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河南新乡一名患者称在当地一家医院,领到过期8个月注射性药品,患者称投诉医院没有给任何说法。
7月14日,辉县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辉县市人民医院给患者发放过期药品的情况通报》,通报全文如下:
7月13日,有患者家属反映辉县市人民医院给患者发放过期药品引发质疑。辉县市卫健委高度重视,立即成立调查组开展全面调查。
经查,该院介入科存在药品管理漏洞,相关工作人员未严格执行医院给药制度,将一瓶过期药品发放给病人家属,CT室当值工作人员核对药品时,发现药品过期,向家属说明情况后,及时更换合格药品给患者使用。目前,已对该院介入科护士长和管理药品护士作出停职处理,并对医院进行立案处罚。
我们将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在全市卫健系统各医疗机构开展药品耗材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全力保障病人的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
(本网站所有内容,凡注明来源为“医脉通”,版权均归医脉通所有,未经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授权转载时须注明“来源:医脉通”。本网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的内容为转载,转载仅作观点分享,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版权,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