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硬化的诊断和治疗,来看最新指南建议!
2025-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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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硬化是各种慢性肝病的共同后果。《肝硬化临床诊治管理指南(2025版)》对肝硬化代偿期、失代偿期、再代偿期、肝硬化逆转及肝硬化相关并发症的临床诊治管理提出了指导性建议。关于肝硬化的临床分期、诊断与鉴别诊断,指南主要提出以下推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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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RRHOSIS


肝硬化的临床分期、诊断与鉴别诊断


推荐意见1:肝硬化分为代偿期、失代偿期及再代偿期(B1)。


推荐意见2:代偿期肝硬化的诊断:从未发生过腹水、食管胃静脉曲张破裂出血(EVB)或肝性脑病(HE)等并发症,符合以下4 条之一:(1)肝组织学符合肝硬化的标准(A1);(2)内镜提示食管胃或消化道异位静脉曲张,除外非肝硬化性门静脉高压(NCPH)(B1);(3)B 超、肝硬度值(LSM)、脾硬度值(SSM)、CT 或MRI等影像学检查提示肝硬化或门静脉高压(B1);(4)如无组织学、内镜或影像学检查者需符合以下4 条中2 条:①血小板计数(PLT)<100×109/L,无其他原因可解释;②白蛋白<35 g/L,排除营养不良或肾脏疾病等;③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3 或PT 延长(停用溶栓或抗凝药7 d 以上);④天冬氨酸转氨酶与血小板比率指数(APRI)>2(B1)。


推荐意见3:失代偿期肝硬化的诊断,符合以下2 条:(1)具备肝硬化的诊断依据;(2)出现门静脉高压相关并发症:如腹水、EVB、肝肾综合征(HRS)及HE 等相关严重并发症(B1)。


推荐意见4:肝硬化失代偿亚临床形式:轻微肝性脑病(MHE);B 超示2 cm 以下的少量腹水;肝硬化便潜血试验阳性(排除其他原因)。肝硬化失代偿亚临床形式尚未达到失代偿期(C2),临床需重视肝硬化失代偿的亚临床形式、首次失代偿、稳定失代偿及不稳定失代偿(B1)。


推荐意见5:肝硬化再代偿的诊断,需符合以下3 条:(1)去除/抑制/治愈肝硬化的主要病因(清除HCV,持续抑制HBV,酒精性肝硬化的持续戒酒);(2)停用主要治疗药物>12个月仍无腹水(停用利尿剂)、HE(停用乳果糖/利福昔明)和复发性静脉曲张出血;(3)肝功能指标(白蛋白,INR,胆红素)稳定改善,白蛋白>35 g/L、INR<1.5、总胆红素<34 μmol/L或MELD评分<10和/或Child-Pugh A级(B1)。


推荐意见6:建议将肝硬化再代偿分为暂时再代偿(6~12 个月),稳定再代偿(12~24 个月)和长期再代偿(>24 个月)(C1)。


推荐意见7:肝硬化逆转:肝功能、食管胃静脉曲张等显著改善,门静脉高压逆转;Ishak 评分纤维化分期降低≥1 期;或乙型肝炎肝硬化通过治疗后PIR 分类下降(C1)。


推荐意见8:SSM 可评估肝纤维化程度、门静脉高压和食管静脉曲张严重程度。SSM<21 kPa 可除外门静脉高压,SSM>50 kPa 提示显著门静脉高压。LSM<20 kPa、PLT>150×109/L 且SSM≤46 kPa,提示肝硬化高出血风险食管静脉曲张可能性小,可避免胃镜筛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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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硬化相关并发症


推荐意见9:肝硬化浆膜腔积液包括腹水、胸水及心包积液。肝硬化患者合并胸腔积液多见于右侧,严重者可有双侧胸腔积液,少数患者单独合并左侧胸腔积液,应重视肝硬化浆膜腔积液的相关感染(A1)。


