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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话题为FDA不久前发布的“

评论员:南加州大学临床糖尿病项目主任安妮•彼得斯博士
不论患者伴有何种程度的肾脏功能不全,我们通常用血肌酐作为处方二甲双胍的切点。现在,FDA完善了此举,在使得我们可以更加安全的处方二甲双胍同时,也扩大了二甲双胍应用范围。
处方规则如下:
● 任何患者在处方二甲双胍前测定eGFR。如果患者eGFR>45 mL/minute/1.73 m2,则该患者处方标准合格。
● 对于eGFR介于30-45 mL/minute/1.73 m2的患者,FDA并不推荐处方二甲双胍。但是如果患者已经处方二甲双胍并且患者有获益,可以考虑继续应用。因此,患者eGFR降到30 mL/minute/1.73 m2 时仍可继续应用二甲双胍。
● eGFR<30 mL/minute/1.73 m2的患者不应处方二甲双胍。
对于接受造影的患者并非一定停用二甲双胍,这点令我高兴。对于这类患者我已经花费许多时间。具体指南如下:
● 如果eGFR>60 mL/minute/1.73 m2,则不用担心。这些患者可以一直服用二甲双胍,除非动脉内造影染色。如果真是那样,需要考虑是否继续应用二甲双胍并保证患者肾功能稳定。
● 如果eGFR< 60 mL/minute/1.73 m2,也就是在30-60之间时,对比剂应用前停用二甲双胍,并在48h后复查eGFR以确保在正常范围内。
对于许多接受造影且eGFR> 60 mL/minute/1.73 m2的患者,可不考虑二甲双胍的停用,这不仅可以给我们带来方便也对患者有益。这些指南与世界各地应用多年的建议一致。我相信这些建议足够安全,并有可能使我们更好的帮助患者应用这种药物。
医脉通编译自:New Metformin Rule 'Makes Me Incredibly Happy'.Medscape.June 8,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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