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胆固醇血症是心脏病和卒中的首要危险因素;然而,相比于体重、血糖等代谢指标,精神科患者血胆固醇异常的关注度却远远不足。有效治疗高胆固醇血症可显著降低这一群体的心血管事件风险,改善健康转归;与此同时,这些治疗的潜在副作用及药物相互作用同样值得关注。
一篇发表于11月Current Psychiatry的综述中,Erik R. Vanderlip教授结合病例,针对精神科患者高胆固醇血症的评估和治疗提出了建议。
病例
R先生,43岁,白人,单身,罹患
非空腹实验室检查提示,
通过使用在线10年心血管疾病(CVD)风险计算工具,R先生发生CVD事件的风险为13.8%,提示属于分类3(详见下文),需启用他汀干预。第二次门诊时,医生与其探讨减少饱和脂肪及胆固醇的摄入,多进食
3个月后,R先生的总胆固醇水平下降至188mg/dL,较基线时下降20%;对他汀治疗的耐受性良好,普伐他汀遂加量至20mg/d,以实现总胆固醇30%的下降目标。第二个月,其总胆固醇下降至155mg/dL,加上成功减少了吸烟及油炸食品摄入量,R先生此时的CVD风险为6.7%,下降了50%以上。R先生接下来的目标是降低体重,完全戒烟,将10年CVD总体风险降低至5%以下。
讨论
精神疾病成年患者的心血管疾病(CVD)发病率及死亡率均相当可观,尤其是重性精神障碍(SMI),如
2013年,美国心脏病学院(ACC)及美国心脏协会(AHA)针对高胆固醇血症的指南进行了更新。本次更新删除了一些对筛查及诊断构成阻碍的因素,例如确定10年CVD风险及起始治疗不再要求空腹血脂指标。对于使用第二代抗精神病药的患者而言,专家总体推荐每年进行非空腹
计算10年CVD风险所需要的临床指标包括:年龄、性别、种族、是否吸烟、HDL、总胆固醇、
饮食调整、生活方式改变(锻炼、戒烟)、药物治疗及换用代谢副作用较轻的药物可能有助于降低CVD高危患者的胆固醇水平。
他汀类药物
作为HMG-CoA还原酶抑制剂,视药物种类及剂量而定,他汀类药物一般可使总胆固醇及非HDL胆固醇水平下降30-50%。此外,他汀类药物的疗效并不等同,其中一些较另一些更为强效,如下图:
另外,使用他汀的情况有以下四种,大部分成年人落入了第4类,即10年CVD风险>7.5%,需要一级预防。大部分专家认为,对于40-75岁成人而言,10年CVD风险>10%提示需要在能耐受的情况下每天使用他汀类药物作为一级预防,而<5%则无需使用他汀。
贝特类药物、
精神科患者
病例组显示,他汀类药物与抑郁相关,但更大规模的研究并未确认这一相关性。近年出现的证据显示,使用他汀可能与2型糖尿病进展加速相关,但绝对风险很低,用药利大于弊,大部分专家仍推荐继续用药。一些他汀类药物,如
他汀类药物的妊娠安全性分级为X,育龄期女性一般不应在缺少咨询的情况下使用。他汀类药物最值得注意的不良反应包括肌痛和痉挛,但总体上不严重。一旦遇到此类情况,则考虑检查激酶(CK)水平:
▲ 若CK超过正常上限10倍以上,则建议停用他汀;
▲ 若CK仅为轻度升高,则考虑降低他汀剂量,或换用效能较弱的他汀。
一般而言,
无论是否使用他汀类药物,饮食及生活方式改变都是健康的基石,所有患者均应给予鼓励。大部分超重或肥胖患者均可从锻炼及饮食调整中获益,这些干预手段可降低胆固醇水平,但一个问题在于,很少有人能坚持足够长的时间,将这一收益转化为CVD风险的降低。单凭常规锻炼,胆固醇水平的下降幅度很少能>10%。
SMI患者吸烟的比例显著高于一般人群。戒烟可以降低总胆固醇水平,在启动他汀治疗前即应尝试。很多患者会发现,如果成功戒烟,那么自己的10年CVD风险将下降至无需他汀出手的程度。
从代谢风险相对较高的药物(如
甘油三酯的角色
长期以来,甘油三酯高同样是治疗的直接靶点;然而研究显示,单纯治疗甘油三酯高并不能改善患者的CVD发病率及死亡率,导致目前针对血脂异常的重心逐渐转移至高胆固醇,包括LDL及非HDL的胆固醇。
然而,甘油三酯仍有其价值:若非空腹情况下的甘油三酯>500mg/dL,则应在空腹状态下复查;若仍>500mg/dL,则应警惕胰腺炎的风险,并可能需要启用贝特治疗。这种情况并不少见,可能需要请全科或内分泌科医师会诊。
结语
管理胆固醇水平是系统降低CVD风险的组成部分。对于成年人而言,他汀治疗几乎总有其适应证;但在75岁以后,由于后续预期寿命的问题,治疗的风险和获益关系发生了改变。其他降低CVD风险的组分还包括控制血压、戒烟、管理2型糖尿病及减重。建议追踪降低血脂水平的进度,目标为下降30-50%,一般为起始治疗3个月及1年后。
信源: Vanderlip ER. How to assess and manage high cholesterol in patients with mental illness. Current Psychiatry. 2016 November;15(11):5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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