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中国医疗保健国际交流促进会妇产围产医学分会,中国优生科学协会
根据PH发生的病理生理机制、临床表现、血流动力学特点以及治疗方法的不同将PH分为5大类:(1)动脉性PH(pulmonary arterial hypertension, PAH):育龄期女性最常见,女性患病率是男性的4倍[7] ,除特发性肺动脉高压(idiopathic pulmonary arterial hypertension,IPAH)外,结缔组织疾病(connective tissue disease, CTD)、
随着诊疗技术的进步,对PH患者积极采取孕前咨询、使用靶向药物治疗、孕期严密监护及多学科团队(multidisciplinary team, MDT)管理等措施,改善了部分母婴结局。国内外指南均强调妊娠合并PH孕妇应于经验丰富的MDT团队进行孕前咨询、孕期、分娩期和产褥期管理。MDT团队包括产科医生和具备肺动脉高压妊娠管理经验的心内科、胸外科、呼吸科、风湿免疫科、遗传科、ICU、麻醉科、新生儿科医生等。近年来妊娠合并PH孕妇死亡率有所下降,但仍波动在5%~23%[5]。此外,约25%的PH是在妊娠期首次确诊[8]。但目前尚无针对PH孕妇孕产期相关的管理规范。中国医疗保健国际交流促进会妇产围产医学分会联合中国优生科学协会基于文献检索循证医学证据及专家讨论制定本共识,主要通过对PAH妇女孕前、孕期和产后的规范管理,减少不良妊娠结局的发生,最大程度保障母儿安全。
本共识推荐级别及其代表意义见表1。
1 孕前管理
1.1 PAH患者的妊娠风险评估 孕前已诊断PAH的患者,应在妊娠前由肺动脉高压专科、相关基础疾病专科(如风湿免疫科等)及产科医生进行全面评估,详细采集病史(包括症状、体征、既往病史、先心病手术史等,进行WHO心功能分级)、查体(有无口唇紫绀、
2022年欧洲心脏病学会(the European Society of Cardiology,ESC)和欧洲呼吸学会(the European Respiratory Society,ERS)建议个体化管理育龄期PAH患者,疾病控制良好、低风险、静息血流动力学正常或接近正常且妊娠意愿强烈者[1],充分告知妊娠相关风险,建议MDT个体化全程管理,不再普遍禁止妊娠,并提出针对PAH的危险分层量表(三分层模型,根据PAH患者1年预期死亡率将其分为低、中或高风险,高风险者1年预期死亡率>20%),通过临床表现、运动试验、生化指标、超声心动图和血流动力学更全面精准地评估PAH患者的病情严重程度,制定个体化治疗方案[1]。但因该分层量表引入血流动力学指标,仅在育龄期PAH患者的孕前评估及治疗中使用,通常不适用于PAH合并妊娠者。
1.2 孕前处理 Johnson等[11]进行的一项多中心大样本研究显示PAH女性患者占比为79.5%,其中IPAH占比46%,除此之外为CTD-PAH(25%)及CHD-PAH(10%)。因此,建议CTD-PAH者应在风湿免疫科规范治疗,并根据PAH危险分层进行PAH靶向治疗。CHD(如房间隔缺损、室间隔缺损、动脉导管未闭等)-PAH且有生育要求的育龄期妇女,需先到心内或胸外科综合评估是否有孕前矫正手术指征及后续治疗方案[2, 12]。经规范治疗后,若以上患者有强烈妊娠意愿,均转诊至MDT中心由肺动脉高压专科和产科医生联合全面评估病情并进行危险分层。
国外多项前瞻性队列研究发现对于中低风险PAH患者,初始联合治疗(
通过孕前治疗,PAH患者尽量达到并维持在低危状态。由于ERAs有潜在的或未知的致畸可能[1],建议病情控制良好、妊娠意愿强烈的患者在肺动脉高压专科医师的指导下将靶向药物更换为前列环素类似物和PDE5i,并加强病情监测,待病情稳定后备孕。
