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幼儿听力损失诊断与干预指南
2018-06-01

作者: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新生儿疾病筛查听力诊断治疗组


前言


我国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历经 20 多年的发展历程,已进入到深化和全面推进阶段,现已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开展。2004 年卫生部颁发了《新生儿听力筛查技术规范》,2010 年专家组对其进行了修订。该规范要求所有筛查未通过的婴儿,应该在出生后 3 个月内接受全面的听力学及医学评估;确诊为永久性听力损失的婴儿均应该在 6 个月内尽快接受干预服务。这样做的目的是使听障婴幼儿最大限度获得听觉及言语交流能力以及良好的认知发育。


在前期大量临床工作的基础上,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新生儿疾病筛查听力诊断治疗组”专家经过多次讨论和修订,共同编写了《婴幼儿听力损失诊断与干预指南》。指南分为听力损失诊断和听力损失干预两大部分,内容包含诊断标准、原则、方法及综合评估,干预指导原则、方法和效果评估。该指南主要为从事此项工作的临床医生、听力和言语康复等相关领域的专业工作者提供指导性意见,进一步规范我国婴幼儿听力损失的诊断和干预工作,全面提高听障患儿的康复效果。


婴幼儿听力损失诊断与干预工作涉及临床医学、听力学及言语病理学、生物医学工程学、教育学、心理学和社会学等诸多领域,需要临床医师、听力师、听觉言语康复专业相关人员及家长密切合作,协同开展工作。婴幼儿听力损失诊断与干预流程如图 1 所示。



第一部分:听力损失的诊断


本指南关注的目标性听力损失为所有婴幼儿先天性、双侧或单侧永久性(感音神经性、传导性和混合性) 听力损失,语言频率(500、1000、2000 和 4000 Hz)平均听力损失在 30~40 dB 以上。


第二部分:听力损失的干预


在儿童成长发育过程中,对外界声音的感受、对言语的感知以及语言的形成从一出生就开始了。最新研究表明,发生在任何年龄阶段的听力损失都会对儿童的听觉和言语发育产生影响,同时还会影响其认知和学习能力,甚至影响其他生存能力的发展。对先天性听力损失婴幼儿而言,早期发现(1 个月内)、及时诊断(3 个月内)和尽早(6 个月内)采取积极有效的干预措施,加以科学的听觉言语康复训练,可使其获得正常或接近正常的言语发育,最终融入主流社会。


来源: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新生儿疾病筛查听力诊断治疗组. 婴幼儿听力损失诊断与干预指南[J]. 中华耳鼻咽喉头颈外科杂志,2018,53(3):181-187.

(本网站所有内容,凡注明来源为“医脉通”,版权均归医脉通所有,未经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授权转载时须注明“来源:医脉通”。本网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的内容为转载,转载仅作观点分享,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版权,请及时联系我们。)

1
收藏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