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于9月6日发布“关于发布《肺炎诊断》等10项卫生行业标准的通告(卫通〔2012〕14号)”,其中强制性卫生行业标准包括肺炎诊断和支气管哮喘诊断等6个行业标准,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包括CT检查操作规程等4个行业标准。这10项标准自2013年2月1日起施行。全文如下:
关于发布《肺炎诊断》等10项卫生行业标准的通告
卫通〔2012〕14号
现发布《肺炎诊断》等10项卫生行业标准,其编号和名称如下:
一、强制性卫生行业标准
WS 385-2012 先天性胆道畸形诊断
WS 387.1-2012 临床常用急救操作技术 第1部分:心肺复苏
二、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
WS/T 389-2012 医学X线检查操作规程
WS/T 390-2012 医院急救科规范化流程
WS/T 391-2012 CT检查操作规程
上述标准自2013年2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卫生部
2012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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