1.3 遗传咨询 遗传性 PAH(heritable pulmonary arterial hypertension,HPAH)、IPAH、肺静脉闭塞性疾病(pulmonary veno occlusive disease,PVOD)/肺毛细血管瘤(pulmonary capillary hemangiomatosis,PCH)和
推荐意见1:肺动脉高压的新诊断标准为平均肺动脉压>20 mmHg,妊娠意愿强烈的育龄期PAH患者建议孕前由肺动脉高压专科和产科医生共同进行危险分层及妊娠风险评估(推荐级别:2A类)。
推荐意见2:建议根据危险分层起始采用靶向药物联合治疗,病情控制良好、妊娠意愿强烈的妇女及时改用前列环素类似物和(或)PDE5i,特定类型PAH者需进行子代遗传风险的咨询或评估(推荐级别:2A类)。
2 孕期管理
2.1 不宜继续妊娠者
2.1.1 孕早期 近年来国内外指南明确建议由于PAH妊娠并发症多,孕妇发生心脏不良事件(如
2.1.2 孕中晚期 若PAH中高风险或出现严重心脏并发症(如PHC等)和心功能进行性恶化者应由MDT全面评估并制定治疗方案,待心肺功能稳定后及时终止妊娠[10],
2.2 妊娠意愿强烈且坚决继续妊娠的PAH患者
2.2.1 孕期监测
2.2.1.1 孕妇监测 建议此类患者转诊到具有管理妊娠合并肺动脉高压经验的MDT中心严密进行孕期监测及管理,告知继续妊娠的风险,增加产检频率。建议由产科与肺动脉高压专科医师共同定期评估病情以及治疗情况(关注有无心衰症状、体征等),进行危险分层和妊娠风险的动态评估,及时调整治疗方案;除孕期常规监测项目外,应定期进行WHO心功能分级、BNP /NT-proBNP、超声心动图、6MWD等检查,并根据患者个体及其风险调整评估频率[21-22]。既往无PAH病史、但有高危因素的妇女(如存在先心病、结缔组织病、既往肺栓塞病史的高危人群),孕早期应行超声心动图评估心脏情况;妊娠期新发
多项研究表明WHO心功能分级(WHO-FC:Ⅰ~Ⅱ)、6MWD(>440 m)、BNP(<50 ng/L)或 NT-proBNP(<300 ng/L)3项无创指标的组合,对PAH的预后具有很强的预测价值[24-26]。Boucly等[25]的回顾性研究发现符合以上3项低风险标准的患者2年、3年和5年生存率分别为100%、99%和97%,而在随访中未满足任何低风险标准的患者预后较差,表明并非所有患者都需要常规的血流动力学随访。Benza等的REVEAL Lite 2预测模型共纳入6项无创指标[WHO心功能分级FC、收缩压、心率、6MWD、BNP/NT-proBNP、估算肾小球滤过率(eGFR)],结果显示BNP/NT-proBNP预测能力最强(χ2为56.4254;P<0.0001),其次是6MWD (≥440 m,χ2为48.1825;P<0.0001),WHO FC (χ2为38.0737;P<0.0001);排除预测能力较低的3变量(心率、收缩压、eGFR),REVEAL Lite 2仍能有效预测PAH患者1年死亡率的风险[26]。
2022年ESC/ERS 的四分层风险评估模型[ESC/ERS 4-strata risk (4SR) assessment](表2)仅纳入上述3项无创指标[25],预测1年死亡率分别为0~3%(低危)、2%~7%(中低危)、9%~19%(中高危)、>20%(高危),较三分层模型更好地反映随访过程中指标变化与长期预后的关系。推荐使用无创风险评估模型,综合评估PAH合并妊娠妇女孕期的妊娠风险,及时制订诊疗方案,以减少严重并发症及不良结局的发生。
Kang等[27]回顾性分析2009—2022年109例PAH孕妇,严重心血管不良事件发生率为50.5%,83.5%患者需要ICU监护治疗,死胎率10.1%、新生儿死亡率0.9%,早产率61.5%。Ma等[28]回顾性分析2014—2021年收治的CHD-PAH病例,发现早产的风险随着母体PAH严重程度的增加而增加 (84.6% vs. 57.9% vs. 35.4%;severe PAH vs. Mild PAH vs. No PAH; P<0.001)。研究表明住院治疗最常见的原因为心力衰竭,常发生于妊娠中期末/晚期初,中位时间为妊娠27周[29]。因此,建议妊娠合并PAH妇女可根据病情严重程度在妊娠中晚期过渡阶段评估是否需要住院治疗。一旦出现心力衰竭表现,立即住院治疗,积极促胎肺成熟,适时终止妊娠。
