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次!检察院现场督察公安处置“医闹”,值得全国推广
2017-11-14 来源:医脉通

作者:叶正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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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图来自新乡市公安局花园所官方微博@新乡花园警方在线 


11月13日,新乡警方发布通报,向社会公布新乡市第二人民医院严重扰乱医疗秩序事件的初步处理结果:警方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依法对31名违法人员进行处理。其中刑事拘留10人,取保候审4人,行政拘留17人。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58岁男性患者在腋下肿块术前准备时,突发心跳骤停,经紧急抢救无效死亡。随后,家属拉横幅摆花圈撒纸钱设供桌,医院门诊大门口设灵堂,摆上煤气罐披麻戴孝大锅炒菜,持续多日。


图片来自@一个有点理想的记者


这次事件处理人数之多,证据固定之实,令人称道。不仅打破了法不责众的中国人从众心理,也为今后的群体性“医闹”事件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


但是,与这令人普大喜奔的新乡“医闹”处理结果相比,安徽明光的一件“医闹”事件处理,更具有里程碑意义,也更值得全国各地借鉴和大家奔走相告。


11月3日,安徽省明光市委宣传部发布了一起停尸闹丧事件通报。通报显示,2017年11月2日中午,明光市一单位退休职工,67岁的孙某某因病到三界镇卫生院治疗,经医治无效不幸死亡。


当日下午,死者家属将其遗体停放在医院住院楼下冰馆内。3日凌晨,又将遗体摆放在医院大楼门厅正中,进行停尸闹丧。经公安、卫生等4部门介入调解仍不听劝阻。最终,公安机关依法对停尸闹丧违法行为予以取缔。


截图来自明光发布微信公号


通报称,明光市公安局、明光市卫计委、三界镇政府、市医疗纠纷调解办公室工作人员曾先后就事件介入调解。告知了家属医疗纠纷处理办法,劝其先将尸体移放殡仪馆存放,要求死者家属依照法律规定处理此医疗纠纷。经过一天调解,死者家属不听劝阻,继续停尸闹丧。


11月3日上午11时许,在明光市人民检察院监督下,明光市公安局组织多警种民警依法对停尸闹丧违法行为予以坚决取缔。将尸体移往殡仪馆,并控制和强制传唤带头停尸闹丧的违法人员到公安机关。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查处中。


目前,医疗纠纷已经成为了当今中国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多发因素,其处置也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因为拘囿于所掌握的医学知识的差距,患方往往对医疗纠纷的处置存在极大的认知误区、再加上缺乏统一赔偿标准等诸多问题,成为了医疗纠纷处置的巨大绊脚石。


又因为中国地大物博,历史悠久,文化多样,一些传统习俗大相迥异等众多原因,大多数患方往往都不愿意走医疗鉴定程序,特别是尸体解剖等司法过程,而热衷于对医院施以压力。采取以聚众摆放花圈、悬挂横幅、焚烧冥币、辱骂殴打、毁坏公物、寻衅滋事等无所不用其极的野蛮粗暴方式,在医院里大肆的停尸闹丧等手段,逼迫医院达成城下之盟,从而满足巨额补偿。以至于有的死者家属不问青红皂白事情原由,狮子一开口就向医院索赔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元。


自古人命关天,说实话,对于如何处置这些一时难以厘清孰是孰非的群体事件,毫不讳言,地方政府和公安部门往往瞻前顾后鼠首两端,缺乏应有的担当意识和现场驾驭能力。也因此,各地主政领导个人的态度和对问题的认识能力,及时权衡利弊,往往对此类事件处置的影响较大。


不客气的说,许多地方每每一些“医闹”发生,由星星之火变成燎原之势,在相当一部分上与当地领导存在“花钱买平安”的过度求稳的思想密不可分。多部门联合行动,久打不绝的“医闹”事件证明,不少地方不少领导在大部分死因没有查明,责任没有区分的情况下,就逼迫医院用钱来处理纠纷,平息事件,购买平安,所给人造成的一种“大闹得大钱,小闹得小钱”的强盗土匪逻辑心理,成为了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频繁出现屡禁不止的“医闹”主诉病因。


