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外膜肺氧合技术(ECMO)是一项风险高、管理复杂、个体化强以及团队协作要求高的生命支持技术。近日,为进一步规范我国ECMO的临床应用,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并发布了《成人体外膜肺氧合技术操作规范(2024年版)》,旨在为该技术操作提供明确规范。本文主要介绍整理了ECMO适应证与禁忌证,以飨读者。
ECMO简介
1.介绍
体外膜肺氧合(ECMO)是体外生命支持(ECLS)技术的一种用于暂时的部分或完全替代患者心肺功能,使其得以充分休息,从而为原发病的诊治争取时间,是治疗严重呼吸、循环衰竭的重要支持手段。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到九十年代,ECMO 在新生儿呼吸衰竭及先心病救治当中取得成功。2009年新型甲型流感大流行之后,多项研究提示重度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ARDS)患者接受ECMO治疗较传统疗法有诸多获益。
2.分类
按照治疗目的,ECMO 主要分为静脉-静脉体外膜肺氧合(VVECMO)和静脉-动脉体外膜肺氧合(VA-ECMO)两种。VV-ECMO适用于仅需要呼吸支持的患者,VA-ECMO以循环支持为主,也可同时兼顾部分呼吸支持。
此外,体外二氧化碳清除技术(ECCO₂R)也属于ECMO 技术的一种,可用于二氧化碳的清除,但其提供的血流量较低(一般不超过1.5Lmin),对氧合仅有轻度改善作用。
3.装置组成
ECMO 装置主要由血管通路、驱动单元(泵)、膜式氧合器(又称“膜肺”)、监测及控制系统、空氧混合器和变温水箱组成。
➤血管通路:指血液从患者体内引出和回输的管路,包括静脉引流管、动脉灌注管、体外连接管路等。
➤驱动单元(泵):是ECMO设备的核心部分,提供患者血液从体内引出、经过膜式氧合器以及返回体内这一循环的动力。
➤膜式氧合器:是ECMO 的另一重要组成部分,是血液在体外进行气体交换的场所,实现血液氧合及排出二氧化碳,同时通过变温水箱对血液进行升温或降温处理。
➤监测及控制系统:监测 ECMO 运行数据以及异常报警,以保证 ECMO 安全和有效运行。
➤空氧混合器:提供膜式氧合器气体交换所需的稳定气流,并可调节氧浓度。
ECMO适应证与禁忌证
1.VV-ECMO
(1)适应证
➤在最优的机械通气条件下(Fi0₂≥0.8,潮气量 6ml/kgPBW,PEEP≥10cmH₂O),联合如保护性肺通气策略、肺复张、俯卧位通气等其他治疗手段仍效果不佳,氧合指数(PaO₂/FiO₂)<80mmHg 的低氧血症呼吸衰竭患者。
➤尽管进行了优化的传统机械通气(呼吸频率 35 次/分,气道平台压≤30cmH₂O),但仍有高碳酸血症(pH<7.25)的呼吸衰竭患者。
➤作为肺移植或肺移植后原发性移植物功能不全的桥接呼吸支持。
适应证可包含以下疾病种类:
①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如:病毒/细菌性肺炎和吸入肺炎);
②急性嗜酸性粒细胞肺炎;
③弥漫性肺泡出血或肺出血;
④严重哮喘;
⑤胸部创伤(如:创伤性肺损伤和严重的肺挫伤);
⑥严重的吸入性损伤;
⑦大型支气管胸膜瘘;
⑧肺移植围手术期(如:原发性肺移植物功能不全和移植桥接)。
(2)禁忌证
无绝对禁忌证,相对禁忌证包括如下内容,但ECMO团队的经验、家属的意见以及社会经济因素也应充分考虑:
①导致呼吸衰竭的原发病不可逆且无肺移植意愿;
②严重脑功能障碍;
③有抗凝禁忌;
④高通气支持水平(气道平台压>30cmH₂O,FiO₂>0.9)应用大于7天;
⑤血管病变限制通路的建立;
⑥免疫抑制;
⑦高龄(随着年龄增长死亡风险增加,但未设定具体阈值)。
2.VA-ECMO
(1)适应证
①急性冠脉综合征(ACS);
②慢性心力衰竭急性失代偿期;
③单纯右心衰竭(如:急性肺栓塞或肺疾病导致);
④心血管外科术前、术中和术后的支持(如:心脏移植或心室辅助装置过渡、ACS及相关并发症、心脏术后心源性休克,严重原发性移植物功能障碍等);
⑤高危介入和经导管手术的术中支持(如:高危经导管冠状动脉介入治疗[PCI]、经导管主动脉瓣置换术[TAVR]、经导管二尖瓣钳夹术[MitraClip]、室性心动过速射频消融术等);
⑥急性暴发性心肌炎、感染和非感染相关心肌疾病(如:COVID-19 感染);
⑦其他病因引起的心原性休克(如:严重不稳定心律失常、低体温、心脏毒性药物所致的心律失常、Takotsubo综合征、妊娠相关心力衰竭、创伤、中毒等)。
(2)禁忌证
无绝对禁忌证,相对禁忌证如下
①严重不可逆的除心脏外的器官衰竭,如严重缺氧性脑损害或转移性肿瘤;
②不考虑移植或植入长期心室辅助装置的不可逆心脏衰竭;
③有抗凝禁忌;
④未经治疗的主动脉夹层、重度主动脉瓣关闭不全等;
⑤血管病变限制通路的建立。
3.ECPR
VA-ECMO 越来越多地被用于心脏骤停后的早期复苏。ECPR是指对不能恢复自主循环(ROSC)的心脏停患者在心肺复苏(CPR)的基础上快速应用 ECMO 提供循环支持。ECPR应在心脏停的早期进行,而不是传统救治手段彻底无效时实施。ECPR是VA-ECMO 紧急应用的情形,因此其适应证和禁忌证与常规VA-ECMO 支持有所不同。
(1)适应证
①年龄18~70周岁(经评估后若患者具有较好脏器功能、良好神经功能预后,可放宽年龄限制);
②心脏骤停发生时有目击者,并有旁观者进行传统心肺复苏,且心脏骤停发生到传统心肺复苏开始的时间间隔不超过5分钟;
③导致心脏骤停的病因为心源性、肺栓塞、严重低温、药物中毒、外伤、ARDS等可逆病因;
④传统心肺复苏进行20min无自主循环恢复、血流动力学不稳定或出现自主循环恢复但自主心律不能维持;
⑤心脏骤停患者作为器官捐献的供体或即将接受器官移植的受体。
(2)禁忌证
1)绝对禁忌证:
①心脏骤停前意识状态严重受损;
②多脏器功能障碍;
③创伤性出血无法控制,消化道大出血,活动性颅内出血;
④左心室血栓;
⑤严重的主动脉瓣关闭不全。
2)相对禁忌证
①主动脉夹层伴心包积液;
②严重的周围动脉疾病;
③心脏骤停时间已超过60min(持续高质量心肺复苏时可适当延长心脏停搏时间);
④有抗凝禁忌。
信源:医政司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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