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病例 | 精神科的复杂性:ICD-11身体完整性烦恼一例
2025-09-05 来源:医脉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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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完整性烦恼(Body integrity dysphoria,BID)是一种罕见的临床状况——患者持续渴望通过截肢等方式造成自己身体的残缺,这一症状于青春期早期出现,导致了危害性的后果,且这种紊乱不能更好地被另一种精神障碍所解释。身体完整性烦恼现已被纳入ICD-11(6C21)。


1977年,身体完整性烦恼首次被描述,当时被视为与截肢欲望相关的性偏好障碍,即“截肢癖”。此后人们的认知发生转变,认识到这种截肢的欲望实为患者重建身体认同的心理需求。身体完整性烦恼的病因可能在于参与感觉处理及整体身体表征的神经网络功能紊乱。患者还有可能存在受累肢体的疼痛感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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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近期发表于Case Reports in Psychiatry的个案报告中,一位中年男性自童年期即长期渴望截肢,在网络病友的指导下用干冰灼伤自己的腿部,最终导致膝下截肢。患者对此结果表示满意,认为终于拥有了本该属于他的身体。该病例完全符合ICD-11身体完整性烦恼诊断标准,并展现出其他一些临床特征。


病例


患者男,50多岁,因使用干冰自残性地灼伤自己的腿部,被转介至联络会诊精神科。此次受伤最终导致膝下截肢。据患者描述,自己长期存在截肢意愿,并认为截肢后身体更趋完善和完整。


患者称,自己大约八九岁时就萌生了截除左腿的念头,童年时曾用绷带束缚腿部,站在镜子前凝视。患者出生前,父亲遭遇工伤事故;整个童年时期,他亲眼目睹父亲饱受病痛折磨,并经历多次手术。患者认为,父亲如果截肢的话会更解脱。


刚成年时,患者与残障运动员及社会活动家建立了积极的社交联系。他无法向亲友倾诉这种身体上的感受,却在网上结识了一群同样渴望截肢的人。过去十年间,他通过在线论坛与这些人保持定期交流,并观看截肢者的相关视频。受伤后,他会用拐杖模拟截肢者的状态。患者既往无重大病史,也没有相关家族病史。


患者曾前往全科医生处就诊,主诉因早年工伤导致腿部疼痛,并以此为由要求截肢。尽管工伤的确造成患者持续疼痛,但这一主张主要受身体完整性烦恼的驱使,而当时患者并未透露这一病情。疼痛管理团队为其处方了两种止痛药,但未见效果。


此后,患者曾向全科医生解释自己存在身体完整性烦恼的问题,但似乎并没有得到认真的对待。患者表示,自己没有被转介至精神科或心理科,坦言医生的反应令其倍感困扰——分享自己的身体状况时,他体验到了强烈的羞耻感与恐惧。患者曾要求择期手术,但未获考虑。


出于对现有支持的不满,患者决定自己采取行动,并通过论坛获取相关建议。患者购入干冰,持续数小时对腿部实施低温灼伤。实施过程中,患者与网友保持实时交流;当网友判断其腿部已无法通过医疗手段保肢时,患者随即联系救护车送医。


患者入院时存在意识障碍癫痫发作,随即被转入重症监护室(ICU)。头部磁共振成像符合小栓塞性梗死,诊断为外伤性脂肪栓塞。保守治疗数天后,患者接受膝下截肢手术,术后留置 ICU,待意识状态改善后转入内科病房进行康复治疗。


状态有所恢复后,患者称,“我现在拥有了本该属于我的身体”,并表示过去总感觉活在不属于自己的躯壳之中。患者描述现在的身体较前更完整,并对结果表示满意。截肢或成为被截肢者的意念并没有引发任何性唤起。患者的信念是自我和谐的,认同出生时被赋予的性别,没有感觉肢体在截肢前存在任何缺损,也没有认知损害的迹象。精神科联络会诊团队经多次评估,未发现患者存在情感或精神病性障碍。除上述事件外,患者无自杀自伤意念。


该病例完全符合ICD-11身体完整性烦恼的诊断标准,并存在其他一些临床特征。患者自认为应先天残疾,曾模拟截肢者的生活状态,并因羞耻感而向亲友隐瞒自身信念。鉴别诊断包括抑郁症、精神病性障碍、躯体变形障碍、强迫症或做作障碍,但其症状均不符合。


出院时,患者已着眼未来,思考如何调整工作以继续从事体力劳动。他持续接受理疗,并参与有组织的慈善步行。


出院一年后复诊时,患者表示对这一事件毫无悔意,但没有料到会出现小血管梗塞,认为这一状况导致了短期记忆的问题。患者曾经历情绪低落,但认为与身体完整性烦恼无关,而是源于家庭问题。因顾虑他人的反应,患者始终不愿与家人和朋友讨论自身的体验。患者希望表达对社区支持有限及缺乏明确治疗路径的沮丧和遗憾。住院期间,部分医护人员带有污名化的态度也令其深受打击,患者认为对方不理解其处境。


讨论


身体完整性烦恼已被纳入国际诊断分类体系,但相关信息仍十分有限,对于自认可能患有该病的人几乎没有支持资源。本例个案报告中,由于正规渠道信息匮乏,患者只能通过在线论坛寻求帮助。全科医生对这种罕见且很新的疾病不熟悉尚可理解,但缺乏诊疗路径也意味着患者只能独自应对;其经历与其他个案报告描述的情况相似,包括今年英国报告的另一例个案。


身体完整性烦恼的治疗证据也很有限,无法确定如果在就诊时提供心理支持或精神药物治疗,能否减轻患者的症状。根据现有病例报告,心理治疗或药物治疗的效果似乎有限,反而是自愿截除两指的手术取得过满意的“疗效”。目前正在研发基于神经反馈和增强现实的新型疗法,但研究尚处早期且规模有限。


关于患者主动要求择期截肢的伦理问题,文献已有相关讨论,其复杂性超出本文探讨范围。然而,如果当时考虑该方案,患者或许就不会因尝试自行截肢而引发小血管梗塞。一些专家认为,手术干预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具有合理性。权衡痛苦的缓解和医源性的伤害时,如何诠释“不伤害”的医疗天职已经相当复杂艰难,更不用说监管及患者知情同意的能力等问题。


然而,既然已经将身体完整性烦恼纳入了ICD-11,且目前关于心理治疗或药物疗效的证据有限且质量较低,那么我们是否应承担起制定治疗路径的伦理责任?同时,针对择期截肢这一手段,我们也需要对其引发的伦理与实践争议进行审慎评估。


我们建议,在患者、临床医生和专业机构的参与下,进一步完善身体完整性烦恼潜在治疗路径的初步制订工作,其中应包含关于何时及如何考虑非手术治疗方案的具体指导。针对身体完整性烦恼的手术治疗,尤其是考虑到近期已有择期截肢的个案报告,其伦理性和可行性仍需深入研究。我们同时建议专业组织开发面向身体完整性烦恼患者的教育信息,并告知疑似患者如何获取支持资源。


文献索引:Monk-Cunliffe, Jonathan, Lin, Jordan, Patel, Anish, ICD-11 Diagnosis of Body Integrity Dysphoria: A Case Report, Case Reports in Psychiatry, 2025, 6022329, 5 pages, 2025. https://doi.org/10.1155/crps/602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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