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29死42伤!北京长峰医院火灾事故判决,19人获刑
发布时间:2026-02-02   |   来源:北京丰台法院、央视新闻
关键词: 医院火灾事故 判决结果

据北京丰台法院消息,2026年2月2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汪文杰等19人重大责任事故案公开宣判,对各被告人以重大责任事故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至二年不等刑期。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23年4月18日12时50分许,在北京长峰医院改造工程施工现场,施工单位违规进行自流平地面施工和门框安装切割交叉作业,环氧树脂底涂材料中的易燃易爆成分挥发、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遇角磨机切割金属净化板产生的火花发生爆燃;引燃现场附近可燃物,产生的明火及高温烟气引燃楼内木质装修材料,部分防火分隔未发挥作用,固定消防设施失效,致使火势扩大、大量烟气蔓延;加之未能有效组织高楼层患者疏散转移等原因,造成29人死亡、42人受伤和严重经济损失。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各被告人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情节特别恶劣,依法均应予以惩处。综合考虑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情节、危害后果以及是否自首、认罪悔罪、赔偿经济损失等,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部分被害人、被告人亲属旁听了案件宣判。


此前报道


据央视新闻报道,2023年4月18日12时50分,北京市丰台区靛厂新村291号北京长峰医院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29人死亡、4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831.82万元。


同年10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丰台长峰医院“4·18”重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经国务院事故调查组调查认定,这是一起因事发医院违法违规实施改造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不力、日常管理混乱、火灾隐患长期存在,施工单位违规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缺失,加之应急处置不力,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职责不落实而导致的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故调查组查明,事故直接原因是北京长峰医院改造工程施工现场,施工单位违规进行自流平地面施工和门框安装切割交叉作业,环氧树脂底涂材料中的易燃易爆成分挥发、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遇角磨机切割金属净化板产生的火花发生爆燃;引燃现场附近可燃物,产生的明火及高温烟气引燃楼内木质装修材料,部分防火分隔未发挥作用,固定消防设施失效,致使火势扩大、大量烟气蔓延;加之初期处置不力,未能有效组织高楼层患者疏散转移,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针对事故中暴露的问题,事故调查组总结了五个方面的主要教训: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意识薄弱,医疗卫生行业行政审批和安全管理不严格,建设工程规划、施工安全监管存在短板漏洞,消防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不深入,初期应急处置能力不足。同时,提出五项整改和防范措施建议:切实扛起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政治责任,着力补齐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管理短板,坚决堵塞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漏洞,全面织牢织密消防安全风险防控网,加快提升基层一线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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