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出手严查,多家医院被罚!倒查3年,这项违规行为一查一个准
发布时间:2026-04-23   |   来源:华医网综合
关键词: 医院 处罚

近日,某市医疗保障局分局发布了一份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公开通报当地一家三级医院在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期间,存在突出的过度检查行为。


两年半的时间里,该院对无指征患者开展过度检查超3万次,违法事实包括:对无指征患者开展血清肌红蛋白测定、糖化血红蛋白测定、谷胱甘肽还原酶测定、血清游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测定、血清游离甲状腺素测定、血清胱抑素C测定、丙型肝炎抗体测定、血清三碘甲状腺原氨酸测定、血清甲状腺素测定、甲胎蛋白测定、血清载脂蛋白B测定、腺苷脱氨酶测定、血清载脂蛋白AI测定、乙型肝炎病毒外膜蛋白前S1抗原测定、总前列腺特异性抗原测定等。涉及30424人次,造成医保基金损失755817.12元。


我们可以明显看出,此次处罚核查周期超两年,是针对 2023 年 —2025 年自查自纠工作不到位问题开展的专项核查。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检测指标多数都是医保飞检中高频违规的“典型项目”。


无独有偶。此前,某省医保局官网发布对某医院的行政处罚,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等,此次处罚倒查 3 年。


根据行政处理决定书信息,2020年6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期间,某医院存在违反诊疗规范过度检查、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串换诊疗项目、将不属于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保基金结算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根据主要违法违规事实,省医保局要求该院责令整改,并处造成医保基金损失1倍的罚款,合计15063137.11元。


国家医保局点名通报多家医院

过度诊疗成“重灾区”


近年来,国家医保局加大了对医疗机构各类典型问题的曝光力度。国家医保局的文章中也曾披露了7家医院中有6家存在明显的过度诊疗问题,其中绝大多数为检验多、重复收费问题。


例如,某市人民医院为2500多名60岁以上患者开展促卵泡刺激素、促黄体生成素、泌乳素、雌二醇、孕酮、睾酮、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测定,这些检测指标主要作为青春期发育指标、正常妊娠诊断、妊娠异常监测、男性生殖障碍等诊断依据,检测几乎没有临床意义,该院甲状腺素、癌胚抗原检测等项目也存在类似问题,涉及费用111.8万元。


某市第一人民医院对1次住院患者无指征开展4次梅毒、3次丙肝检测。


某市中医院部分患者,同一天通过“血气分析”检验套餐开展1次钾、钠、氯数值测定,再通过“血生化”检验套餐开展1次钾、钠、氯数值测定,该院快速血浆反应素试验等存在类似问题,涉及费用187.5万元。


某医学院附属医院向6万多名无肾脏疾病风险的患者普遍开展“β2微球蛋白测定”,而后者是诊断肾脏疾病的重要指标。该院还向近4万名无肾脏疾病风险的患者普遍开展“胱抑素测定”,对1万多名无凝血功能障碍和血栓风险的患者大量开展“血浆D-二聚体测定”。


更有甚者,不仅涉及过度检查,还涉嫌虚构检查服务欺诈骗保。某医院涉嫌虚构检查服务欺诈骗保:如部分患者住院期间无相关检查资料,但医院均收取了相应检查费用。2022-2023年,该院所有患者尿液分析结果为酸碱度 5.0、尿比重 1.015,粪便常规结果为颜色 棕黄色、形状 软便、潜血 阴性,5600多人次检验结果完全一致,系工作人员修改患者姓名、报告时间后套用模版自行打印。


这些问题,不是个案,而是行业的镜子。


正是在这一背景下,监管层面的政策信号已经十分明确——


4月14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持续开展定点医药机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4月底前完成对2024年至2025年期间医保基金使用情况的全面自查,并及时追回违规使用的基金;


5月起,国家医保局将组织对各地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抽查复查。


可以说,现在医院不主动“排雷”,将来就会被“精准引爆”。5月份的抽查复查,是动真格的!


多措并举防范过度医疗


2025年6月新华社曾曝光某肛肠医院过度医疗的案例,翻开卫健部门对某肛肠医院的调查卷宗发现,125份医院病例中,113份病例存在过度医疗等问题,包括对未达到手术指征的患者实施手术、为有手术禁忌症的患者实施手术等。


事件曝光后,多名医疗界人士呼吁,举一反三,进一步维护医疗卫生秩序,引导医疗机构特别是民营医院规范执业。


首先,要完善法律法规,充实执法手段。


办案检察官表示,目前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师法等相关法律仅规定医疗服务提供方不得对患者实施过度医疗,但并未规定处罚手段。在本案中,检方只得参照消费欺诈,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医院处以涉案金额3倍惩罚性赔偿。


业内人士呼吁,进一步完善过度医疗治理相关法律法规,建立过度医疗认定和责任划定机制,科学设定对违法医院和医生的处罚力度,丰富执法“工具箱”。


其次,要共享违法线索,提升打击质效。


记者了解到,2019年以来,一些地方医保部门从卫健部门分离后,双方信息互通和工作联动减少,违法线索共享受到影响。


专家建议,卫健、医保、公安等部门和检察机关应建立信息线索互通渠道,进一步加大行政司法衔接力度,提升打击质效,形成对违法行为的震慑。同时,鼓励群众直接向有关部门举报过度医疗违法行为,加强医疗行为监督。


此外,对患者的科普教育同样重要。


“该医院正是利用患者医学知识信息差,实施过度医疗等行为。”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程客彬律师说,“在治疗过程中,若对医生建议的检查或治疗存疑,可要求医生作出说明。若怀疑遭遇过度医疗,患者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诊断证明、检查报告、费用清单等,依法维权。”


来源:华医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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