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公示医保及商保创新药目录调整初步形式审查信息
2025-08-12 来源:国家医保局 事件聚焦

8月12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公告,公示通过2025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及商保创新药目录调整初步形式审查的药品及相关信息。


1754980493760187.png


公告明确,初步形式审查的药品名单及信息的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12日-8月18日。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可对公示药品的资格条件、相关信息和初步形式审查结果进行监督。此外,公告指出,通过形式审查不等于纳入基本医保目录或商保创新药目录,后续还需要按程序开展专家评审、谈判竞价/价格协商等环节。


此外,国家医保局还就相关工作情况做了解读:


一、初步形式审查的作用和意义


形式审查是对申报药品是否符合当年基本医保目录和商保创新药目录调整申报条件以及药品信息完整性进行的审核。根据《2025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及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形式审查分为初审、初审结果公示、复审、复审结果公告四个步骤。本次公示的内容即为今年的初审结果。


通过对药品申报资料进行形式审查,一方面可以确保申报的药品符合申报条件,另一方面对申报资料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核,有利于后续评审、测算阶段相关信息的全面、真实、准确。同时,为确保目录调整公开透明,国家医保局对通过初审的药品名单和主要信息进行公示,本身也是主动接受监督的一种方式,我们欢迎社会各界帮助我们发现问题,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二、通过初步形式审查是否意味着已被纳入基本医保目录或商保创新药目录?


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和《2025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及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目录调整分为企业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谈判竞价/价格协商等环节,形式审查只是企业申报后目录调整所有程序中的第一步。一个药品通过初步形式审查,只代表初审符合相应申报条件,还需要通过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即使药品最终确定通过形式审查,也仅代表该药品具备了参与目录调整后续工作流程的资格,不代表其已经纳入了基本医保目录或商保创新药目录。


三、2025年企业申报和初步形式审查结果与去年相比有什么变化?


2025年7月11日至7月20日17时,国家医保局共收到基本医保目录申报信息718份,涉及药品通用名633个,经初步审核,534个通过形式审查。其中目录外申报信息472份,涉及药品通用名393个,通过初审的通用名310个,较2024年249个通过形式审查明显增加。


同时,今年目录调整中增设了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基本医保目录同步申报。国家医保局共收到商保创新药目录申报信息141份,涉及药品通用名141个,经初步审核,121个药品通用名通过形式审查。有些药品同时申报了基本医保目录和商保创新药目录,但因两者申报条件不完全一致,会出现基本医保目录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形式审查结果不一致的情况。


四、如何看待一些目前市场价格较为昂贵等明显超出基本保障范围的药品通过了基本医保目录的形式审查?


自成立以来,国家医保局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始终牢牢把握基本医保“保基本”的功能定位,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实事求是地确定保障范围;始终坚持稳健可持续,将医保基金和参保群众的承受能力作为基本医保目录调整工作的基础,通过准入谈判等方式大幅降低独家药品的价格;始终聚焦群众基本医疗需求和临床技术进步间的平衡,提升可及性,维护公平性。有一些价格较为昂贵明显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药品通过了基本医保目录初步形式审查,仅表示该药品符合申报条件,获得了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这类药品最终能否进入基本医保目录,还需要经严格评审程序,通过专家评审的独家药品谈判成功、非独家药品竞价成功才能最终纳入目录。


五、本次公示后将进行哪些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公示期间收到的反馈意见,对有关药品信息进行复核,确定最终通过形式审查的药品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同时,最终形式审查结果无论是否通过,均会通过2025 年基本医保目录及商保创新药目录调整申报模块向申报企业反馈。后续,国家医保局将按照工作方案要求,抓紧推进专家评审、基本医保目录的谈判竞价及商保创新药目录的价格协商等工作。

(本网站所有内容,凡注明来源为“医脉通”,版权均归医脉通所有,未经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授权转载时须注明“来源:医脉通”。本网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的内容为转载,转载仅作观点分享,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版权,请及时联系我们。)

0
收藏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