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随手写了6个字,赔了60多万!
发布时间:2026-05-01   |   来源:“医流一叶”微信公众号
关键词: 医患纠纷 赔偿

一位患者,因为头痛,就诊于当地卫生院。


一位主治医师,接诊后认为是神经性头痛,嘱卡马西平片治疗。


但由于是基层卫生院,这些专科性药物没有,就建议患者去外面药店购买。


这位医生出于好心,随手撕了一张纸条,顺手写下:卡马西平2盒。


谁知,就是这张随手一撕的纸条,随笔一写的六个字,给自己惹来了大麻烦。


患者拿着医生写的字条,当天就到外面药店买了2瓶卡马西平。


10天后,患者因服用卡马西平后后出现了严重不适,前往市医院急诊,因病情严重,于三天后转至省医院,被诊断为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


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症,是一种全身性变态反应,病态性高。因为发病率低,许多人可能对这种病有些陌生,但我说起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大家可能脑中就有印象了。这两个病有一些像,都是公认的最为严重的皮肤系统不良反应,主要引起皮肤剥脱和粘膜的破坏,并且还会累积到器官系统。


此病虽然发生率低,但是死亡率高。50%de SJS的和95%的TEN是由药物引起的,最常见的药物,有以下几种,大家稍微了解一下:


磺胺类药物(如复方新诺明,柳氮磺胺吡啶)

其他抗生素(如通常氨苄青霉素或阿莫西林、氟喹诺酮类、头孢菌素类)

抗癫痫药物(如,苯妥英,卡马西平,苯巴比妥,丙戊酸钠,拉莫三嗪)

个别药物(如,吡罗昔康,别嘌醇)


2012年4月份的时候,老叶我就看了一个病人,是个壮的像牛一样的小伙子,服用了“泻*停”(磺胺类药),结果全身上下表皮剥脱,非常可怕,紧急转省立医院后,确诊为药物所致SJS。也是从那以后,我才对"是药三分毒",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话归正传。


那名患者出院后,把医生和药店均告上了法庭。


患者理由有二:


1.医生未出具符合规定的处方,药店在未有处方的情况下出售处方药;

2.卫生院和药店均未告知其服用卡马西平的注意事项和副作用,应当对其损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认为:


1.卡马西平系处方药,其不良反应之一为服用者出现斯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被告卫生院的医生出具购药纸条的行为是一种诊疗行为;

2.医生未有证据证实已对原告履行了相应的告知义务;

3.医生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什么过错呢?就是未进行专业预检评估患者可以适用卡马西平这一药物,应当对由此给患者造成损害的后果承担责任;

4.药店在未有处方的情况下就将卡马西平出售给患者的行为不合规定,且其出售药瓶未附说明书,药店未能证明其已交付说明书给及进行注意事项的告知,故其对患者损害也应该承担相应责任。


法院对卫生院和药店赔偿责任进行酌情确定:卫生院承担70% ,药店承担30%;共计赔偿患者人民币67万余元。


随手一张字条,寥寥8个汉字,换来赔偿67万,教训不可为不深刻。


一个事,具体是什么,不重要。


谁做的,才重要。


就如同一句话,内容是什么不重要。谁说的,才重要。


所有的医生,都应以此为鉴:荐药应注意,立字有风险。


这起案例,有法律专家认为,有两个方面,值得医生警鉴:


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应该严肃严谨,及时的完善病历及告知文书,开具处方要规范,千万不要用便签和纸条代替处方,因为一旦出事,法庭就会认定那就是一张处方。


不要随便荐药,有就有,没有就没有。因为推荐患者外出购药,这些年出了事情还少吗?可前车之鉴还是不能杜绝后车之覆。侥幸心理害死人,不出事是你好我好千好万好,可一旦出了事呢?就成了农夫和蛇,东郭先生和狼。


有人说,如果医生开具的是正规处方,也许可以避免法律责任。


对此,我只能呵呵。


即便医生处方正规,就能避免不赔?


我不信。


还有人说,如果医生当时不给病人荐药,也许就没事了。


对此,我依旧呵呵。


医生如果当时不为患者荐药,或许不会被起诉,但会不会被指拒诊而遭投诉呢?


懂得都懂。


莫言有一段话:所有伤害你的人,都是故意的,他在伤害你的时候就已权衡利弊,他会不断的对比,最后选择了伤害你,因为伤害你他付出的代价最小,会获得更大的利益,这确实是真相,残酷却很真实。


有些时候,医生的对与错,由不得自己,全凭对方是魔鬼还是天使。


救死扶伤很容易,只要爱奉献,有情怀就好了,但是人心却很难参悟。


没有人会关心你付出了什么,他们只会关心自己得到了什么。就像男生追女生,你从一大早起床就去给她买奶茶,路上错过了公交车,跑了五公里,还摔了两跤,被狗咬了一口,踩了一鞋屎,这些和她没什么关系,她看到的,只是她要得到一杯奶茶而已。


命运是老虎,虎视眈眈注视着你,看你哪里最薄弱,就从哪里攻陷你,把你半生所拼搏的东西,以“要孽债”的形式要回去。


当你决定做一件事的时候,命运会反复出题,直到你给出你内心新的答案为止。有些事看似简单,但只有躬身入局了,才能体味到其中的得失与辛酸。


起点是娘胎,终点是棺材,中间的过程叫人生,人生就是这样,这一路上或得或失,无论怎么选择,还是逃不过宿命的安排,医生看似很忙,其实是尝尽人间憋屈与疾苦。所以,才有那句话:不近佛者不可为医。


什么是佛?


佛曰: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


来源:“医流一叶”微信公众号,作者:叶正松

原标题:《医生随手写了6个字,赔了60多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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