每次不公正的处理结果会造成不良的心理导向。心理学家津巴多曾做过一个实验,让一群大学生扮演狱警,另一群扮演囚徒。本来计划12天结束,然而才6天就提前叫停了。原因是扮演狱警的大学生变得具有太大的攻击性和暴力性,而扮演囚徒的大学生却变得懦弱和顺从。这种效应被称作“路西法效应”。路西法是被上帝宠坏的天使,他曾被任为炽天使,然而最后却因被上帝宠坏而迷失了自我,堕落为了撒旦。


因此,在这种对“医闹”处理的现实天平容易失衡的情况下,人民检察机关及时现场介入,行使检察职能,彰显监督使命,依法干预督察公安等相关执法部门快速的对“医闹”行为依法依规进行严厉打击及时处理,就显得犹为重要。


实际上,早在去年10月2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厅厅长黄河,在最高检发布《关于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的记者会上,就明确表示,检察机关要建立涉医违法犯罪案件快速办理工作机制。将涉医案件作为重大敏感案件,努力做到及时报告、准确研判、快速反应、专人办理、快捕快诉。对公安机关移送的重大涉医犯罪案件,引导公安机关依法全面客观收集固定证据,上级检察院挂牌督办,指导相关检察院依法及时批准逮捕、提起公诉。


事实证明,也只有检察机关切实履行监察使命,对在伤医以及“医闹”行为中玩忽职守的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予以督察查办,或许才是改善医患关系,减少医患矛盾,化解医患纠纷,优化医疗环境的最为直接的最佳路径。


太阳和人心都不可直视。卑鄙永远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只是高尚者的墓志铭!当良善比不过卑鄙,高尚输给了无耻,那么,只有法律才是对付卑鄙者的唯一武器。


因此,这次安徽省明光市在人民检察院的监督下,由市公安局组织多警种民警依法对停尸闹丧违法活动快速打击取缔的行为,理应全面推广,成为全国处理伤医行为和“医闹”事件的一个样例与模板。


【新乡市第二人民医院“医闹”事件回顾】


2017年11月10日,华人医学网微信公号发布新乡市第二人民医院关于李某某医疗纠纷处置情况通报:《【突发!】新乡二院,关于李某某医疗纠纷处置情况通报!


通报称:李某某今年58岁,主诉“右侧腋窝部肿块”,并于11月2日收治入院。李某某入院后,按院方照诊疗规范,完善血常规、血液生化、胸部CT等相关检查。并与李某某沟通、告知,术前拟行“腋窝肿块穿刺”,以明确肿块的性质,确定下一步治疗方案。次日也就是11月3日上午,在李某某签字同意后,主管医师将李某某带到治疗室,准备做“穿刺病检”检查。李某某在躺下的过程中,突然诉“不舒服”,此时医师发现李某某突然呼之不应,呼吸、心跳停止,立即组织人员现场急救,立即行心肺复苏、气管插管等,同时,一边抢救,一边将李某某转入重症监护室继续抢救治疗,抢救持续3个小时,最终,抢救无效,李某某临床死亡。李某某出现意外后,医院立即采取积极措施努力抢救李某某,并通过各种渠道联系李某某家属,并将整个诊疗过程,如实告知其家属。家属到医院后,情绪激动,对李某某的死亡提出质疑,在病区吵闹,影响其他病人治疗。经多方努力和沟通后,李某某家属方答应同意做医学尸检鉴定。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家属改变主意,并报警称“医生谋杀其父亲”。随后,出现了文首的“医闹”现象:拉横幅摆花圈撒纸钱设供桌,医院门诊大门口设灵堂,摆上煤气罐披麻戴孝大锅炒菜,持续多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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