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患者举报男医生性骚扰!院方:情况属实,罚!
2020-07-13 来源:“江淮医学”微信公众号 事件聚焦 医话医议

青岛市市立医院心理科有一位32岁的男医生,姓张,妻子刚刚生产,处于哺乳期间。 

 

这名张医生,加了一位18岁的抑郁症女患者的微信。

 

两人在微信聊天的时候,张医生言语猥亵,“说了很多龌龊的话”,反复多次后,女患者忍无可忍,网络举报。 

 

7月2日举报,7月3日,医院就对张医生停职,展开调查。 

 

7月9日,调查结果公布:情况属实! 

 

对张医生处理如下: 

 

1.给予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2.降低岗位等级,将专业技术职务由11级降至最低级(13级); 

3.调离临床工作岗位。 

 

1594611138120336.jpg

图源:微博@青岛市市立医院


一名党员,一位医生,虽还没做不该做的事,但说了不该说的话,违反了职业伦理,事业才刚刚起步,就被调离临床,这样的处理,不可谓不重了。 

 

但即便如此,多人还是觉得医院高举轻放,不是处理重了,反而是处理轻了? 

 

为何? 

 

这是因为,人们对医生进行了道德高标。

 

这不奇怪,自古以来,世人的评价体系就有一个反常的现象,那就是,好人做一件错事就成了坏人,而坏人只要放下屠刀,就立地成佛了。医生是被称为白衣天使的,天使就是圣人,是绝不能犯这种低级龌龊错误的。 

 

白岩松就曾说过,这个世界上只有两个行业讲究德,一个是教师,一个是医生。 

 

“医者父母心”,由于医疗行业专业性特别强,又是生命所系健康所托,所以社会对医生的道德要求高于普通人群。一旦道德滑坡,则令人难以接受无法容忍。 

 

我说个例子吧。 

 

2012年3月19日,有一个女患者在厦门市妇幼保健医院接受了“宫腹腔镜联合手术”。 

 

手术结束后,麻醉医生潘某在该医院三号楼五楼的手术复苏室内,为她进行麻醉复苏。 

 

潘医生是闽南人,时年38岁,大学毕业,在厦门市妇幼保健医院任麻醉医生。在此期间,他趁女患者意识没有完全恢复清醒状态下,对她实施了猥亵行为。

 

潘医生自己当时以为,这样的事“神不知鬼不觉”。但是,他没想到最终还是被女患者苏醒后发现身体有异样,感觉“不对劲”,于是就报了警。 

 

2012年3月21日,潘医生向厦门市公安局中华派出所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自己强制猥亵女患者的犯罪事实。 

 

随后,警方询问了多位证人,并让法医进行鉴定,开出了《人类遗传学检验鉴定书》。这些证据清楚地表明,潘医生的确实施了猥亵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案发后,潘医生的家属与女患者达成《赔偿协议》,赔偿她人民币10万元。获赔后,女患者对潘医生的行为表示谅解。法庭上,潘医生的代理律师为他求情说,他已经作出赔偿并取得“谅解”,而且又是自首,因此希望法官能从轻处罚判缓刑。 

 

但是,即便如此痛悔前非,法官最终还是没有同意缓刑。 

 

法官认为,潘医生违背妇女意志,在女患者处于麻醉复苏阶段无力反抗的状态下,为寻求性刺激而对其实施猥亵行为,其行为已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罪。因此,一审判处他有期徒刑两年两个月。 

 

法官认为,作为医务人员,在道德上应该高要求。本当悬壶济世、救死扶伤,他却为一己私欲,乘人之危。因此,潘医生虽然是自首,也已经作出了赔偿,但是,仍然不能判缓刑。 

 

法官认为,潘医生的“主观恶性大”。他在明知女患者刚接受完手术的情况下,还丧失医德,趁职务之便,对女患者实施猥亵,其主观恶性较大,不适用缓刑。 

 

从法官的这些认为,我们看出,社会对医生的职业形象和道德要求是超过常规“警戒水位线”的。这也就要求我们同仁,必须严格自律和慎独慎行,否则,一失足则成千古恨。 

 

安徽蚌埠男医生猥亵女患者的案件才刚刚宣判,就又发生此事,并且查实,值得警醒啊! 

 

虽说食色性也,可色即是空啊!一旦冲动,你人生的种种努力就会付诸流水,一切成空!你就会明白空即是色!

 

色字头上一把刀,要学童安格,把根守住,花花世界,不作新鸳鸯蝴蝶梦。在临床实践中,我们既要学会保护自己,更要懂得自重自爱,珍惜这一身圣洁的白衣!

 

来源:“江淮医学”微信公众号,作者:叶正松

原标题:《女患者举报男医生那个!院方:情况属实!》

(本网站所有内容,凡注明来源为“医脉通”,版权均归医脉通所有,未经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授权转载时须注明“来源:医脉通”。本网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的内容为转载,转载仅作观点分享,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版权,请及时联系我们。)

13
收藏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