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龚娥,王岚,漆洪波等,重庆市妇幼保健院妇产科/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院妇产科;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妇产科
子痫前期(pre-eclampsia,PE)不仅是围产期和孕产妇死亡的重要原因[1-2],而且也与母儿罹患
为了降低PE的发病率,减少其对母儿近远期结局的影响,全球多个权威组织,包括世界卫生组织(WHO)、国际妊娠期高血压研究学会(ISSHP)、国际妇产科联盟(FIGO)、国际围产医学会(IAPM)、中华医学会(CMA)、美国妇产科医师学会(ACOG)、美国预防服务工作组(USPSTF)、英国国家卫生与临床优化研究所(NICE)、加拿大妇产科医师学会(SOGC)、美国心脏协会(AHA)、昆士兰卫生组织(QLD)、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产科医学会(SOMANZ)和欧洲高血压学会(ESH)等组织在PE的筛查、预测、预防、诊断、治疗等多方面制定了相应指南,本文对这些指南进行了汇总和比较,旨在为我国PE的早发现、早诊断、早干预提供科学依据和实践指导。
01子痫前期的定义和分类
20世纪初,人们发现孕妇在抽搐发作前就已经存在高血压和
ISSHP最先提出较为准确和全面的定义,受到世界各组织的认可[15]。近年来,各组织发布的指南中关于PE的定义大致趋于统一,即:在既往血压正常的情况下,妊娠20周后孕妇出现
大部分组织在指南中直接采用ISSHP的定义(FIGO、NICE、USPSTF、ESH)[17-19],但也有部分指南关于母体终末器官功能障碍的描述与之略有不同:CMA和ACOG的描述相对更简洁[20-21],且ACOG将收缩压≥160mmHg或舒张压≥110mmHg和其他器官功能障碍统一描述为“严重表现”(severe features);而SOGC将PE的终末器官功能障碍描述为“不良症状”(adverse conditions)[22]。因此,PE定义的相关术语尚未统一。
PE的分类目前也未达成统一共识(见表1)。FIGO根据发病孕周将PE进一步细分为4种类型:早发PE(妊娠<34+0周发病)、晚发PE(妊娠≥34+0周发病)、未足月PE(妊娠<37+0周
关于HELLP综合征,ISSHP不认为它是一种独立的疾病,而是将其视为PE的一个谱系。QLD指南提出HELLP综合征是重度PE的一种表现,以溶血、肝酶升高、血小板计数降低为特点。ACOG也认为HELLP综合征是PE的一种严重表现。其他指南未提及。
02子痫前期的诊断
对于出现了疑似PE症状的孕妇,不论是新发或由慢性高血压诱发,指南一致推荐针对母儿进行全面系统评估,除了确定孕周和是否有
PE是妊娠期的一种特有疾病,各国指南都将血压升高的起始时间界定在妊娠20周后。这是因为妊娠20周前血压升高往往可能是其他
高血压和蛋白尿是各指南推荐的2个主要诊断指标。首次发现血压升高者,需间隔≥4h,经过至少2次测量后,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才能诊断为高血压。在蛋白尿的评估方面,尿蛋白/肌酐比值和24h尿蛋白定量的应用较为一致,各指南都认可这些指标对于判断蛋白尿严重程度的价值。但ISSHP、NICE认为在PE的界定上,蛋白尿不作为PE诊断的必需条件[24],只有2018年的欧洲
当没有典型蛋白尿表现时,各国指南都考虑将其他器官系统受累情况作为诊断的补充条件。例如,肝脏功能异常、血液系统异常(血小板减少等)、肾功能损害、神经系统症状(
2021年ISSHP指出,对于先前已存在蛋白尿、慢性高血压或慢性
值得注意的是,关于临床疑似患有PE的妊娠≥20周孕妇,虽然有指南指出可溶性酪氨酸激酶-1(sFlt-1)/胎盘生长因子(PLGF)的比值对短期预测PE具有一定临床价值,但并不推荐使用sFlt-1/PLGF比值>85来诊断PE[28]。ACOG也认为,单独的sFlt-1/PLGF比值不应取代目前诊断或排除伴有严重表现的PE的临床标准[29]。其他指南未提出相关建议。
