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天性巨细胞病毒(cCMV)感染的负担很高,全球患病率为0.64%,受感染的儿童出现永久性后遗症的风险为17%-20%。本文整理了cCMV感染的产前、新生儿和产后管理建议,以飨读者。

建议女性在
建议实施提高育龄妇女教育水平的策略。(C)
建议提高照顾妊娠/育龄女性的卫生保健专业人员的知识。(B)
建议制定欧盟预防妊娠期原发性巨细胞病毒(CMV)感染的统一政策。(D)
建议CMV IgG结果不明确的妇女应考虑血清阴性。(D)
建议在妊娠早期尽早进行巨细胞病毒血清学检查,血清阴性的女性每4周重新检测一次,直到14-16周。不建议16周以上的孕妇进行巨细胞病毒血清学检查,除非有超声巨细胞病毒存在症状。(A)
根据当地的巨细胞病毒流行病学,考虑巨细胞病毒血清状态未知或已知血清阴性的妇女在妊娠早期进行巨细胞病毒血清学普遍筛查。(D)
建议使用 IgG 和 IgM 检测来诊断母体原发感染。(B)
建议在IgM和IgG阳性的病例中使用IgG抗体检测来排除最近(<90天)的母体原发感染。(B)
对IgM阳性、IgG阳性和中间IgG活性值血清进行第二次活动性检测。(D)
不建议在血液或尿液中检测巨细胞病毒PCR,因其无助于确定IgG和IgM阳性妇女的母体原发感染日期。(B)
在单独 IgM 阳性的病例中,全血CMV PCR检测可以排除阴性或确认是否为持续的原发性感染。(D)
不建议怀孕前已知血清阳性的女性在血液或尿液中检测巨细胞病毒血清学或巨细胞病毒PCR。(B)
建议在围受孕期或妊娠早期母体原发感染的病例中,在诊断后尽早口服
推荐用药剂量为2g 4次/d,以尽量减少肾脏副作用的风险。(D)
不建议在原发性CMV 感染的孕妇中使用100 IU/kg/4周的高免疫球蛋白。(A)
可以考虑在妊娠早期新近发生原发性CMV感染的女性中,给予高免疫球蛋白,剂量方案为:200 IU/kg/2周。(C)
建议对妊娠17 + 0周收集的羊水进行 CMV PCR检测,以诊断胎儿
对于感染的胎儿,建议在妊娠晚期进行胎儿超声评估和MRI评估,因其可以提供有关 CMV 相关发现存在的信息,从而提供预后信息。(A)
在确认胎儿感染的孕妇中,在与专家小组讨论后,可以考虑使用伐昔洛韦 8 g/d进行胎儿治疗。(C)
建议羊水 CMV PCR阴性的女性可消除疑虑,因为晚期胎儿感染(羊膜穿刺术后)与长期后遗症无关。(A)
建议出生后前三周收集样本进行CMV PCR 检测,以确认cCMV的诊断。(D)
建议使用尿液或唾液 CMV PCR 检测诊断新生儿cCMV。唾液上的巨细胞病毒 PCR 阳性应通过尿液样本上的巨细胞病毒 PCR 证实。(B)
建议进行干血斑(DBS)CMV PCR 检测,用于cCMV感染的回顾性诊断,请记住,该测试的阴性预测值取决于检测的敏感性。(A)
不建议在新生儿中进行IgM CMV检测诊断 cCMV。(B)
建议对妊娠期间怀疑或确认原发 CMV 感染的母亲所生的所有婴儿进行 cCMV 检测。(A)
建议对可能与 CMV 相关的胎儿影像学异常的婴儿进行 cCMV 检测。(D)
建议对任何出生时疑似听力损失的婴儿进行cCMV 检测。(A)
建议对病因不明的对称性宫内生长受限(IUGR)的婴儿(如,体重和头围均受影响)进行 cCMV检测。(D)
建议对于出生时极
建议对出现无法解释的症状、实验室异常和/或影像结果与 CMV 相符的婴儿进行 CMV 检测。(D)
在产妇感染类型和时间未知的情况下,建议对储存的样本进行回顾性血清学检查,以确定产妇感染的类型和时间。(A)
由于长期后遗症的风险相似,建议对患有 cCMV 的新生儿进行相同的调查,无论母体感染是原发的、非原发的还是未知的。(A)
建议在出生时进行完整的人体测量和体格检查。(A)
建议在出生时进行
建议在出生时进行眼科评估。(A)
建议在出生时进行听力评估。(A)
建议对所有存在出生时临床表现、感觉神经性
建议使用胎儿和新生儿神经影像学评分系统来评估长期后遗症的个体风险。(C)
不建议进行腰椎穿刺来诊断或评估cCMV,即使是有症状性感染的婴儿。(B)
建议对出生时有明显 CMV相关症状的新生儿进行6个月的抗病毒治疗。(B)
建议对 cCMV 和孤立性听力损失的婴儿进行抗病毒治疗。(C)
推荐缬
建议在抗病毒治疗期间定期检查全血细胞计数和肝功能。(B)
建议尽早开始抗病毒治疗,在1月龄之前。(A)在1- 3月龄间开始治疗可能有获益。3月龄后,建议与专家进行个案讨论。(C)
建议对出生时没有其他 cCMV 表现的孤立性持续性
建议对出生时没有其他 cCMV 表现的孤立性持续性
出生时没有其他 cCMV 表现的孤立性 IUGR 的婴儿,不建议进行治疗。(D)
眼科随访只推荐给那些出生时患有视网膜炎的婴儿,而对视网膜检查正常的新生儿则不需要。(B)
建议患有 cCMV 并在妊娠早期确认传播或传播时间未知的儿童应从出生开始随访,通过治疗,在6月龄和12月龄随访,然后每年随访一次,直到学龄(由儿科传染病或普通儿科)。(D)
建议在出生时有临床症状和/或有长期后遗症(神经系统疾病、SNHL、脉络膜视网膜炎和/或神经发育障碍)的儿童至少在6岁前每年进行一次检查,以确保专科治疗。(A)
建议高危儿童在 24-36 月龄时进行神经发育评估,并根据发现进行进一步的随访和干预。(D)
建议对所有存在神经系统症状和/或有重要神经影像学发现的儿童以及随访期间出现神经系统问题的儿童接受儿科神经科医生的评估。(A)
影像学正常的无症状儿童和记录的母体原发感染发生在妊娠中期或晚期的,可以遵循标准的儿科护理。(A)
对于出生时听力正常、孕期 CMV 感染时间未知或已知妊娠早期感染的婴儿,建议听力随访至少至5岁。(A)
对于出生时无SNHL且在妊娠中期证实母亲初次感染(MPI)的无症状儿童,延迟SNHL的估计风险较低,并且对于这些病例是否需要听力随访尚无完全共识。(D)
妊娠晚期证实MPI和出生时听力正常的儿童中,不建议进行听力随访。(A)
如果出生时听力受损,建议定期进行听力测试,只要需要(可以终身)。(A)
前庭筛查试验应在高危儿童(妊娠早期母体感染、母体感染时间不详、听力损失或
来源:Leruez-Ville M, Chatzakis C, et al. Consensus recommendation for prenatal, neonatal and postnatal management of congenital cytomegalovirus infection from the European congenital infection initiative (ECCI). Lancet Reg Health Eur. 2024 Apr 1;40:100892. doi: 10.1016/j.lanepe.2024.100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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