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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关键词:周口通报,新上市药品首发价格机制,门诊命名
新闻60秒
➤河南周口通报:医生邵某某(女,57岁)坠楼身亡,已成立调查组
@周口市卫健委 8月5日,河南省周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情况通报:
2025年8月1日20时38分,周口市第六人民医院发生一起坠楼事件。事发后,该院迅速组织抢救,坠楼人员终因伤势过重,于8月2日凌晨1时40分死亡。经核实,坠楼人员为该院医生邵某某,女,57岁。周口市卫生健康委和相关部门第一时间成立调查组,正在依法依规开展调查处理,妥善做好善后工作。
➤重大信号:大三甲医院宣布放弃新院区!
@“看医界”微信公众号 8月1日,山西省肿瘤医院发布公告,称基于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发展整体布局规划,全面提升医疗服务品质,近期,山西省肿瘤医院南院区现有全部科室将搬迁至主院区。
自2025年8月1日起,山西省肿瘤医院南院区全面停诊,南院区现有全部科室搬迁至主院区,继续开展诊疗活动。而在医院公告发布之前,7月14日,山西省卫健委发布政策文件,批复同意撤销南院区执业地址,要求妥善处理停诊公示、患者治疗衔接及病历管理,确保医疗质量与安全。
医药60秒
➤用消灭天花的毒株攻克艾滋,我国疫苗完成I期临床试验
@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 中国疾控中心艾防中心等团队完成我国首个复制型天坛痘苗载体
研究团队介绍,目前,全球已进行300多项艾滋病疫苗试验,包括11项疗效试验,其中大多数未能证明其保护性免疫效果。与提供瞬时抗原暴露的复制缺陷载体相比,具有复制能力的病毒载体有望成为艾滋病抗原递送的替代方案。腺病毒、牛痘病毒、巨细胞病毒等具有复制能力的病毒载体都已在临床前或临床试验中进行研究。中国疾控中心艾防中心、北京协和医院等团队尝试采用曾用于消灭天花的“天坛株”痘苗病毒为载体,构建重组疫苗,在48名健康受试者中完成安全性、免疫原性评价的I期临床试验。
研究结果验证了复制型天坛痘苗载体疫苗在健康人群中的安全性,探明了这种加强免疫方案诱导持久艾滋病特异性免疫反应的能力,为Ⅱ期临床试验奠定了基础。
➤国家医保局首次确认:已制定“新上市药品首发价格机制”
@健识局 近日,国家医保局连续召开了多次创新药械专场,如今切实转为了政策。7月31日,央视新闻发布“国家医保局支持脑机接口等新技术进入临床并收费”,国家医保局价格招采司司长王小宁出镜,提到:国家医保局制定了“新上市药品首发价格机制”。
这是国家医保局第一次在官方场合确认新药首发价格机制的存在。此前2024年初,业界曾流传一份《关于建立新上市化学药品首发价格形成机制》的征求意见稿,引发业界轰动。但这一征求意见稿的原则似乎并未在当年的医保价格谈判中体现出来。这一次,国家医保局明确了“新药首发价格机制”已经制定完成,而且不仅针对化药,应该还包括生物药和中成药。
王小宁表示,医保局将从两个方面入手:“一个是设置创新药的价格稳定期,还有一个是从挂网流程鼓励创新药在市场的推进。”在政府部门支持下,药企在创新药定价的话语权或迎来历史性改变。
➤第十一批药品集采竞争格局显现!国家医保局提示
@国家医保局 7月16日至31日,药品联采办组织开展相关药品信息填报工作。据药品联采办统计,共480家企业提交了相关药品的资料信息,这些企业将作为医疗机构填报需求量的选择范围。55个拟采购品种中,平均每个品种有15家企业,有3个品种的企业超过40家,企业数最多的达45家。
国家医保局欢迎广大符合资质的企业积极参加本次集采,共同为群众提供质优价宜的药品。同时,提示各企业做好自身成本收益核算,科学研判市场竞争格局,坚持理性报价、诚信经营,共同抵制围标、串标等不法行为,共创行业良性生态。
政策60秒
➤国家卫健委:医疗机构门诊命名不得“标新立异”
@央视新闻 据央视新闻消息,针对部分医疗机构使用模糊、笼统或容易混淆的门诊名称,少数医疗机构为吸引患者,利用谐音、形容词等暗示疗效的门诊名称误导患者等情况,国家卫生健康委近日发布了《关于规范医疗机构门诊名称管理工作的通知》,强调医疗机构要遵循依法合规、科学规范、清晰准确的原则进行门诊命名。
《通知》明确,医疗机构可根据自身专科特色和技术优势设置特色门诊。特色门诊名称应当真实、准确、简洁、清晰地反映专科特色和诊疗范围,可使用疾病和症状名称进行命名。多学科联合门诊名称应当充分体现牵头专科特色,后缀“联合门诊”或“MDT门诊”进行命名,或者使用重大疾病名称后缀“多学科联合(MDT)门诊”命名。不得使用违反公序良俗、标新立异、容易引发社会焦虑和争议的名称。
➤全面清除虚假宣传医药广告,官方出手!
@央广网 8月1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召开会议,正式启动虚假宣传医药广告集中整治工作。会议明确,集中整治工作分两个阶段推进:2025年12月底前,以省级卫视频道为重点,全面清除虚假宣传医药广告;同步开展省级台地面频道、地市级台和县级台集中整治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2026年6月底前,以省级台地面频道、地市级台和县级台为重点,全面清除虚假宣传医药广告,同时防止省级卫视频道问题反弹。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将建立虚假宣传医药广告投诉举报机制,自8月8日起,采取电话、电子邮件、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及时受理社会投诉举报。各省广播电视局也将自8月8日起,在官方网站建立投诉入口,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广大观众发现各级广播电视台播出虚假宣传医药广告后,可通过以上渠道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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