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六盘水中院消息,2026年2月6日,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原贵阳医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原贵阳医学院附属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王小林受贿一案,对被告人王小林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王小林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2年至2023年,被告人王小林利用担任原贵阳医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原贵阳医学院附属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并购重组、医疗设备和器械耗材采购、药品销售、工程项目承揽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5亿余元,其中部分未实际取得。
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王小林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应依法惩处。鉴于其犯罪有未遂情节,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涉案赃款赃物绝大部分已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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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资料显示,王小林曾为影像学博士生导师、贵州省放射学会主任委员,是国家二级教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王小林曾长期担任原贵阳医学院、原贵阳医学院附属医院领导。在1991年至2014年担任原贵阳医学院附属医院院长。2014年底,贵州省政府下发任免通知,王小林不再担任贵阳医学院副院长、贵阳医学院附属医院院长职务。
2024年3月25日,据贵州省纪委监委消息:原贵阳医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原贵阳医学院附属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王小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贵州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4年8月21日,据贵州省纪委监委消息:经贵州省委批准,贵州省纪委监委对原贵阳医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原贵阳医学院附属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王小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2024年9月,原贵阳医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原贵阳医学院附属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王小林(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贵州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六盘水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六盘水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王小林作出逮捕决定。
2024年10月,原贵阳医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原贵阳医学院附属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王小林(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六盘水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25年1月,贵州省纪委监委在反腐专题片中详细披露了王小林通过科开医药收受安某略、张某福所送巨额财物的细节,并明确指出其利用职权干预科开医药被信邦制药并购的决策过程。2025年2月26日,贵州省开阳县人民法院立案受理科开医药单位行贿罪及其实际控制人安怀略行贿罪一案,该案由监察委员会移送至检察机关,与王小林贪腐案存在直接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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