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服解热镇痛药是指具有解热、镇痛作用的药物,其中大多数药物还具有抗炎作用。《口服解热镇痛药物安全用药专家共识》结合临床权威经验与病人意愿,最终形成推荐意见,旨在规范指导解热镇痛药物在老年人、孕产妇、肝肾功能不全、

1. 对老年病人而言,
2. 在对乙酰氨基酚或局部NSAIDs 治疗无效后,应进行疼痛评估后考虑选择换用NSAIDs 或启用阿片类药物,口服NSAIDs 药物不建议用于
3. 老年病人每日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推荐最大剂量为2 g(B,1)。
4. 对于体重低于50 kg、存在导致
5. 口服NSAIDs 给药剂量应从最低有效剂量起始,疗程应尽可能缩短(B,1)。
6. 禁止同时使用两种口服NSAIDs 或超过推荐的最大有效剂量(B,1)。
7. 对于年龄> 75 岁的胃肠道高风险人群,若无法避免使用口服NSAIDs,应联用质子泵抑制剂(PPI)(B,1)。
1. 鉴于对孕产妇和胎儿安全的考虑,妊娠期使用解热镇痛药物应当谨慎,须对孕产妇和胎儿的整体情况进行评估后给药。对乙酰氨基酚是孕期相对适宜的解热镇痛药物,可用于孕早、中、晚期,以及产后镇痛(B,1)。
2. 孕期20 周以后不建议使用NSAIDs,以避免
3. 如确有必要在孕20~30 周期间使用NSAIDs,应将使用限制在最短时间内的最低有效剂量。如NSAIDs 用药时间超过48 h,医务人员应考虑超声监测
1. 高龄、
2. 对于需要使用解热镇痛药物的病人,应评估其消化道损伤风险,高风险病人选择对乙酰氨基酚或选择性COX-2 抑制剂或联用PPI,使用过程中严密监测包括
3. 对于NSAIDs 诱发消化性溃疡高风险,同时伴
4. 开始长期使用具有较强COX-1 抑制作用的NSAIDs(如双氯芬酸、布洛芬、吲哚美辛、
1. 药物经肝脏代谢,肝功能不全可能导致NSAIDs 体内蓄积,增加肾功能损伤和消化道出血风险,不建议NSAIDs 作为肝功能不全病人镇痛或抗炎治疗的首选(C,2)。
2. 肝功能不全病人可考虑在推荐剂量(每日最大剂量不超过2 g)范围内使用对乙酰氨基酚,在使用复方制剂(如复方氨酚烷胺片、氨酚咖那敏片等)时需注意避免非预期过量给药,确保每日最大剂量不超过2 g(B,2)。
1. 肾功能不全病人优选对乙酰氨基酚进行解热镇痛治疗(C,1)。
2. 对于
3. 透析病人尽量避免使用NSAIDs,除非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
1. 哮喘病人首次选用解热镇痛药前详细询问病史,条件允许时可开展
2. 哮喘病人若既往曾安全使用过乙酰氨基酚和选择性COX-2 抑制剂,可继续使用(C,1)。
3. 不建议哮喘病人选择主要抑制COX-1 的NSAIDs(C,1)。
1. 具有心脑血管疾病高风险的病人,应避免使用非阿司匹林类NSAIDs,特别是在体内对COX-2抑制倾向高的NSAIDs(A,1)。
2. 具有心脑血管疾病高风险的病人如需使用解热镇痛药物,可选择心血管风险较小的对乙酰氨基酚(不含钠制剂)(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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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医药教育协会疼痛医学专业委员会,口服解热镇痛药物安全用药专家共识.中国疼痛医学杂志,2025,31(10):733-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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