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凝是
4月25日,欧洲心律学会(EHRA)发布了《2021 EHRA房颤患者使用非维生素K拮抗剂类口服抗凝药的实用指南》,对NOAC适应证、随访管理、合并肝肾功能不全/
NOAC的适应证和禁忌证
NOAC被批准用于非瓣膜性房颤的卒中预防,根据CHA₂DS₂-VASc评分决定是否用药。“非瓣膜性房颤”是指在没有机械心脏瓣膜或中、重度
对于机械心脏瓣膜的房颤患者,特别是机械性二尖瓣置换,不建议使用NOAC,除非有新的证据表明在预防卒中方面NOAC不劣于VKA。
对于中、重度二尖瓣狭窄患者,相关的3期临床试验将其排除在外,因此并没有充分的证据支持或不支持NOAC用于该人群。目前,这些患者使用
退行性
对于经导管主动脉瓣植入(TAVI)后有抗凝指征(如房颤)的患者,小样本随机对照试验和观察性研究支持使用NOAC,目前ATLANTIS、ENVISAGE-TAVI等大型临床试验正在探讨不同的抗栓策略在TAVI患者中的有效性和安全性。重要的是记住,房颤患者TAVI术后可考虑使用口服抗凝药(包括NOAC)单药治疗,但是在没有明确的口服抗凝指征的患者中,目前尚不建议使用口服抗凝药。
在梗阻性和非梗阻性
非瓣膜性房颤合并
NOAC用药剂量
四种NOAC各有不同的适应证和剂量选择。
(1)房颤预防卒中(SPAF)
☛标准剂量:5 mg BID;
☛剂量调整:符合以下条件中的2条,剂量减为2.5 mg BID:①体重≤60 kg;②年龄≥80岁;③血肌酐≥133µmol/L(1.5 mg/dL)。CrCl 15–29 mL/min,剂量减为2.5 mg BID。
达比加群
☛标准剂量:150 mg BID或110 mg BID;
☛剂量调整:3期试验中没有预先设定的减量标准。
利伐沙班
☛标准剂量:20 mg QD;
☛剂量调整:若CrCl ≤15–49 mL/min,剂量减为15 mg QD。
☛标准剂量:60 mg QD;
☛剂量调整:若体重≤60µkg、CrCl 15-49 µmL/min或同时使用强效P-Gp抑制剂治疗,剂量减为30 mg QD。
(2)
阿哌沙班
☛标准剂量:5 mg BID;
☛剂量调整:同SPAF。
达比加群
☛标准剂量:150 mg BID或110 mg BID;
☛剂量调整:110mg同SPAF。
利伐沙班
☛标准剂量:15 mg QD;
☛剂量调整:若CrCl 30–49 mL/min,剂量减为10 mg QD。
艾多沙班
☛标准剂量:60 mg QD;
☛剂量调整:同SPAF。
另外,无房颤的ACS后患者
(3)用药剂量错误的处理
漏服:每日给药2次的药物,漏服后6小时内补服全剂量;每日给药1次的药物,漏服后12小时内补服全剂量。超过上述时间,应跳过本次剂量,按照原来的时间服用下一个剂量。
双倍剂量:每日给药2次的药物,跳过下一次用药(12小时后),24小时后按原计划服药;每日给药1次的药物,无需跳过下一次用药,按照原方案继续服药。
忘了是否吃过:每日给药2次的药物,建议等到下一次服药的时间;每日给药1次的药物,若血栓风险高(CHA₂DS₂-VASc≥3),可考虑6–8 h后服用一次,然后按原计划的剂量方案进行服用,若血栓风险低(CHA₂DS₂-VASc≤2),建议等到下一次服药的时间。
NOAC治疗的启动和随访
对于有口服抗凝适应证的患者,在所有符合NOAC用药指征的情况下,NOAC优于维生素K拮抗剂。
(1)用药前评估
启动NOAC治疗时,应了解患者的肝肾功能。评估肾功能应使用Cockcroft-Gault公式,MDRD和
使用HAS-BLED评分评估出血风险。然而,出血风险增加本身并不是不抗凝或者减少NOAC剂量的原因。出血风险高(如,HAS-BLED≥3)的患者应确定并解决可改变的出血危险因素,更早、更频繁地进行临床随访。同样,虚弱、认知能力下降和跌倒风险增加一般也不应成为不抗凝的原因。
(2)NOAC药物和剂量选择
四种药物有不同的适应证和减量标准,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选择。在选择药物时,也要关注患者情况、合并症、联合用药以及不利的药物相互作用。老年、体弱、低体重和超重以及肾功能异常患者均应根据情况,确定合适的药物及剂量。
质子泵抑制剂(PPI)可降低胃肠道出血和伴随的住院风险,尤其是有胃肠道出血或溃疡病史的患者,以及需要同时接受双抗治疗的患者。
(3)随访
建议启动结构化随访,内容一般包括:
✓随访时应评估患者的用药依从性,检查用药情况;
✓询问有无出血并寻找病因,包括轻微出血,例如牙龈出血、
✓评估血栓栓塞情况,包括TIA、卒中、外周动脉栓塞、
✓评估认知功能;
✓检查有无其他副作用;
✓检查联合用药情况;
✓
✓重新评估卒中风险;
✓评估出血风险,减少可改变的危险因素,例如未控制的
✓评估最佳NOAC和正确剂量。
抗凝方案的转换
(1)VKA→NOAC
停用VKA,NOAC启动时间如下:
✓INR≤2,立即启动NOAC;
✓INR 2-2.5,立即或第二天启动NOAC;
✓INR 2.5-3,1-3天内复查INR;
✓INR≥3,推迟NOAC。
(2)NOAC→VKA
✓继续NOAC(艾多沙班使用半量);
✓启用VKA,苯丙香豆素通常使用负荷剂量;
✓若INR<2,继续使用NOAC(艾多沙班使用半量);
✓若INR<2,1-3天后复查INR(服用NOAC前);
✓若INR>2,停用NOAC后1天复查INR。
(3)低分子
✓停用UFH;
✓停药2-4小时后启动NOAC。
(4)NOAC→UFH
✓最后一次服用NOAC后12-24小时,启动UFH(每日2次NOAC→12小时,每日1次NOAC→24h);
✓若有指征,如ACS,可提前启动UFH。
COVID-19大流行期间使用NOAC的特殊注意事项
在COVID-19大流行期间,NOAC与华法林相比优势更为明显,因为患者无需经常到医院检测INR。但是接受NOAC治疗的患者必须有一个精细的随访方案,大部分定期的常规随访可以远程进行。
对于COVID-19且正在使用NOAC的患者,继续抗凝治疗可以减少COVID-19并发症。然而,需要仔细观察临床恶化(特别是肾功能)以及合并用药,并相应地调整抗凝方案。
使用NOAC的患者接受
文献索引:Jan Steffel, Ronan Collins, Matthias Antz, et al. 2021 European Heart Rhythm Association Practical Guide on the Use of Non-Vitamin K Antagonist Oral Anticoagulants in Patients with Atrial Fibrillation. EP Europace, 25 April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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