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时启用减重药?5类减重药物又有哪些用药细节?《国家基层
肥胖不仅是“外形问题”,更是滋生
2020年数据显示,我国成人超重和肥胖率已突破50%,2030年可能升至65.3%,造成的医疗费用或达4180亿元。为遏制这一疾病大流行,2025年7月,由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层糖尿病防治管理办公室组织制定的《国家基层肥胖症综合管理技术指南(2025)》于《中华内科杂志》发布,旨在指导和帮助基层医生开展肥胖症的诊断和评估,并对肥胖症患者进行规范化综合管理。
那么,起始减重药的条件是?
5类减重药物又有哪些用药细节呢?
何时起始减重药物?
➤肥胖症患者BMI≥28 kg/m^2不论是否有并发症,经过 3 个月的饮食和运动干预仍不能减重 5%,推荐减重药物治疗。
➤或BMI≥24 kg/m^2合并以下肥胖症相关并发症之一者,如
T2DM合并肥胖症患者可选择更有利于体重控制的胰高糖素样肽-1受体激动剂(GLP-1RA)、胰高糖素样肽-1/葡萄糖依赖性促
建议肥胖症患者药物治疗3个月后评估疗效。
非糖尿病患者体重下降>5% 或糖尿病患者体重下降>3%视为有效,可继续药物治疗。
对于无效的非糖尿病肥胖症患者则建议转诊至上级医院。
机制:脂肪酶抑制剂
给药方式和推荐剂量:120 mg每日3次,餐时或餐后1 h服用
减重效果:12~24个月时去除安慰剂效应后体重降幅约3.1%。
副作用:
➤常见:腹胀、脂肪泻;
➤罕见:
禁忌证:
➤慢性吸收不良综合征,
➤对本品所含任何成分过敏者。
机制:GLP-1 RA
给药方式和推荐剂量:起始剂量0.6 mg每日1次皮下注射;每周日剂量递增 0.6 mg,推荐日剂量逐渐增至 3.0 mg或最大耐受剂量并维持。
减重效果:12~24个月时去除安慰剂效应后体重降幅约4.7%。
副作用:
➤罕见/可能:
禁忌证:
➤具有甲状腺髓样癌的个人或家族史的患者,或多发性内分泌腺瘤病2型患者;
➤对本品所含任何成分过敏者。
机制:GLP-1 RA
给药方式和推荐剂量:起始剂量为第1周每次0.06 mg,每日 3 次,餐前 5 min 皮下注射;根据患者对药物的耐受程度可第 2 周剂量增加至每次 0.10 mg,第3周增加至每次0.14mg,第4周增加至每次0.20mg并维持。
减重效果:12~24个月时去除安慰剂效应后体重降幅约3.6%。
副作用:
➤常见:呕吐:恶心、便秘;
➤罕见/可能:胰腺炎。
禁忌证:
➤具有甲状腺髓样癌的个人或家族 史的患者,或多发性内分泌腺瘤病2型患者;
➤对本品所含任何成分过敏者。
机制:GLP-1 RA
给药方式和推荐剂量:起始剂量为0.25 mg每周1次,推荐每 4 周进行 1 次剂量递增,逐渐递增至0.5 mg、1.0 mg、1.7 mg 和 2.4 mg 每周 1 次;可根据治疗反应和耐受情况,选择 2.4 mg 每周 1 次(推荐)或1.7 mg每周1次作为维持剂量。
减重效果:12~24个月时去除安慰剂效应后体重降幅(%)约12.1%。
副作用:
➤常见:呕吐、恶心、便秘;
➤罕见/可能:胰腺炎
禁忌证:
➤具有甲状腺髓样癌的个人或家族史的患者,或多发性内分泌腺瘤病2型患者;
➤对本品所含任何成分过敏者。
机制:GLP-1/GIP双受体激动剂
给药方式和推荐剂量:起始剂量 2.5 mg 每周 1 次,持续4周。每隔4周可增加2.5 mg,直至达到15 mg或最大耐受剂量并长期维持。
减重效果:根据不同剂量,12~24个月时去除安慰剂效应后体重降幅(%)可达到11.9%至17.8%;
副作用:
➤常见:恶心、呕吐、便秘;
➤罕见/可能:胰腺炎。
禁忌证:
➤具有甲状腺髓样癌的个人或家族史的患者,或多发性内分泌腺瘤病2型患者;
➤对本品所含任何成分过敏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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