2.2.1.2 胎儿监测 妊娠合并PAH患者的胎儿因胎盘灌注不足和慢性缺氧,发生
推荐意见1:建议存在先心病、结缔组织病等高危人群备孕期或孕早期行超声心动图、NT-proBNP、心电图等检查,全面评估病情(推荐级别:2A类)。妊娠期新发呼吸困难或晕厥者,需紧急完善相关检查并由肺动脉高压专科和产科医生共同评估病情(推荐级别:2A类)。
推荐意见2:推荐使用无创风险评估模型,综合评估PAH合并妊娠孕妇孕期的妊娠风险(推荐级别:2B类)。建议继续妊娠的PAH孕妇转诊至具有管理妊娠合并肺动脉高压经验的MDT中心实施孕期全程监测及管理,增加产检频次,定期全面评估病情(推荐级别:2A类)。
推荐意见3:严密监测胎儿宫内情况,积极排查胎儿先天畸形,积极预防流产、早产、胎儿生长受限等不良妊娠结局(推荐级别:2A类)。
2.2.2
有研究发现包括IPAH、
2.2.3 抗凝治疗 Khan等[39]的荟萃分析显示抗凝治疗IPAH患者病死率显著降低 [HR 0.73 (0.56, 0.95), P=0.02, I2=46%],但CTD-PAH患者病死率无显著差异[HR 1.16 (0.58, 2.32), P=0.67,I2=71%][39]。Garry等[40]前瞻性临床研究发现抗凝治疗与IPAH (HR 1.19, 95% CI 0.74~1.94)或CTD-PAH (HR 0.87, 95% CI 0.53~1.42)的病死率均无关。
2.2.4 容量管理 避免液体潴留是管理PAH妇女的关键目标之一。PAH妇女因右心功能不全导致液体潴留、中心静脉压升高、多
2.2.5 PAH靶向治疗 目前PAH靶向治疗药物主要包括[12]:PDE5i(
推荐意见1:建议孕期适当吸氧(维持PaO2>70 mmHg,SpO₂>92%),积极纠正贫血,针对特殊类型的PAH进行个体化抗凝(推荐级别:2A类)。
推荐意见2:有指征的应用心血管药物和利尿剂,定期监测体重、肾功能、BNP/NT-proBNP和电解质等生化指标(推荐级别:2A类)。
2.2.6 终止妊娠时机和方法 妊娠合并PAH在终止妊娠前需由MDT进行围手术期风险预案的讨论与制定,对于术前经药物治疗后心功能仍然极差、严重PAH患者(如艾森曼格综合征),预计分娩手术中出现心力衰竭、PHC风险极高,应术前讨论并与患者和家属沟通准备体外膜肺氧合(extracorporeal membrane oxygenation,ECMO),告知即使应用ECMO后可能仍无法改善预后[8]。
国内外尚无指南或共识明确建议PAH孕妇的最佳分娩时机及方式,临床常根据孕周、心功能分级、PAH严重程度及胎儿宫内情况综合评估。心功能分级Ⅰ级或Ⅱ级且病情平稳者,可考虑阴道分娩,以减少出血、感染和血栓栓塞并发症的风险;但阴道分娩时间长、交感神经激活、Valsalva动作和子宫收缩等增加心输出量、耗氧量,可能导致肺血管收缩、肺动脉压力进行性升高,极易诱发PHC及心力衰竭等严重并发症,且阴道分娩时间不可控,分娩过程中突发情况不能预测。有计划的剖宫产分娩可以在更可控的条件下进行,MDT参与管理,根据需要提前准备 ECMO。对于合并有剖宫产指征、心功能差或重度PAH患者,建议剖宫产终止妊娠[10]。
终止妊娠时机尚无统一定论。国内专家共识建议[9]轻度(PASP<50 mmHg)且心功能Ⅰ级者可妊娠至 34~35 周终止妊娠,如果有良好的监护条件,可妊娠至37周终止妊娠;中度(50 mm Hg ≤ PASP<80 mmHg)但仍然选择继续妊娠者,即使心功能Ⅰ级,也建议在妊娠32~34周终止妊娠,部分患者经MDT评估可能需要在孕32周前终止妊娠;重度(≥80 mmHg)属妊娠禁忌证,一旦诊断需要尽快终止妊娠。
3 分娩期管理