NICE和CMA指南关于重度PE的诊断标准一致:PE伴严重高血压[收缩压≥160mmHg和(或)舒张压≥110mmHg],以及其他器官功能障碍。QLD指南则采用了Magpie研究对重度PE的定义:收缩压≥170mmHg或舒张压≥110mmHg和蛋白尿(+++);或收缩压≥150mmHg或舒张压≥100mmHg(2次测量),蛋白尿至少(++)以上,且存在至少两种“先兆子痫”(imminent eclampsia)的体征或症状[30]。
03筛查和预测
PE的发病机制复杂,病因尚不清楚,至今仍未能建立有效且特异性高的PE预测方法。目前各指南较为认可的是使用孕妇风险因素筛查PE,如果要增加生物标志物进行筛查,PLGF和sFlt-1是较为可靠的生物标志物。
3.1 母体风险因素 目前,孕妇风险因素仍是妊娠早期排查和筛选高危群体的重要临床指标[31]。几乎所有指南均认可根据孕妇风险因素进行PE风险评估。总结各指南后发现,PE常见的风险因素主要分为4个方面:孕产史及家族遗传史、本次妊娠情况、母体一般情况、母体基础疾病。孕妇风险因素分层是常见情况,大部分指南均分别列出了中风险和高风险因素,但各指南提出的具体的风险因素内容却不尽相同(ISSHP、ACOG、USPSTF、SOGC、SOMANZ、NICE、ESH、WHO)。见表2。
也有部分指南只笼统地列出了风险因素,未进行分层(CMA、QLD、IAPM、FIGO、AHA)[32]。比如我国《
高血压和蛋白尿是PE的重要表现。血压测量通常是整个孕期和产后高血压疾病的常规筛查工具,各指南均一致推荐孕妇每次产检常规测量血压。关于蛋白尿,大部分指南均建议所有孕妇每次产前检查常规评估尿蛋白以筛查PE,只有USPSTF仅推荐针对疑似PE孕妇进行蛋白尿筛查。
3.2 生物标志物 研究最深入和最可靠的PE预测生物标志物是PLGF和sFlt-1。已有大量研究验证了二者可在妊娠中期对早发PE的预测起到一定作用[33-34]。NICE率先提出将PLGF纳入标准临床评估和后续临床随访以协助排除PE,建议疑似进展为PE的孕妇在妊娠20~35周进行PLGF检测。sFlt-1/PLGF比值对短期预测PE也具有一定临床价值,sFlt-1/PLGF比值≤38时阴性预测值(排除1周内的PE)为99.3%,sFlt-1/PLGF比值>38时阳性预测值(预测4周内的PE)为36.7%[33]。SOMANZ推荐针对临床疑似患有PE≥20孕周的孕妇,使用sFlt-1/PLGF<38来排除1~4周内的PE可能性,但不建议使用sFlt-1/PLGF比值对无症状孕妇进行常规筛查。
ACOG、SOGC和ISSHP则指出,使用生物标志物预测PE仍处于研究阶段,在被证明可改善妊娠结局之前,不宜常规推荐。
3.3 多变量风险预测模型 任何单个指标在PE风险的预测上都存在不足。有研究提出最佳的PE预测方法是多变量风险预测模型,预测的准确性更高[17]。目前,多数指南推荐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临床中可考虑使用多变量风险预测模型预测PE。已经开发出来的几种评估PE风险的模型,大多都包括病史、孕妇特征、平均动脉压、血清生物标志物和超声变量。
其中应用最广泛的是英国胎儿医学基金会(FMF)模型[35],研究表明,在妊娠11~13周使用该模型进行预测,早期未足月PE(<34孕周)的发生率约为90%,未足月PE(34~37孕周)的发生率约为75%。NICE则推荐使用全PE综合风险评估模型(fullPIERS,适用于整个孕期)或早发PE并发症风险预测模型(PREP-S,34孕周以内)指导临床决策(例如终止妊娠或启动干预)。SOMANZ推荐在有条件的情况下于妊娠早期通过联合筛查(结合母体特征、生物标志物和超声检查)来识别有发生PE风险的孕妇。
各组织指南的子痫前期预测方法见表3。
3.4 筛查时机 只有部分指南提到了PE的筛查时机。其中,2021年QLD指南指出虽然PE风险筛查可以在妊娠期间任何孕周进行,但妊娠早期(允许干预以降低未来风险)通常是更合适的时机。SOGC、FIGO和SOMANZ也推荐在妊娠早期筛查PE的发生风险,以便采取预防策略。
利益冲突 所有作者均声明不存在利益冲突
作者贡献声明 龚娥:撰写文章、分析和对比指南内容;王岚:文章修改、指导;漆洪波:酝酿和设计内容、指导、对文章的知识性内容作批评性审阅
参考文献 略
来源:《中国实用妇科与产科杂志》2025年6月 第41卷 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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