病情评估和诊断,还要对患者的治疗进行总体把关。即使患者拒绝某些检查,不愿意治疗,作为首诊医生,也应通过其他手段,尽可能让患者了解其病情,并制定相应的治疗方案,不能弃之不理。


别和我犟。犟就是你赢,那就请忽略下面的内容。


如果医生的一切努力和规劝都无效,应该充分告知患者拒绝检查治疗,可能带来的风险和后果,确保患者在做出决定时,具备充分的知情权。


不仅口头告知,还应完善医疗记录和签字确认,在患者拒绝检查或治疗时,应要求患者或家属,签字确认,并明确记录拒绝检查的具体情况。


重点啊!行医之人请切记。


否则,就会像本则案例一样,患者拒绝住院,非要拿药回家,医生充分告知风险却完善知情同意书的签字,就冤大头的承担了10%的责任。


冤不冤?


如果觉得冤,那这就带来了一个经验,如果以后患者不愿意治疗了,不接受某项检查或者要出院,那就让他签尽可能多的风险通知,这样就算以后有官司,只要能提供明确、详细的证据,证明是患者执意要离院、证明自己尽到了告知义务,或可免赔的。


记住,不是一定就会免赔啊,是或可免赔。


至少,能少赔点。不要和我犟,犟还是你对。我只谈现实的无奈,只接受无奈的现实。


凡是抱着一丝侥幸心理的地方,都会以风险的形式暴露出来。任何有一点风险的事情,你都要假设它一定会发生风险。任何你觉得不会出事的地方,你都要假设它一定会出事。


老叶当然知道,就目前医疗环境而言,患者若执意离院,即便签署了知情同意书,告知了风险、责任规避等条款。即便如此,患者因此出了事,医院也还是难逃其责。


而医院及其医护人员,又不具有限制患者自由的权利。那么,如何劝阻尽到告知义务,才能完全免责?老叶希望相关部门会商法律部门,能否出台一个具体的法律条款。


否则,刑名不具,则仁心何安?


一个正常的社会,一个正常的医患关系,需要人与人之间建立起基本的信任,当一个伤人心的案例出现后,这种信任就会荡然无存。


老叶也希望,未来的医疗鉴定能够真正做到:既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又不至于过度苛责那些救死扶伤的医务人员,这才是医患共赢的局面。


医者仁心,职业道德,都需要好的行业环境和执业土壤。稍微学过生物的都知道,性状是内在和外在的共同结果,你是草,再肥沃的土地也不会变成树。你是树,但如果在贫瘠的土地,可能长得还没草高。


如果最擅长的手段,是打着维权的旗号鸡蛋里面挑骨头,那么,往往一个负向性事件,就会毁掉整个行业的信心,让这个行业里人人自危。余响袅袅,寒意瘆人。当善的代价太高,恶的成本又太低,总有一天,每个人会成为沉默的大多数,眼睁睁看着世道变冷。


老叶希望在未来的法治社会医生能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在多数读到的案件中,虽然鉴定意见可能因为专业观点问题存在差距,法官对于患者的同情会偏帮一些未来随着法治建设的进一步完善,医疗纠纷的处理也能尽量不偏不倚,相对公平公正,不要让医生受了累、寒了心。


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来自可预测的司法实践,透明的责任认定,公平的裁决表达,如果这些不够稳固,任何说得再好听的条款都不会有人敢相信。


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来自可预测的司法实践,透明的责任认定,公平的裁决表达,如果这些不够稳固,任何说得再好听的条款都不会有人敢相信。


法律若成绳索,则无人不犯。——莎士比亚。


来源:“老叶说医”微信公众号,作者:叶正松

原标题:《男子拒绝住院治疗,5天后猝死!家属索赔医院,医疗鉴定气死人!》

(本网站所有内容,凡注明来源为“医脉通”,版权均归医脉通所有,未经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授权转载时须注明“来源:医脉通”。本网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的内容为转载,转载仅作观点分享,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版权,请及时联系我们。)

7
收藏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