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办医可“持证上岗”!国家卫健委重磅发文,基层医疗机构迎9项新任务
发布时间:2026-06-05   |   来源:国家卫健委
关键词: 社会办医 持证上岗

6月2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健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提升服务能力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围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布局、服务能力提升、人才队伍建设、药品保障和数智化建设等方面作出系统部署,并明确提出到2030年将基本实现建制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覆盖。


这是继2025年4月《关于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建设的指导意见》、2026年4月《关于加快建设分级诊疗体系的若干措施》之后,国家层面进一步加强城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又一重要部署,体现了我国基层医疗改革从“补短板”向“提能力”的持续深化。


社会办医可“持证上岗”!


《通知》强调,目前,我国已建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2万个、社区卫生服务站2.73万个,基本实现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然而,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人口持续向城区集聚,部分区域仍存在基层服务资源不足、布局不均衡等问题。


对此,《通知》明确提出实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覆盖的新任务。原则上每个街道办好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未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街道,根据地方实际依次通过辖区内政府办一级医院、其他医疗卫生机构转型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二、三级医院延伸提供服务和确有必要的按标准新建等途径,动态消除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空白。


《通知》明确表示“经评估确有必要的,可以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方式引入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承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功能任务。这是国家层面首次为社会办医打开了承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功能的“正门”。


这意味着社会办医有机会“持证上岗”,获得政府购买服务的稳定经费,享受与公办机构同等的药品集采和医保政策,更可以公卫服务为入口,深度锁定社区人群,带动儿科、康复、中医等自费业务增长。


基层医疗机构迎9项新任务


长期以来,居民对基层医疗缺乏信任,根源在于“设备少、药品缺、专科无”。本次《通知》精准回应了这些痛点。


(一)实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覆盖


原则上每个街道办好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未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街道,根据地方实际依次通过辖区内政府办一级医院、其他医疗卫生机构转型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二、三级医院延伸提供服务和确有必要的按标准新建等途径,动态消除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空白。经评估确有必要的,可以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方式引入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承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功能任务。


(二)织密织牢社区卫生服务网络


人口规模大于10万人的街道,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扩大现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模,确有必要的,也可以按程序规划增设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合理划分辖区服务人口,也可以根据需要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增加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实行一体化管理。


(三)强化人员配备和培训


结合人口总量和结构变化趋势及社区医疗卫生服务发展需求,通过招聘、人员下沉派驻等多途径,配齐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各类医务人员,重点加强全科、儿科、中医、口腔、精神(心理)、康复、药学、护理、血液透析等专业人员配备。加强在岗人员技能培训和知识更新,统筹现有政策渠道,支持基层医务人员定期到二级及以上医院进修学习和培训。重点加强“一老一小”、精神(心理)等服务能力提升培训和医德医风、医学人文素养教育。


(四)根据需要拓展功能提升能力


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患者、残疾人等为重点,扎实开展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健康管理和一般常见病、慢性病的诊疗服务和用药指导。适应群众需求,在全科医疗、中医药、预防保健等服务基础上,积极拓展和扩大儿科、口腔、康复、精神(心理)、体重管理、血液透析等门诊服务,稳妥开展住院服务。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载体,积极开展家庭病床、居家康复护理等服务。


(五)扩大药品配备


针对高血压、糖尿病、慢阻肺等慢性病患者和老年人、儿童等重点人群用药特点,适应上级医院下沉医师诊疗服务和下转患者连续用药需要,扩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采购、配备、使用范围,常见病、慢性病药品配备剂型、规格、生产企业原则上与县区级医院保持一致。依托紧密型医联体,加强药品余缺调度和近效期药品处置。建立完善缺药登记和药品临时采购制度,接续做好上级医院开具的延伸处方服务。


(六)探索区级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一体化管理


对行政隶属关系相同的城市区属医疗卫生机构,参照县域医共体建设模式,在责任、管理、服务、利益等方面,加强区级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一体化建设和管理发展。鼓励非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技术协作和服务协同为重点,参与“区社一体”建设。地市级及以上医院分区包片加强城市区内医疗卫生机构的帮扶指导,建立健全技术支持、资源优化、业务协同、服务均质、药品联动等工作机制,形成“区社一体、以市带区”的发展模式。


(七)做好人员下沉派驻


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筹,依托城市医疗集团、专科联盟和三级医院分区包片等网格化布局,安排城市二级及以上医院选派医务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诊疗、查房、药学服务、带教、培训等工作。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有1名上级医院中级及以上职称医师长期派驻,合理安排药师、康复医师、高年资护理人员长期下沉派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一老一小”等重点人群提供医疗、康复和护理指导。


(八)加强数智化赋能


探索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推广应用医学人工智能辅助诊断、处方前置审核、语音病历信息自动采集辅助书写等技术,提高医务人员诊疗效率。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服务数智化赋能,提高服务效率和及时性,提高健康管理精准度。合理利用人工智能加强病历、处方、医嘱等辅助审核,提高医学文书管理水平。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上级医院数智系统联通和标准统一,促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总体来看,《通知》既着眼于补齐城市基层医疗服务网络短板,更聚焦于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的系统性提升,通过完善系统布局、强化人才培养、扩大药品配备、推动优质资源下沉和数智赋能,推动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从“有覆盖”向“强服务”转变,为加快建设分级诊疗体系,实现“家门口看好病”提供制度支撑。


来源:国家卫健委

原标题:《关于进一步健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提升服务能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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