推荐意见10:EVB 是肝硬化消化道出血的最常见原因,同时应注意肝硬化门静脉高压性胃病(PHG)、门静脉高压性肠病(PHE)、门静脉高压性胆管病(PHB)、内痔等导致的消化道出血(A1)。


推荐意见11:HE 应与HM、获得性肝脑变性(AHCD) 等疾病鉴别。MHE、1 级HE 应与部分老年人本身存在的一定程度认知功能障碍,记忆力、注意力、感知运动功能等下降相鉴别(B1)。重视老年肝硬化患者HE 伴随神经系统疾病的管理(C1)。


推荐意见12:肝硬化患者肾功能损伤包括AKI、HRS-AKI、HRS-NAKI、CKD(A1)。


推荐意见13:肝硬化患者均应加强早期预防、筛查与早期诊断肝细胞癌(HCC),降低HCC 发生率和病死率(B1)。


推荐意见14:肝硬化血小板减少症分为4 级:1 级,75×109/L≤PLT<100×109/L;2 级,50×109/L≤PLT<75×109/L;3 级,25×109/L≤PLT<50×109/L;4 级,为PLT<25×109/L。3级以上,PLT<50×109/L为严重血小板减少症(B1)。


推荐意见15:肝硬化门静脉血栓(PVT)分为急性(<6 个月)、慢性PVT(>6 个月)(B1)。慢性PVT 可进展,血栓范围扩大或累及肠系膜静脉、脾静脉,腹痛、门静脉高压相关并发症加重,甚至肠缺血坏死,称为慢加急性PVT(C1)。


推荐意见16:肝性骨病是终末期肝病常见、未被重视的并发症,常见骨质疏松症(OP)和骨量减低,易发生脆性骨折;肝硬化骨质疏松与肝病严重程度呈正相关(B1)。


推荐意见17:肝硬化患者心电生理学异常的发生率较高,应重视非选择性β受体阻滞剂(NSBB)等药物对心电生理学的不良影响和肝硬化心肌病的筛查(B1)。


推荐意见18:肝肺综合征(HPS)和门静脉性肺动脉高压(POPH)是肝硬化和/或门静脉高压症患者两种不同的肺血管并发症,需要重视其鉴别诊断(B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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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硬化的治疗


推荐意见19:肝硬化及相关并发症的一级、二级预防方案包括:(1)病因治疗;(2)降低门静脉压力治疗;(3)抗肝纤维化、肝硬化治疗。病因治疗、抗肝纤维化和肝硬化治疗可显著降低肝硬化患者发生并发症、HCC 和死亡的风险(A1)。


推荐意见20:肝硬化失代偿亚临床形式的预防,应按患者的临床特点制定适宜个体化的一级或二级预防(C1)。


推荐意见21:积极进行病因和抗肝纤维化治疗(双抗),可给予安络化纤丸扶正化瘀片/扶正化瘀胶囊复方鳖甲软肝片等,疗程应>12 个月(A1)。


推荐意见22:确证为初治 HBsAg 阴性的乙型肝炎肝硬化患者应启动抗病毒治疗。经 NA 和/或 PEG-IFN-α 治疗获得 HBsAg 消失或血清学转换的乙型肝炎肝硬化,仍不符合“功能性(临床)治愈”标准,应继续接受抗病毒治疗和抗纤维化治疗等(双抗治疗),直至肝硬化完全再代偿/逆转(B1)。


推荐意见23:顽固型腹水的治疗包括:限盐,钠摄入4~6 g/d(B1);利尿药物、人血白蛋白和缩血管活性药物;大量放腹水(4000~5000mL/次)联合人血白蛋白(4 g/L 腹水)(B1);药物效果不佳,门静脉高压为主要原因可考虑 TIPS;谨慎腹腔放置引流管放腹水(C2);列入优先肝移植等待名单(B2)。


