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及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医务人员职业道德准则(2025年版)的通知》(国卫医政发〔2025〕9号)(以下简称“《准则》”),旨在加强医务人员队伍建设,提升职业道德水平。
这次新公布的医生职业道德行为准则,有一个比较新的说法是其中的第十条,要求医生:筑牢思想防线,坚守廉洁底线,弘扬清风正气。净化“朋友圈”“社交圈”,不搞团团伙伙、请托办事、利益输送,主动接受监督。
《准则》首次将净化“朋友圈”“社交圈”写入廉洁自律条款,引发业内广泛关注和热议。
道德作为社会约定俗成的准则,很少由一个部门制定。但是职业道德,多是行业垂直管理部门制定。
比如会计道德准则,在国内外会计证照考试时候都有相关考题,这些都是由会计行业制定的。也有法官职业道德,是由最高法制定的。人民警察职业道德是公安部制定的。
从个人观点看,卫健委制定医生职业道德确实有点越俎代庖了,如果由医师协会出面更妥。因为卫健委所管理的事务和人员复杂性远远超过公安和法院。卫健委制定卫生行政人员职业道德准则更为合适。因为公安部和公安、法院和法官是一波人,而卫健委和医生是两波人。道德作为自我约束的准则,是自己制定给自己遵守的,不是自己制定给别人遵守的。
《准则》适用于全体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医疗卫生机构中的管理人员、科研教学人员、工勤人员等其他从业人员参照执行。通知强调,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需组织开展《准则》的学习培训,确保全部覆盖、全员知晓,并将其纳入岗前教育、业务培训、入职晋升前培训等环节。
在执行方面,通知要求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军队各级卫生部门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畅通反馈渠道,及时处置问题。
同时,将医疗卫生机构贯彻落实《准则》有关情况作为医院评审、医院巡查等重要内容,将医务人员贯彻执行《准则》情况作为医务人员年度考核、医德考评和医师定期考核的重要内容。
由此可见,医务人员,特别是临床医生,要高度重视这一《准则》,以职业道德为根基,主动适应规则变化,在政策框架内寻找患者利益与医疗可持续性的最佳平衡点。确保不偏离医疗服务的本质价值。
医务人员职业道德准则,看似与个人道德素养有关,实际上,与医保支付改革之间紧密关联。或者说,职业道德与医保改革密不可分。佛祖指月,真正的禅机是月亮,大部分人只看到了手指。一如拈花微笑,重要的不是花,而是佛祖的那会心一笑。
医保支付改革(如DRG/DIP付费、按疗效付费等)可能倒逼医疗机构控制成本,若过度强调经济指标,易引发推诿重症患者、减少必要服务等行为,违背“患者至上”原则。但不强调经济指标,DRG扣费板子,最终还是会打到医生身上,谁为医生去喊冤?
还有,要求数据真实(如病案首页填写、诊断编码准确性),但可能诱发“高编诊断”“分解住院”等违规行为,违背职业诚信。 但如果实打实去填,DRG扣费,医院罚款到医生头上,谁为医生去叫屈?
还有,医保支付改革可能加剧资源向高收益病种倾斜,导致弱势群体(如慢性病患者)服务缩水,与“公平医疗”原则冲突。而且,医保控费要求提高效率,但过度商业化可能削弱医疗的公益性。 这些都容易导致医生失德失范。但这与医生的个人道德关联不大,只是一种无奈之举。
这些问题,都需要系统性支持。
医院层面,需建立绩效评价体系,将医疗质量、患者满意度等非经济指标与医保结余奖励挂钩。
政策层面,医保改革应配套风险调整机制,比如,对重症患者额外补偿,减少伦理冲突。
最后老叶我想说的是,最近“娃多多”事件和释永信,打破了大众对道德的幻想,让人性变得更加立体真实,更具冲击力。
当一个个道德圣人自己扯掉自己的遮羞布,再次印证了圣经中的论断:每个人都是有罪的。万法归一,所有宗教最后都直抵人性,都归于哲思,人不仅是有罪的,也是受苦的,更是愚蠢的,都需要救赎和涅槃。正因为如此,所以人与人才是平等的,谁都不比谁高尚,谁都不比谁完美,谁都没有资格去教育别人。乌鸦笑猪黑,谁也别瞧不起谁。
每个人都经不起细看。即便佛祖,高高在上,庄严慈祥,一副笑眯眯的样子,左手圣杯,右手佛珠。手下的罗汉,一个个都怒目圆睁,武力值爆满。你手下有这些打手,立于两侧,你也能一辈子慈眉善目。
可是医生,苦啊!
来源:“老叶说医”微信公众号,作者:叶正松
原标题:《首次!国家卫健委发文要求医生净化“朋友圈”和“社交圈”,严查失德行为…》
(本网站所有内容,凡注明来源为“医脉通”,版权均归医脉通所有,未经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授权转载时须注明“来源:医脉通”。本网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的内容为转载,转载仅作观点分享,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版权,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