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10年,罗马V标准在2026年美国消化疾病周(DDW 2026)期间正式发布。在罗马V标准中,正式将“功能性胃肠病”更名为“肠-脑互动异常(DGBI)”,并对DGBI的定义、诊断标准和管理策略等进行了系统更新。本文将围绕罗马V标准的核心变化进行梳理,重点围绕定义变迁、新增诊断、儿童分类以及章节修订部分展开介绍。
罗马V标准最重要的变化之一,是全面以“肠-脑互动异常”(DGBI)替代“功能性胃肠病”(FGID)。“功能性”一词容易被理解为“非器质性”或“精神性”,甚至减弱医学真实性。因此,罗马V标准建议不再使用FGID这一术语,并尽可能在具体诊断名称中删除“functional”。
罗马V标准将DGBI定义为一组以胃肠道症状为特征的疾病,其症状可与胃肠动力异常、内脏高敏感、黏膜及免疫功能改变、肠道菌群改变,以及中枢神经系统处理异常等因素有关。
罗马V标准新增成人DGBI诊断包括以下三类:
1. 不打嗝综合征(Inability to belch syndrome;B3c)
基于流行病学、发病机制与治疗研究,不打嗝综合征被纳入胃十二指肠疾病。该病也被称为逆行性环咽肌功能障碍,临床十分常见,临床表现多样。食管阻抗测压联合气泡水
2. 腹型
腹型偏头痛被新增至“中枢调节障碍型胃肠道疼痛”。该诊断既往主要见于儿童群体,目前在成人中也得到越来越多的认可。其核心特点是发作性腹痛、发作间期无症状,且不伴明显肠道功能紊乱,因此被归入中枢介导性疼痛章节。
3. 肛直肠
包括直肠低敏感(F4a)和直肠高敏感(F4b),新增至肛直肠疾病分类。直肠低敏感可表现为便意减弱、排便费力或需要手法辅助排便;直肠高敏感则可表现为便意频繁、如厕时间延长。由于直肠敏感度检测可辅助诊断,生物反馈和球囊感觉训练等手段可用于治疗,将其纳入分类有助于临床识别和研究开展。
罗马III和罗马IV标准中,儿童DGBI主要按年龄分为新生儿/幼儿疾病(出生至4岁)和儿童/青少年疾病(5岁至青春期)。随着相关研究增加,发现儿童DGBI也呈现出类似成人的规律,可按解剖部位进行划分。罗马V标准按解剖区域对儿童DGBI重新分类,并在每个诊断标准中纳入必要的发育相关考量。新分类在上消化道DGBI(G)与下消化道和胆道DGBI(H)中新增多个诊断,详见表1。
表1 罗马V标准肠-脑互动异常总览

基于罗马IV标准发布后的新增证据,罗马V标准对多个章节进行了修订:
1. 患者体验、性别、年龄、种族和健康社会决定因素
罗马V标准将既往“年龄、性别和女性健康”及“患者”相关内容更新为“患者体验、性别、年龄、种族和健康社会决定因素”。新版内容补充了DGBI对性少数群体的影响,为临床医生诊疗相关患者提供参考建议。同时,罗马V标准进一步分析了生命阶段和衰老因素,包括
2. 食管疾病
同步罗马共识和里昂共识,以明确
3. 胃十二指肠疾病
胃十二指肠疾病章节继续沿用并发展罗马III标准提出、罗马IV标准扩展的餐后不适综合征(PDS)和上腹痛综合征概念。罗马V标准进一步明确PDS、上腹痛综合征以及恶心
4. 肠道疾病
罗马V标准重新将“腹部不适”纳入
此外,“功能性便秘”(Functional constipation)改为“
5. 中枢调节障碍型胃肠道疼痛
该章节新增腹型偏头痛(abdominal migraine),并修订中枢介导的腹痛综合征(Centrally mediated abdominal pain Syndrome),新增两个与持续性疼痛相关的亚类:A类疼痛与生理事件无关;B类疼痛可受进食或排便等生理事件影响,但仍为持续性疼痛,以此区分疼痛呈间歇性的IBS等疾病。已有证据显示,B类患病率是A类的5倍,但诊断与治疗方案和A类一致,新增B类可界定既往未被分类、但患病率更高的患者队列。
6.胆囊与Oddi括约肌疾病
罗马V标准明确并简化了典型胆道痛的定义,使其更便于临床识别。对于功能性胆囊疾病,典型胆道痛的新定义被认为足够具体,因此不再建议通过胆囊显像术来识别胆囊射空分数低的情况。委员会认为,典型胆道痛在预测手术切除反应方面远胜于胆囊显像术。对于一过性症状患者,建议先观察等待,减少不必要的胆囊切除。对于胆道型与胰腺型
7.肛直肠疾病
首先,大便失禁的诊断标准较罗马IV标准更加明确,由原来的“反复不受控制排便”,调整为“≥2次不受控制排便”,设定了更清晰的诊断频率阈值。
其次,罗马V标准删除了“功能性排便障碍”分类,主要由于该类别涵盖范围过宽,可能同时包括直肠脱垂、会阴下降等结构异常。
此外,排便协同障碍被单独列出。新版标准要求患者存在排便困难相关症状,如排便费力、手法辅助排便等;辅助检查方面,只需球囊排出试验、测压或影像学检查三者之一异常即可,而此前罗马IV标准要求至少两项检查异常。由于临床使用频率较低,
最后,罗马V标准新增肛直肠感觉功能障碍分类,包括直肠高敏感和直肠低敏感。