推荐意见24:乳糜性腹水或胸水,给予中链甘油三酯、高蛋白、低脂饮食、特利加压素生长抑素等;无效时可采用放腹水或 TIPS(C1)。


推荐意见25:血性腹水可应用去甲肾上腺素、特利加压素及生长抑素等(C1)。


推荐意见26:肝硬化上消化道出血时,可用特利加压素 、生长抑素类似物、质子泵抑制剂或H2受体阻滞剂等(A1)。


推荐意见27:肝硬化 EVB 药物治疗效果欠佳时,可考虑采用三腔二囊管过渡,并进一步采用内镜套扎、硬化剂及组织黏合剂治疗(B1),介入治疗(C1),手术治疗(C2)。


推荐意见28:肝硬化消化道出血停止5~7d 后,应进行二级预防,可使用胃镜联合卡维地洛等(B1)。伴有腹水的消化道出血一、二级预防,在血压脉搏正常的情况下,可谨慎使用卡维地洛等 NSBB,应减少剂量(D2)。


推荐意见29:PHG、PHE 所致的慢性失血,推荐卡维地洛等、补充铁剂,在有输血指征时进行输血治疗(B1)。急性出血可使用特利加压素或生长抑素类似物(B2)。


推荐意见30:积极寻找及去除 HE 的诱因,促进氨的排出、减少氨的生成、清洁肠道、减少肠源性毒素吸收、纠正氨基酸失衡。可使用乳果糖(A1),门冬氨酸鸟氨酸(A1)及 α晶型利福昔明(B1)等。


推荐意见31:HRS 可应用特利加压素(每 4~6 h1 mg)联合人血白蛋白(20~40 g/d),疗程 7~14 d,有效者复发时可重复应用(B1)。不推荐使用多巴胺等扩血管药物(B1)。


推荐意见32:血管收缩药物治疗无应答且伴大量腹水的 HRS-NAKI 可行 TIPS 治疗(B1)。不推荐 HRS-AKI行 TIPS 治疗(C2)。


推荐意见33:血管收缩药物治疗无应答且满足肾脏替代治疗标准的 HRS-AKI,可选择肾脏替代治疗或人工肝支持系统等(B1)。不推荐 HRS-NAKI 行肾脏替代治疗(C2)。HRS-AKI和 HRS-NAKI均应优先纳入肝移植计划(B1)。


推荐意见34:肝硬化合并感染时,尽快开始经验性抗感染治疗,获得病原学检测及药敏试验结果后,尽快转换为目标性抗感染治疗(B1)。


推荐意见35:肝硬化脓毒症及严重感染或休克时,可使用抗菌药物、白蛋白和血管活性药物三联治疗(B1)。


推荐意见36:根据 HCC 患者病情选择外科、消融、介入、化学、靶向、免疫、放射或系统治疗(B1)。


推荐意见37:血小板减少症接受侵入性操作、手术及抗肿瘤药物治疗时,可根据需要的血小板阈值使用血小板生成素类药物,包括重组人血小板生成素和血小板生成素受体激动剂(B1)。


推荐意见38:肝硬化急性或慢加急性 PVT 应抗凝或溶栓治疗(C1),可使用利伐沙班、低分子肝素华法林等,活动性消化道等部位出血是抗凝治疗的禁忌证(B1)。


推荐意见39:肝性骨病骨质疏松可使用钙剂、维生素 D等(C2)。


推荐意见40:肝硬化性心肌病应改善心脏功能、慎用会延长 Q-T 间期的药物,应列入肝移植计划(B1)。


推荐意见41:HPS 尚无特效药物,对于 HPS 和严重低氧血症患者,建议长期氧疗(C1),推荐肝移植(B1)。NSBB可加重 POPH(C1)。


推荐意见42:肝硬化患者应重视营养支持疗法,预防和减少肌少症。每日 4~6 餐,少量多餐(B1)。


推荐意见43:对于所有肝硬化患者,根据病情每 3 个月至少复查 1 次肝脏生物化学指标、凝血功能、甲胎蛋白及腹部超声等,以监测肝脏疾病进展,特别是早期 HCC 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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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华医学会肝病学分会.肝硬化临床诊治管理指南(2025版)[J].中华肝脏病杂志, 2025,33(10): 958-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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