分娩期应继续MDT管理。如果产妇条件允许阴道分娩,建议在ICU或手术室进行,分娩时使用产钳或胎吸助产缩短第二产程[21]。建议围分娩期、围手术期静脉使用前列环素类似物,同时密切监测血流动力学变化 [44-45]。国内外指南均建议阴道试产时无禁忌可行硬膜外麻醉,同时硬膜外麻醉是肺动脉高压患者剖宫产最主要的麻醉方式之一[9],但需警惕全身性低血压(10%)的发生[10]。
分娩过程中需动静脉穿刺置管,严密监测血流动力学指标(如中心静脉压(central venous pressure, CVP)、有创动脉压、血氧饱和度等)及
推荐意见1:推荐妊娠合并PAH患者分娩期继续MDT管理,根据具体情况选择终止妊娠的方式及时机(推荐级别:2A类)。
推荐意见2:分娩过程中严密监测血流动力学(如中心静脉压、有创动脉压、血氧饱和度、尿量等),中-重度PAH患者酌情放置Swan-Ganz管(推荐级别:2A类)。推荐术中实时动态心脏超声监测(推荐级别:2A类)。
推荐意见3:分娩过程中维持外周血管阻力、适当强心、降低肺血管阻力,避免使用增加肺循环阻力的药物,积极预防产后出血,严密观察新生儿情况(推荐级别:2A类)。
4 产褥期管理
分娩后24~48 h,由于子宫收缩导致回心血量骤升、肺血管阻力突然升高、右心负荷急剧增加,产妇发生右心衰竭、PHC等严重并发症风险较大[47],多中心临床研究发现产后24~48 h右心衰竭发生率是其他时段的3.2倍(OR 3.2,95%CI 1.8~5.7),PHC的发生率约3.5%~6.8%,其中80%发生在产后48 h内,病死率高达40%~60%[48-49]。特别是重症PAH患者,是发生严重并发症的高危人群,因此产后PAH患者均应转入ICU观察并继续静脉使用前列环素类似物,维持充足的氧合,监测血流动力学变化、子宫收缩及阴道流血情况[9],术后谨慎给予缩宫素,严密监护至少72 h待病情平稳后方可转回普通病房。尤其对于IPAH(中-重度)、艾森曼格综合征,禁忌使用缩宫素。对于有血栓高风险的患者,在排除出血风险后,尽早给予抗凝治疗。结构异常性心脏病者术前预防性应用抗生素1~2 d,术后继续使用抗生素预防感染 5~10 d[9]。待产妇血流动力学改善伴右心功能稳定后,恢复至孕前口服或皮下注射PAH靶向药物并停用静脉用药,在更换药物期间应密切监测血流动力学变化,警惕突发血流动力学紊乱。
应由肺动脉高压专科与产科医生共同讨论决定出院时机或转专科治疗。应告知避孕措施,如口服避孕药,但需注意内皮素受体拮抗剂波生坦是一种酶诱导剂,会影响激素类避孕药的疗效[50],口服波生坦的PAH患者可选择其他避孕方式,如宫内节育器。PAH孕妇若行剖宫产终止妊娠,建议术中行输卵管结扎术。如病情稳定,出院后定期至肺高压管理中心长期随访[51]。妊娠对心血管系统的影响可能在分娩后持续数个月,曾有在产后14、19和24个月报告PAH患者死亡病例,因此需强调产后2年密切随访的重要性[21]。目前关于母乳喂养中药物安全性的数据很少,一般不建议哺乳[34]。
推荐意见1:妊娠合并PAH患者分娩后应到ICU严密观察,监测血流动力学指标、子宫收缩和阴道流血等情况(推荐级别:2A类)。
推荐意见2:分娩后继续静脉使用前列环素类似物,并根据具体情况调整用药;必要时抗凝治疗(推荐级别:2A类)。
推荐意见3:建议产后避孕,定期到长期肺动脉高压管理中心随访(推荐级别:2A类)。
肺动脉高压患者孕前、孕期和产后管理流程见图1。
利益冲突 专家组所有成员均声明不存在利益冲突
参考文献略。
来源:中国医疗保健国际交流促进会妇产围产医学分会,中国优生科学协会.肺动脉高压妇女孕前、孕期及产后管理中国专家共识(2025年版)[J].中国实用妇科与产科杂志,2025,41(9):92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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