硝酸酯类药物静脉应用建议专家组
二、硝酸酯类药物不同的静脉制剂
硝酸酯类药物有着类似的药理作用,但静脉制剂本身及其药代动力学特点存在不同。
(一)合理剂型
硝酸酯类静脉制剂的合理剂型应具备如下特点:迅速起效并达到稳态;不易引起
静脉制剂包括:硝酸甘油(nitroglycerin)、硝酸异山梨酯(isosorbide dinitrate)、
表1 不同的硝酸酯静脉制剂药代动力学特点

注:ISMN:单硝酸异山梨酯
5-单硝酸异山梨酯口服无肝脏首关清除效应,口服生物利用度100%。静脉滴注的起效、达峰和达稳态时间明显迟于同等剂量的口服制剂,静脉推注虽可明显加快起效时间,但可造成血流动力学的急剧变化和难以预计的后期药物蓄积效应。目前的研究显示,5-单硝酸异山梨酯静脉制剂起效缓慢,药物作用滞后,不利于剂量的调节。连续静脉给药需近24h才能达到稳态浓度;血药浓度不断升高,有潜在药物蓄积和产生低血压的危险;半衰期长,一旦产生副作用,很难通过调整剂量来改善。因此,从药代动力学及用药经济学角度5-单硝酸异山梨酯静脉剂型缺乏合理性,应予以摈弃。欧美国家亦无该剂型。
(二)硝酸酯类静脉制剂特点
硝酸酯为脂溶性物质,为生产成稳定的注射液常需要特殊的生产工艺或助溶剂,常用的助溶剂有
三、硝酸酯类药物静脉应用剂量及方法
(一)硝酸酯类药物初始应用
应注意询问患者以前是否应用过硝酸酯类药物,有否不能耐受或不良反应等情况。如无禁忌证,低剂量起始逐渐滴定至症状缓解或达到“血压效应”。“血压效应”是指正常血压者用药后血压较基线下降10%,
(二)硝酸酯类药物静脉应用剂量
1.硝酸甘油:起始剂量5~10μg/min,每3。5分钟以5~10μg/min的步距递增剂量,剂量上限一般不超过200μg/min。硝酸甘油注射剂经导管冠脉内注射,常用剂量为200μg/次。若冠脉
2.硝酸异山梨酯:初始剂量1~2mg/h,根据个体需要每5~l5分钟以1mg/h的步距调整剂量,剂量上限一般不超过8~10mg/h。硝酸异山梨酯经导管冠脉内注射剂量为2mg/次。
对于
(三)静脉用药持续时间
硝酸酯类药物静脉应用目的是为了迅速控制心肌缺血、稳定血流动力学状态、改善症状,一旦病情稳定,应逐渐减少静脉用量,过渡至口服药物控制。
控制心肌缺血时,一般在病情稳定后12~24h逐渐停用。
控制心衰时,一般在病情稳定后24~48h逐渐停用。在减量或停止静脉用药后病情反复,常需重新静脉用药,同时调整口服用药,直至病情稳定。
用于控制血压时,一旦血压控制达到靶目标,口服药物已经起效时,即可停用静脉药物,转为口服药物进一步控制血压。
(四)停止静脉用药
静脉用药时间越长、剂量越大,停止静脉用药时应逐渐减少剂量,避免出现症状反跳。一般硝酸甘油减量至5μg/min、硝酸异山梨酯减量至1mg/h时可停用。
四、硝酸酯类药物静脉应用相关问题
(一)正确处理药物疗效与耐药性的关系
任何硝酸酯类制剂连续应用48~72h后,均可产生耐药,而经过一个短的停药期(24h)后,耐药迅速消失。有研究表明,静脉硝酸甘油较硝酸异山梨酯更易产生耐药性。另外一项研究显示,持续静脉输注硝酸异山梨酯产生耐药性时,通过追加剂量仍可达到药物疗效。
在
病情不稳定时,应主要考虑药物的有益治疗作用,可持续静脉用药。病情稳定时,应避免耐药性的问题,尽早停用静脉用药,过渡至口服间歇给药(24h内至少保证6h无药期)。
(二)避免过度应用及应用不足
硝酸酯类药物静脉应用既要避免过度应用又要避免应用不足。过度应用表现在对于ACS患者心肌缺血已控制稳定,但仍长期持续小剂量静脉应用硝酸酯类药物;对于胸闷、
(三)药物的联合应用及相互作用
1.硝酸酯类药物与磷酸二酯酶抑制剂:硝酸酯类药物不宜与5型磷酸二酯酶抑制剂如
2.静脉应用硝酸酯类药物与
(四)静脉应用硝酸酯类药物的不良反应
1.
2.低血压:尤其是血容量不足时易出现。监测血压,注意调整剂量,严重低血压(收缩压<90mmHg)或血容量不足时应避免使用硝酸酯类药物。
3.
4.颅内压升高:不建议用于出血性或
5.心率加快:可引起反射性心率增快。当心率>110次/min时,应慎用。
6.高铁
五、总结概要
1.硝酸酯类药物静脉应用是心血管急重症领域的重要治疗手段之一。
2.硝酸酯类药物具有剂量依赖性的扩张静脉、小动脉的作用以及扩张冠脉作用。
3.临床适应证:ACS、急性心衰/慢性心衰加重期、高血压急症、CABG围手术期和/或冠脉造影及介入术中应用。
4.硝酸酯类药物静脉应用:低剂量起始,逐渐调整剂量至症状、体征改善或达到血压效应。既要避免应用不足也要避免应用过度;既要考虑疗效也要考虑耐受性。
5.不同的硝酸酯制剂存在着药代动力学、制剂特点、应用方法、药物相互作用、不良反应等方面的不同。
6.规范合理的应用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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